安徽省城乡规划展示馆暨合肥市规划展示馆室外工程设计项目答疑公告
“安徽省城乡规划展示馆暨合肥市规划展示馆室外工程设计”项目(项目编号:2015FFCZ0226)答疑公告如下:
1 、请采购人明确本次项目设计范围,是否包含建筑外部的灰空间区域和屋顶花园区域?
答:设计范围包括所有室外灰空间,如古建内院、檐廊,首层架空、窄巷、二层过街连廊地面铺装等所有室外有顶无顶空间;墙面大面积景墙、照壁等设计;主体建筑屋面已定上人屋面,要求做铺地、绿化设计。
2 、采购人需要明确现有总图上哪些部分在本次景观设计中可以调整与重新设计,例如:
A 、现有设计红线内的车行道和消防车道是否可以调整?
B 、总图上的地面停车位数量是否可以调整或取消,位置是否可以移动?
C 、外部场地上的亭台楼阁、水榭、游廊、牌坊等是否可以调整?
D 、现有建筑外部景观水系和景观桥梁是否可以调整?
答:红线内道路、停车等不宜调整,如调整要满足相关建筑规范及功能流线的合理要求。场地上的古建筑部分现场已施工,不可调整位置;主要景观水体、桥梁在保持原来空间关系基础上,可适当优化轮廓与位置。
3 、采购人提供的资料中,文本PPT中的总平面图的左下角—古建复原基地区域与CAD总平面文件中该区域的形式相矛盾,需要采购人明确我方以哪一版为根据进行方案设计?
答:复建区域具体内容时间未定,现景观设计在该区域可按暂不复建简单绿化,预留将来复建的条件、并避免过多浪费。
4 、建筑设计方案:
A 、委托方现在提供的建筑资料是方案深化版的,请委托方提供建筑概念设计方案资料。
B 、请委托方提供建筑立面CAD文件。
C 、请委托方提供建筑3D模型。
答:可提供CAD立面及BIM三维模型,资料请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自行登陆会员系统下载本项目补充附件。
5 、经济指标:请采购人明确本次设计的指标要求?是否依据总平面图CAD文件中的绿地率、停车位数量、建筑密度等指标进行设计?
答:是。
6 、本次项目从接收到设计资料到交标的时间太过仓促,对设计方进行方案的构思,提交相对完善的设计方案不利,希望委托方能够适当延长设计周期。
答:请按招标文件执行。
7 、请明确成果提交电子文件的格式。
答:提交JPG格式及CAD格式文件各一份。
8 、请采购人明确本项目投标是否需要现场汇报?如果需要汇报,是以汇报文本加配音的形式,还是需要我方人员进行汇报?汇报人与投标人是否需要为同一个人?
答:不安排现场汇报。
9 、需要采购人明确本次招标采取明标还是暗标的形式?如果是暗标,需要委托方提供统一的封面形式和其他必要的文件格式要求。
答:采用明标形式。
10 、需要采购人提供本地块的上位规划资料供我方进行参考。
答:不提供。
11 、招标公告中项目概算为241.67万元,第18页评分标准中提到本项目投资估算限额为6900万元,请明确本项目的投资额以哪个为准?
答:招标公告中项目概算为241.67万元是指设计费的概算,第18页评分标准中提到本项目投资估算限额为6900万元是指工程概算。
12 、本项目是否需要安排设计人员长期驻场办公?或者设计人员在关键时间节点出差至项目地即可?如需安排设计人员长期驻场办公,能否明确驻场周期?
答:需设计人员长期驻场办公。具体驻场办公时间根据实际施工节点确定,确保现场施工能够随时技术服务。
注:此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及时下载。
联系方法:
单位: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合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址:合肥市滨湖新区南京路2588号(徽州大道与南京路交口)
项目联系人:李工
电话:0551-66223832
传真:0551-66223704
安徽合肥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 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