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参加监考工作的人员,应模范遵守职业道德,增强责任感,以高度的负责精神,组织好监考工作。 二、考生只带身份证、准考证和必要的文具,其它用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 三、监考人员应提前一天,检查考场情况,并将考生的座位按规定安排好,保持考场整洁。 四、监考人员应在一小时前去试卷保管处领取考卷,考试前15分钟,监考人员当考生面拆封试卷,检查试卷份数,若有问题及时与考试负责人联系。 五、考生进入考场时,应核对身份证及准考证,若发现问题,应禁止进入考场,及时处理。 六、考前10分钟,监考人员应向全体考生宣读考场守则。 七、考试中,监考人员不得大声喧哗,不得看报或与考试无关的资料,应认真注意考场的情况,维护好考场纪律。 八、考试结束后,应认真清点考卷(考卷考生不得带出考场)和上交电子文件,无误后,方可让考生离开考场。 九、对收回的答卷要密封装订和拷贝,及时送到指定地点,各考场不要截留答卷和考试文件。对于违纪、缺考考生,应如实填写考试监考记录表,及时报送考试办公室。 十、本次考试时间定为2013年12月7日上午8:30-11:30,考试时间为三小时,如机器不够可延续到12月8日结束,具体时间自定。
一、考生必须按照考试规定的时间,考前20分钟进入考场,迟到15分钟者取消考试资格,考试开始30分钟后方可交卷退场。 二、考生必须按指定的座位(对号、隔行、隔位)就座。考生应服从主、监考人员指挥,不听从劝告者取消考试资格。 三、考生进入考场只能携带有关证件(身份证和准考证)和必要的文具,并将证件放在桌面右上角接受检查。不得携带书籍、笔记、纸张、书包、通讯工具和移动存储设备等。考试中禁止借用文具,如因故必须借用时,须经监考人员同意。 四、考试信号发出后,才能开始答题。开考后,考场必须保持安静,不准喧哗,不准自由走动,未交考卷不得离开考场。 五、考生如遇到试题字迹模糊不清等印刷问题,可举手向监考人员询问,有关试题内容等问题不得提问。 六、考试中不得以任何方式作弊或帮助他人作弊,违者将按规定给予处罚。 3. 开考后,携带书籍、笔记、纸张、资料者(无论是否已经翻阅抄看); 4. 开考后,携带通讯工具(如:手机)和移动存储(如:优盘、移动硬盘)者; 七、监考人员若发现考生有作弊企图,应及时予以警告,对已构成作弊事实者,不论其情节与本人态度如何,本次考试记为零分。 八、考试结束时,考生应立即停止答题,并按监考人员的要求交卷,不按时交卷者,监考人员有权不接受其考卷,并按“不及格”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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