登录/注册后可看大图 3.jpg (40.38 KB, 下载次数: 30) 下载附件 保存到相册 2015-11-27 16:25 上传 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建设局,局机关相关科室,各有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进建筑信息模型应用指导意见的通知》(闽建办科函〔2015〕1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请按照上级文件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动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等有关工作。 二、积极组织申报BIM技术试点示范,形成可复制经验,试点项目申报汇总表(闽建办科函〔2015〕14号文附件2)请各地建设主管部门于9月18日前报送市住建局。 三、请有开展BIM技术研究或工程应用的各类企业填写BIM技术应用基本情况表(闽建办科函〔2015〕14号文附件3),于9月30日前报送省住建厅,同时报送市住建局。省住建厅将从中筛选确定一批骨干企业予以重点指导扶持。 四、所需报送的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报送。省住建厅科技处联系人:张富城,联系电话:0591-87613744,邮箱:1790696158@qq.com。市住建局科技设计科联系人:张晓咏,联系电话:0596-2937633,邮箱:gcjsk@zzjs.gov.cn。2015年9月7日 作者: EaBIM门户编辑 时间: 2015-11-30 10:22 赞一个! 欢迎光临 EaBIM (https://eabim.net/) Powered by Discuz! X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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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27 16:25 上传
各县(市、区)、开发区(投资区)建设局,局机关相关科室,各有关单位:
现将《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公室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推进建筑信息模型应用指导意见的通知》(闽建办科函〔2015〕14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请按照上级文件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动建筑信息模型应用等有关工作。
二、积极组织申报BIM技术试点示范,形成可复制经验,试点项目申报汇总表(闽建办科函〔2015〕14号文附件2)请各地建设主管部门于9月18日前报送市住建局。
三、请有开展BIM技术研究或工程应用的各类企业填写BIM技术应用基本情况表(闽建办科函〔2015〕14号文附件3),于9月30日前报送省住建厅,同时报送市住建局。省住建厅将从中筛选确定一批骨干企业予以重点指导扶持。
四、所需报送的材料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时报送。省住建厅科技处联系人:张富城,联系电话:0591-87613744,邮箱:1790696158@qq.com。市住建局科技设计科联系人:张晓咏,联系电话:0596-2937633,邮箱:gcjsk@zzjs.gov.cn。
2015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