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BIM技术的不断推广普及,对BIM有了解的业主数量也在逐年增加,自然而然地,业主要求项目参建方在设计、施工过程中使用BIM的项目数量也越来越多。业主要求在项目中用BIM的方式基本上可以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在设计、施工等(好像还没听到或看到在运维招标中这样做的)招标文件中要求投标方应用BIM,另一类是对设计施工等项目参建方不做BIM应用要求,业主招聘第三方BIM咨询顾问应用BIM。
尽管此类项目的数量没有完整的统计数字,我估计到目前为止国内业主在设计、施工招标文件中要求BIM应用的项目数量应该可以达到三位数了。这里用“业主”泛指行使建设项目甲方权利的实体,包括政府、企业、开发商、代建方等,区别于建设项目的设计、施工、咨询、供货商等其他乙方和丙方,也就是英语文献中使用“Owner/Developer”来表示的这部分群体。
业主在项目中用招标文件形式要求使用BIM对于BIM技术的普及应用以及把BIM作为谋生手段的BIM同行来说自然是一件大好事,但是在大家欢呼雀跃的同时,也能听到和看到不少的疑惑、不满甚至愤怒:例如业主要求不明确,业主自己不知道要用BIM做什么、BIM能做什么,业主花了钱没达到目的、做BIM的(不管是项目参建方还是第三方BIM顾问)出了比预计还多的力却没有得到业主认可等等。而这些现象都是在业主、设计施工等项目参建方、第三方BIM咨询都认识到BIM对项目建设效率和质量有价值的前提下发生的,我想应该引起同行足够的重视,解决好了这些问题就能加快BIM顺利发展,否则就会成为阻力。
发生上述情况的原因肯定有很多种,而且不同情形的原因可能也不尽相同,大家尽可以对具体问题做具体分析。但是就作者本人的理解来看,关键问题在业主,在业主没有为项目使用BIM做好相应的准备。当然我这样说丝毫没有否认项目其他参建方和第三方BIM咨询顾问也同样有问题的想法。
看到这里相信有不少人会问,业主在项目中使用BIM需要做准备吗? 在回答这个问题前,我们先来看一张简化以后的项目BIM应用情形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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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所以说简化是因为我们根据项目BIM应用的特点把利益相关方分成了三类:业主、项目参建方和第三方BIM咨询顾问(这里特指业主直接聘用的第三方BIM咨询顾问,不包括设计、施工等参建方聘请的BIM顾问)。除了情形1项目肯定不能用BIM外,站在业主角度我们从上面这张表看出什么问题来了吗?
估计大家还可以看出更多问题来,试想如果业主在要求项目使用BIM以前没有对这些情形进行过思考和分析,那么出现上面提到的问题也自然就在所难免了。由此可见,业主在项目中要求用BIM以前是要做准备工作的,而且要做的准备工作可能还不少。可以这么说:业主BIM准备工作的质量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项目BIM应用效果的大小。
作者十分欣赏韩愈《马说》开篇里面的几句话:“世有伯乐,然后有千里马。千里马常有,而伯乐不常有”,我一直认为(也许片面、偏执),决定城市建设好坏美丑的不是建筑师和工程师,而是业主——各种各样掌握建设投资的业主。因为业主想做好的美的,就会有一大堆做好的美的建筑师和工程师,反过来应该也一样。
那么BIM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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