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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龙华住建局:超1000㎡以上的新项目各审批报建环节提交BIM模型,既有重要建筑完成B ...

2024-10-24 17:57| 发布者: 萧闫子| 查看: 51| 评论: 0|来自: 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政府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推动落实龙华区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通知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动龙华数字孪生城区建设,打造动静一体的孪生城市数据底座,推动我区全域未来城市场景试点,结合《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要求,现就推动落实我区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通知如下:一、目标任务  全面推进“数字龙华、都市核心”战略部署,紧扣“城市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的发展主线,以信息化技术促进建筑业

摘要:  为加快推动龙华数字孪生城区建设,打造动静一体的孪生城市数据底座,推动我区全域未来城市场景...

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推动落实龙华区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推动龙华数字孪生城区建设,打造动静一体的孪生城市数据底座,推动我区全域未来城市场景试点,结合《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实施意见(试行)》(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要求,现就推动落实我区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全面推进“数字龙华、都市核心”战略部署,紧扣“城市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的发展主线,以信息化技术促进建筑业高质量发展为牵引,以政府数字化服务为重点,全面提升建筑产业绿色化、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水平,塑造建筑行业新业态、新格局,打造动静一体的孪生城市数据底座,推动我区全域未来城市场景试点。


二、应用范围

  (一)新建(立项、核准备案)项目

  1.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1日期间新建(立项、核准备案)的政府投资和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区重大项目、重点片区工程项目;

  2.2023年1月1日起,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所有新建(立项、核准备案)项目。

  (二)既有重要建筑项目

  1.政府投资建设的既有重要公共建筑项目(含办公、教育、医疗、文体等);

  2.产权归属于国有企业、央企、政府平台企业、村委统建等的既有重要建筑项目(含产业园区、写字楼、商业、住宅等);

  3.社会投资的既有重要建筑项目(如产业园区、写字楼、商业、住宅小区等)。


三、具体要求

  (一)新建(立项、核准备案)项目

  自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月1日期间,新建(立项、核准备案)的政府投资和国有资金投资建设项目、区重大项目、重点片区工程项目,以及2023年1月1日起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建筑面积1000平方米以上的所有新建(立项、核准备案)项目,在办理规划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各审批报建环节提交BIM模型,其中BIM模型应满足《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消防设计审查、施工许可和竣工联合验收基于BIM报建系统功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要求,同时导入市、区CIM平台。

  (二)既有重要建筑项目

  1、请各街道办事处对辖区内政府投资建设的办公、教育、医疗、文体等既有公共建筑项目BIM建模情况进行摸底,对于未列入“龙华区既有重要公共建筑BIM逆向建模(第一、二批)清单”的项目(附件1)填报摸底清单(附件3)。我局将综合考虑建筑的功能重要性、安全需求及技术可行性,制定科学合理的三年计划,完成既有公共建筑项目的BIM模型并将接入市、区CIM平台。

  2、请各国有企业、央企、股份合作公司等单位,认真梳理辖区内所属产权的既有重要建筑项目(如产业园区、写字楼、商业、住宅等)BIM建模情况,并积极履行社会主体责任,充分利用现有技术资源,制定切实可行的BIM建模计划,确保所属既有建筑项目的BIM模型2026年内完成并将相关模型接入市、区CIM平台。

  3、关于社会投资建设的既有重要建筑项目(如产业园区、写字楼、商业、住宅小区等),请相关建设单位或物业管理单位梳理既有建筑的BIM建模情况,主动履行社会主体责任,开展所属建筑的BIM建模工作。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鼓励采用先进的BIM技术,实现既有建筑的BIM模型全覆盖。确保所属既有重要建筑项目的BIM模型2026年内完成并将相关模型接入市、区CIM平台。

  我局将为参与既有重要建筑BIM建模的相关单位提供技术支持,确保提交的BIM模型满足《深圳市既有重要建筑建模交付技术指引—建筑工程分册(修订稿)》(附件2)要求的基础级以上标准要求。


四、工作要求

  (一)模型报送。各相关单位应明确自身在BIM建模工作中的主体责任,高度重视,积极响应,共同推动我区BIM技术应用和城乡建设的高质量发展。各相关单位应自通知印发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报送BIM建模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3)、建模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并确保BIM模型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技术支持。我局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服务,协助各相关单位优化BIM建模工作,对提交的BIM模型进行审核验收,提高工作效率,促进既有重要建筑的BIM模型建模及上传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平台对接。我局依据相关法规和标准,指导开展BIM模型向CIM平台导入上传并进行市、区CIM平台落位验证,为城市基础数据的存储、交互使用提供硬件资源和信息安全保障。

  (四)技术培训。我局将组织相关培训和技术交流活动,定期组织对BIM建模工作监督检查,确保工作质量和进度,提升各相关单位BIM技术应用能力。

  特此通知。


  附件:1.龙华区既有重要公共建筑BIM逆向建模(第一、二批)清单

  2.《深圳市既有重要建筑建模交付技术指引—建筑工程分册(修订稿)》

  3.BIM建模情况汇总表


深圳市龙华区住房和建设局

2024年10月15日


(联系人:廖工,联系电话:0755-21038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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