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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人伤不起 委员呼吁"工伤拒赔"入刑

2013-12-9 10:18| 发布者: 萧闫子| 查看: 291| 评论: 0|来自: 人民政协网

摘要:    建筑业工人被称为中国工人中数量最为庞大,也是最沉默的群体。中国有4000万建筑业工人,占中国农民工总量的1/6。占中国人口3%的中国建筑业农民工用他们的劳动支撑起了建筑业财富的快速积累。然而,就是这样一个 ...

      建筑业工人被称为中国工人中数量最为庞大,也是最沉默的群体。中国有4000万建筑业工人,占中国农民工总量的1/6。占中国人口3%的中国建筑业农民工用他们的劳动支撑起了建筑业财富的快速积累。然而,就是这样一个对中国经济贡献着巨大力量的群体,在地产业这样一个中国最暴利的行业中,却承受着最严重的欠薪和职业灾害。农民工讨薪的问题经主流媒体的大力报道逐渐为社会所关注,相关部门也出台政策,开辟讨薪绿色通道。但是,建筑业农民工的职业灾害和工伤赔付问题却一直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相较于其他领域的工伤与职业病维权,建筑业农民工的工伤维权显得更为艰难,工伤维权对他们来说,是一条荆棘满布、漫无尽头的路。
      被驳回的起诉:坚持还是放弃
      2013年10月28日,来自山西临汾的农民工李红奎的工伤赔付案在法院开庭,结果是李红奎败诉。距离意外发生已经过去了一整年的时间,除了事故发生时,施工方交给医院的押金外,李红奎没有得到任何赔付。针对开发商的起诉被驳回后,李红奎不知道还能找谁来为这场事故承担责任。
      2012年9月12日,李红奎在北京某工地做运料小工,意外被高空坠物砸中头部,造成颅骨骨折,在医院治疗了近一个月。出院后有将近半年的时间,李红奎不仅语言表达困难,左手和左脚也无法正常行动,什么重活都做不了。出院后,李红奎和妻子就尝试向施工方索赔,当时的他们不知道这是一场如此漫长而艰难的“斗争”。
     “律师劝我放弃维权,要拿到赔偿很难,即使拿到赔偿可能还不够打官司的花费。”李红奎不知道自己应该放弃还是坚持,经人介绍,他找到了一个专门帮助建筑工人维权的公益组织――北京行在人间文化发展中心的负责人李大君。
     “你把之前打官司的材料都带过来,不能放弃维权,我们先看看情况,再帮你介绍一位律师。”李大君试图坚定李红奎的信心。李大君从2007年开始对建筑业工人的工伤维权情况进行调查研究,6年的时间里,他接触过几百例建筑工人的工伤维权案例,深知其中艰难。意外事故伤害的是建筑工人的身体,而维权过程中的重重阻碍却是对其精神的再次伤害。
      “我们接触的案例中,有将近一半的人因为‘耗不起’而最终放弃维权,成功获得工伤赔偿的工人非常少,而每一次索赔背后都是血与泪。”李大君说,李红奎的经历可以说是建筑业工人工伤维权困境的缩影。
      一年的维权路:只是工伤维权全程的1/3
      37岁的李红奎老家在山西临汾的农村,家里有两个正在念中学的儿子,夫妻俩6年前到北京打工。李红奎一直在饭店帮工,妻子则做家政。李红奎每个月的工资不到1500元,眼看着两个孩子渐渐长大,花销也越来越大,一个孩子一年的学费加上生活费就将近1万元,他开始琢磨着换份工作。2012年9月,在老乡的介绍下,李红奎到工地做起了运料小工,一天能挣上150元,做10天活就能挣到原来一个月的工资。但是,李红奎工作不到10天,意外就落在了他头上。
      回忆起那场事故,李红奎一脸惨淡,一连串的巧合像老天开的玩笑。当天,李红奎运料车里的木块掉在地上,他俯身捡拾,安全帽滑落,一块高处落下的砖块恰巧落在头上,他当场被砸晕了过去。李红奎被送往医院后诊断为颅骨骨折,劳务公司为他预缴了两万元治疗费。后来,由于伤势过于严重,李红奎需要转院进行手术,但劳务公司不愿意垫付医疗费,手术迟迟无法进行,情急之下,李红奎的包工头李建华带着施工队罢工,要挟公司为李红奎缴付医疗费。当时,工程临近交工,劳务公司权衡利弊之后只得妥协,为李红奎缴了3万元治疗费。
      这笔医疗费的代价是巨大的,李红奎出院后才知道。工程结束后,劳务公司以预付了李红奎的治疗费为由,再加上不满之前施工队以罢工要挟,拒付工人工资,带头罢工的包工头李建华本想继续跟劳务公司理论,却遭遇意外,手臂被人砍伤。
      9月底,李红奎出院后打算申请工伤赔偿,劳务公司明确告诉他不能指望公司为他申请工伤认定,他只得以个人名义去申请,但是第一道程序就让李红奎犯难了――提交劳动关系证明。李红奎是在工程快结束时临时递补进去,没有签订任何用工协议。如今,施工点早已人去楼空,所谓的劳动关系,他拿不出任何证明。李红奎和妻子找到了劳动监察执法大队,劳动监察大队介入调查后发现,原来李红奎打工的工程施工方没有在北京市住建委备案,属于违法施工,没有备案也无法确认工程承包责任人信息,找不到主要责任人,劳动监察大队也无法进一步开展工作,李红奎的工伤维权陷入僵局。
      2013年1月,用了两个多月时间,李红奎的工伤认定仍然没有任何进展。出事后,他和妻子都无法工作,在北京待着,租房花钱、治疗也花钱,如此耗下去也不是办法。李红奎夫妻商量决定先回老家养伤。
      李红奎在老家一待就是半年。李红奎受伤后,说话、行动都很困难,无法再工作,妻子要照顾他也不能再外出打工,大半年的时间里,家里没有一点收入,只能举债度日。今年8月,李红奎的伤势好了很多,夫妻俩决定再次到北京,一边寻找打工机会,一边继续进行工伤维权。李红奎的妻子重新做起了家政工作,他自己则在包工头李建华的帮助下到工地做零工。“其实以我现在的情况在工地上什么都做不了,都是李大哥照顾我,给口饭吃。”
      转眼间,距离事故发生已经一年多,劳务公司负责人下落不明,起诉开发商被驳回后,李洪奎获赔的希望愈发渺茫,这场维权一眼看不到尽头。北京市农民工法律援助工作站主任佟丽华律师曾对现行工伤维权的法律程序进行分析指出,“要走完一个完整的工伤维权程序,总共需要3年又9个月,如果有延长,会到6年又7个月。”李红奎用了一年多的时间,走过的不到全程的1/3甚至可能是1/6。
      根源:建筑工程层层转包,工伤保险制度被架空
     “建筑工人的职业风险非常高,但是却极度缺乏保障。我们这几年接触的建筑工人工伤案例中,没有发现一例有正规的劳动合同和工伤保险。”李大君告诉记者,在6年的时间里,他的团队走访的工地有几百个,发现高达9成的工人既无劳动合同,又无工伤保险。建筑工地成为国家劳动法律实施的真空地带,其结果是受伤的工人难以获得法律救济。
      2011年4月至7月,短短的3个月时间里,北京市海淀区温泉镇某工地发生了十余起工伤事故。李大君进行跟踪调查发现,在十余起工伤事件中,用人单位没有为一名工友提起工伤认定与工伤赔偿,而是想方设法阻止工人的工伤认定,最后只有3人冲破公司的重重阻碍走上了个人申报工伤认定的维权路。而采取依法维权的3名工伤工友中,截至2013年11月,只有一人结束了工伤维权,是在法院的调解下,委屈地接受了公司在劳动仲裁解决结果的基础上少了40%的赔偿金。另外两名工友由于不甘心工伤赔偿像商品一样打折,仍然在繁琐的法律程序中煎熬着。
      建筑业工人的维权之路为何如此艰难?
     “根源就在于建筑行业的劳务包工制度。”李大君颇为愤慨地说,在包工制度下,工程总包不再直接组织工人施工,而是将工程以专项施工的方式分包给劳务公司。这样问题就出现了,依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相关法律法规在建筑领域的实践,工人应该是与劳务分包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工伤认定和工伤赔偿都应该由劳务分包公司来负责。但蹊跷的是,工伤保险却不是由劳务分包公司来缴纳。以北京为例,按照有关规定,总包企业在开工之时必须为工人趸交一笔工伤保险,但实际上与建筑工人建立劳动关系的并不是总包公司,总包公司趸交的工伤保险根本无法为工伤工人提供实质的保障。“总包公司趸交工伤保险仅仅为了取得住建委的开工证,并不考虑是否能够保障工人权益。而劳务分包公司为了节约成本,往往又不给工人缴纳工伤保险。最后的结果是,工人的权益在法律的明文规定中反而被架空,发生事故后,总包公司缴纳的工伤保险用不上,分包公司担心工伤认定后赔付的费用由公司自己承担。如此一来,劳务公司和包工头都不愿意为工人申报工伤认定,甚至层层设阻,也就不难理解了。
      依照《安全生产法》和《工伤保险条例》的相关规定,因安全生产事故所造成的工伤,用人单位应在第一时间通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调查事故现场,并在一个月内为工伤员工申报工伤。但是,如果用人单位不履行,相关法律并没有规定任何处罚条款,仅仅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没有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受害人本人或者是其直系亲属在事故发生当日或者自受伤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社会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然而,如果本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首先需要提供劳动关系证明材料,大部分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农民工甚至要经过漫长的仲裁和诉讼来证明与单位存在劳动关系。这是一个极其漫长的维权道路,繁琐的程序和漫长的时间煎熬让很多受伤的工人对维权望而却步。
      程序繁琐、时间成本高还不是建筑工人维权的最大阻碍,维权过程中可能遭遇的威胁、欺诈是受伤工人放弃维权的直接原因。而实施威胁与欺诈的多是工人自己的包工头,威胁通常是赤裸裸地以拒付医药费来逼迫工人放弃维权或以少量的赔偿付给工人,而欺诈多为包工头以让工人回家养伤为由,将工人诳出工地,导致工人脱离事故现场后维权更加艰难。“李红奎的包工头能帮助他争取赔偿,这是个特例。”李大君表示,通常包工头为了顺利拿到工程款,不想破坏与上层劳务公司的关系,都是和劳务公司联合压榨工人,威逼利诱、软硬兼施阻止工人维权,更残酷的现实是,即便是亲生父亲、兄弟,在利益面前都只能靠边。
      今年年初,李大君曾经帮助一位名叫樊宝岐的河北工人进行工伤维权。2012年春节前,樊宝岐不慎从高处坠落致右肾摘除,出院后,樊宝岐留在工地养伤,这原本是一个争取工伤赔偿的绝佳时机,工人就在工地,公司想赖都赖不掉,而且包工头是樊宝岐的亲哥哥,直接从劳务公司分包木工活,是樊宝岐与劳务公司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关键。但是,哥哥不想因为弟弟的工伤事件与劳务公司闹翻,影响自己拿到工程款,他选择了与劳务公司站在一起,把弟弟哄回老家。春节后,樊宝岐要求哥哥同自己维权,得到的是这样的答复:“人家给你5万元私了,你为什么不拿?肾都没了,5万元从哪里挣啊!”今年3月,在李大君的帮助下,樊宝岐成功走完法律程序,但是赔偿金他到现在都没有拿到。
      委员呼吁:把“工伤拒赔”例如刑法切实保护工人权益
      李大君从2007年开始对建筑业受伤工人维权开展调查以来,接触过上百个案例,几乎没有一个是完全通过正常的法律渠道获赔的情况。“对于用工方而言,拒付工伤赔偿是零成本的,因此他们可以肆意张狂。但是对于受到伤害的工人而言,工伤赔偿是他们生活的最后一根稻草。”李大君无奈地说,我们有相对完善的用工制度和工伤赔付制度,但是在每一个遭遇工伤的建筑工人现实的困境中,法律规定看似一把利剑,却无人能够为受伤害的工人举起。去年底,李大君以《无约束的资本,伤不起的工人》为题发布了一份建筑业农民工职业安全与职业保护调研报告,将几年来掌握的案例和数据如数公布,呼吁相关部门改革建筑业劳务分包制度,提高执法力度。希望借此为那些沉默的大多数发声,让更多的受伤工人的维权路走得更顺畅。
     这份报告引起了全国政协委员李蓝的关注。2013年两会前夕,李蓝辗转拿到了李大君撰写的《建筑业农民工职业安全与职业保护调研报告》全文,报告中所披露的建筑工人工伤维权的血泪史让他倍感震惊。李蓝当即决定将建筑业农民工的工伤医保问题写成建议带上两会。
     “过去对于建筑工人的权益困境只是大概知道,但是这一个个具体的农民工的经历之惨痛完全超乎想象,我觉得自己有义务为他们发声。”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李蓝和宋镇豪委员联名提交了《关于国家应重视建筑业农民工的工伤医保问题的提案》,他们在提案中写道:“‘工伤拒赔’是一种性质和后果都远比‘恶意欠薪’更为严重的恶意行为。遭受‘工伤拒赔’的农民工不仅仅经济受损,其人身遭受伤害的后果更是难以用金钱来弥补。”而在这残酷的现实背后,李蓝认为建筑行业层层转包的“劳务分包制”正是其症结所在。建筑工人与用人方的劳动关系包裹于层层转包之下,以至于虽有劳动法和社会保障法的法律规定,工人的实际劳动权益仍然得不到保障。
     “最大的也是最关键的一点是:他们没有用工合同。”李蓝指出,即使有用工合同,工伤伤残的认定程序又极为繁杂专业,出身农村的农民工根本就搞不明白这些事情,在时间上也拖不起。于是,一般都是在包工头和分包公司的胁迫劝诱下随便给点钱私下了事。
      在提案中,李蓝特别呼吁要尽快对“吃人”的包工制度进行改革,从根上解除建筑工人的权益困境,但是这并不容易。近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李蓝委员难掩失望:“已经收到了住建部和人社部的提案回复,没有特别实质性的内容,对于存在的问题没有提出有效的解决办法。”
     李蓝委员认为只有进行建筑行业用工制度的改革,并把“工伤拒赔”列入刑法,才能让建筑工人摆脱工伤维权的困境。他建议:
     第一,有关部门应该坚决执行国家的相关政策法令,切实监管建筑行业的工程管理问题,杜绝资质挂靠、层层分包、转包等非法行为的发生,从源头上杜绝安全事故问责无人的窘境。
     第二,加强对建筑工地工伤保险参保情况的管理和督查,严肃查处发生“工伤拒赔”的用人单位,并比照“恶意欠薪”,把“工伤拒赔”列入刑法。
     第三,如同各级妇联维护妇女合法权益一样,省、市、县各级政府的工会也应该把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工作作为自己的职责,为遭受工伤事故的农民工提供包括法律援助在内的各种帮助。
   (韩柳洁)
   来源: 人民政协报       韩柳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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