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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上海市全面推进建筑信息模型技术深化应用的实施意见》(沪住建规范联〔2023〕14号)等文件精神,推进BIM技术在工程建设领域的深化应用,支撑城市数字化转型,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拟在全市房屋建筑工程中试行BIM智能辅助审查,并起草了《关于在本市试行BIM智能辅助审查等的通知》。 现征求各单位意见,请认真研究并提出意见建议,于2023年11月3日前将反馈至指定邮箱。 邮箱:tt3431101@163.com 通知全文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在本市试行BIM智能辅助审查等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上海市进一步推进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应用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沪精细化〔2021〕1号)、《关于进一步推进本市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改革工作的通知》(沪建建管联〔2021〕288号)等文件要求,在浦东新区和部分项目试点的基础上,自2024年1月1日起,在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简称市工程审批系统)中,上线基于建筑信息模型(简称BIM模型)等技术的智能辅助审查功能,进一步提升施工图审查效率和勘察设计质量,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系统功能和试行范围 (一)系统功能 系统功能包含建筑信息模型智能辅助审查(以下简称“BIM审查”)和结构专业二维智能辅助审查(以下简称“结构二维审查”)。 BIM审查是对房屋建筑工程的BIM模型,实施建筑、结构(荷载审查)、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的部分规范指标的智能辅助审查。 结构二维审查是对房屋建筑工程中的混凝土结构(独立实施的桩基工程除外),实施相关规范的智能辅助审查。 (二)系统入口 相关单位进入上海市“一网通办”-政务服务-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https://gcls.sh.gov.cn),进入专栏可查看和获取相关文件、和操作说明以及下载工具软件,登录市工程审批系统后进入相应的**模块进行上传、预览和意见查看等操作。 (三)试行范围 BIM审查试行范围为本市应当实施BIM技术应用的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结构二维审查试行范围为全市混凝土结构的房屋建筑工程(独立实施的桩基工程除外)。 浦东新区可根据推进高水平改革开放的实际情况,扩大试行范围、拓展审查功能,开展先行先试。 二、审查流程和要求 (一)BIM审查 1、BIM建模。试行范围内的建筑工程,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应按照《上海市房屋建筑施工图、竣工建筑信息模型建模和交付要求(试行)》(沪建建管〔2021〕725号)和《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BIM智能辅助审查建模手册》(附件一)的要求,开展建筑、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的建模和协同设计。 2、格式转化和预检。设计单位按照建模要求完成建模后,使用预检和转换工具预检,通过预检后,转换导出“.EDM”格式模型文件,该格式模型文件用于开展建筑、给排水、暖通、电气等专业规范指标的智能辅助审查;同时,使用BIM建模软件和结构分析设计软件分别导出建筑、结构专业的“.IFC”格式模型文件,该格式文件用于开展结构荷载智能辅助审查。 3、上传、浏览、提交和审查。设计单位在工程建设项目申请施工图审查或施工许可并联审批时,辅助建设单位将施工图设计文件和模型文件分别上传。建设单位应当检查模型与施工图设计文件准确性和一致性,提交施工图审查或施工许可并联审批申请。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在系统中进行各专业的BIM模型审查,查看模型相应问题,并自动输出审查报告,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可在系统内查看报告。市、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可查看已经进行BIM审查的项目模型、审查意见等。具体操作可参见《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BIM审查子系统操作手册》(附件二)。 (二)结构二维审查 1、格式转化和预检。设计单位按照《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结构二维智能辅助审查子系统辅助工具使用说明》(附件三)规范制图和建立结构计算模型,使用结构预检和转换工具预检,预检通过后,打包生成“.SDM”格式结构二维审查文件。 2、上传、浏览、提交和审查。设计单位在工程建设项目申请施工图审查或施工许可并联审批时,辅助建设单位将SDM结构二维审查文件上传。建设单位应当检查确认文件准确性,提交施工图审查或施工许可并联审批申请。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当在施工图审查环节通过系统进行智能审查、采纳意见,并自动输出采纳的智能审查意见报告,建设单位和设计单位可在系统内查看报告。市、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可查看已经进行结构二维审查的项目模型、审查意见等。具体操作可参见《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结构二维智能辅助审查子系统操作手册》(附件四)。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市、区各级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特定地区管委会需充分认识开展智能辅助审查的重要意义,完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市勘察设计管理中心做好对市级立项的工程建设项目的智能辅助审查事中事后监管,并监督指导各区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特定地区管委会开展事中事后监管。市建筑建材业市场管理总站将BIM审查情况纳入到年度BIM技术应用落实情况检查工作中。 (二)加强宣贯培训。市住房城乡建设管理委和市勘察设计管理中心要加大对智能辅助审查的宣贯力度,组织全市建设单位、设计单位及施工图审查机构开展培训,加快提升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的BIM技术应用能力,以及施工图审查机构的智能辅助审查能力。 (三)加快成果应用。各相关单位要加快推进BIM审查应用成果转化,将BIM模型“一模到底”应用于工程项目建设全生命周期,形成BIM技术应用的良性循环。逐步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在综合竣工验收阶段提交BIM模型,使用BIM模型辅助现场验收。 附件: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BIM审查子系统操作手册.pdf 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BIM智能辅助审查建模手册.pdf 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结构二维智能审查子系统操作手册.pdf 上海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结构二维智能审查子系统辅助工具使用说明.pdf 征求意见稿 关于在本市试行BIM智能辅助审查等的通知.pd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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