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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职业技能竞赛对技能人才培养的示范带动作用,根据深圳市第十三届职工技术创新运动会暨2023年深圳技能大赛整体部署安排,决定开展数字建造(BIM)“工匠之星”项目职业技能竞赛。现公布竞赛实施方案、技术文件,请结合实际组织开展。 特此通知。 附件:1.深圳市第十三届职工技术创新运动会暨2023年深圳技能大赛—数字建造(BIM)“工匠之星”职业技能竞赛实施方案 2.深圳市第十三届职工技术创新运动会暨2023年深圳技能大赛—数字建造(BIM)“工匠之星”职业技能竞赛技术文件 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25日 附件1 深圳市第十三届职工技术创新运动会暨2023年深圳技能大赛 —数字建造(BIM)“工匠之星”职业技能 竞赛实施方案 一、竞赛宗旨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激励更多劳动者特别是青年一代走技能成才、技能报国之路,为“新城建”对接“新基建”培养更多数字化高技能人才,促进我市“20+8”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切实培养及打造现代建筑业BIM技术应用技能人才梯队。 二、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深圳市总工会 承办单位:深圳市建筑信息模型产业创新发展促进会 深圳市特区建工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 深圳市斯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协办单位:深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深圳市郑中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深圳职业技术大学建筑工程学院 指导单位:深圳市职业技能鉴定指导办公室 为加强本次大赛各项工作的日常组织、协调与管理,在深圳市第十三届职工技术创新运动会暨2023年深圳技能大赛组织委员会领导下,按照相关工作要求,成立数字建造(BIM)“工匠之星”项目执委会,负责赛事组织协调、技术实施、后勤服务、健康安全服务保障等工作。执委会成员如下: 主 任:刘树亚 深圳市建筑信息模型产业创新发展促进会会长 副主任:宋长宇 深圳市特区建工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有限公司校长 张立杰 深圳市斯维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成 员:辛业洪、金钊、陈界鹏、唐崇武、常海、李红波、全永庆、魏朝凌、丛大永、李良胜、王大鹏、陈海涛、何莹、王小颖、喻圻亮 执委会下设综合部、赛务部、技术部、申诉受理部、后勤保障部。执委会办公室设在深圳市福田区上步中路1043号深勘大厦10楼1008。联系方式:王工,0755-82725339;李工,0755-82725330。 三、竞赛安排 (一)竞赛项目 数字建造(BIM)。 (二)竞赛标准 以建筑信息模型技术员三级/高级工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为依据,参照结合新时代行业企业发展情况,适当增加相关新知识、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技能等方面的内容,由执委会组织专家制定,具体要求见技术文件。 (三)竞赛形式 本次竞赛为单人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两阶段均为实际操作竞赛,取初赛成绩排名前60名选手进入决赛,具体要求见技术文件。 (四)参赛条件 本次竞赛面向全国组织开展,参赛的人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年满16周岁且未到法定退休年龄,从事建筑信息模型化工作或学习,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守职业道德,遵守竞赛规则、流程。已获得“中华技能大奖”“全国技术能手”“广东省技术能手”等荣誉的人员不以选手身份参赛,已获得“深圳市技术能手”的人员不以选手身份参加相同赛项。本次竞赛为单人赛,深圳市同一单位报名人数不超过6人,全国其他城市同一单位报名人数不超过1人。报名人数不少于60人,如出现报名人数不足可延长报名时间或者取消竞赛(由执委会另行通知)。 (五)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10月15日23:59止。 (六)报名方式 参赛选手登录网上报名平台,选择职业技能竞赛→职业技能竞赛个人报名→在线申办,按系统要求及报名条件填写资料并上传报名材料。审核结果请登录平台→用户中心→我的事项中查看。审核通过后参赛证于竞赛报到时凭身份证领取。报名网址:https://hrsspub.sz.gov.cn/rcyth/website/#/login 完成报名后,参赛选手需加入“2023深圳数字建造BIM技能大赛”QQ群(群号:834020250,入群时须填写真实姓名+手机号码),以便领取电子参赛证及知悉参赛有关事宜。 (七)报名资料 竞赛报名申请表(报名平台填报下载打印,本人签字和单位盖章后上传)。 (八)咨询电话 王工,0755-82725339; 李工,0755-82725330。 (九)竞赛时间、地点 1.赛前测试。为让选手了解初赛竞赛系统环境、流程和规则,通过报名审核的参赛选手于2023年10月25日参加赛前线上测试,此测试,不计成绩。具体时间,QQ群内通知。 2.初赛。2023年11月2日,线上平台,具体时间,QQ群内通知。 3.选手报到。进入决赛的选手于2023年11月9日14:00前到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樟溪社区五和大道319号深圳市特区建工职业技能培训学校8#楼一楼大厅报到处报到。 4.住宿安排。决赛选手住宿费用自理,如需入住校内酒店可咨询前台客服。联系人:沈明华,18813216353;王佳怡,13424443938。 5.赛前培训。2023年11月9日14:00-17:30,在培训学校10#楼1楼101开展决赛赛前培训。主要组织参赛选手熟悉场地环境、设施设备;提供安全知识、竞赛流程、技术文件规则解读等培训。 6.决赛。2023年11月10日,深圳市龙华区观湖街道樟溪社区五和大道319号深圳市特区建工职业技能培训学校10#楼1楼101。 以上竞赛时间、地点如有变动,以执委会通知为准。 四、奖励办法 (一)认定“工匠之星”称号 综合成绩排名第1名且成绩均合格的选手授予“工匠之星”称号,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奖杯及证书。 (二)奖项 本次竞赛按1:2:3的比例设置一、二、三等奖,获一、二、三等奖人数为决赛实际参赛人数的30%,对未获得一、二、三等奖但成绩排名在前50%的选手颁发优胜奖,当获奖人数计算结果出现小数时,按四舍五入法取整数计算获奖人数。 (三)认定“深圳市技术能手” 参赛选手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以下规定认定“深圳市技术能手”:决赛人数(指实际参赛人数,下同)在50人以上的,取前8名;决赛人数在40至49人之间的,取前4名;决赛人数在30至39人的,取前2名。已认定为“深圳市技术能手”的选手,不再重复认定。 (四)奖金 竞赛综合成绩排名第1至6名的选手,由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颁发奖金,具体为:第1名,奖金10万元,第2至第3名,奖金各4万元,第4至第6名,奖金各2万元。综合成绩排名第7至第18名的选手,由执委会颁发奖金,具体为:第7至第9名,奖金各2000元;第10至第18名,奖金各500元。以上奖金均为税前金额。 (五)其他奖励 竞赛综合成绩排名前6名且决赛使用执委会提供的ueBIM国产建模软件的选手,由执委会再颁发鼓励奖金,具体为:第1名,奖金5000元,第2至第3名,奖金各3000元,第4至第6名,奖金各1000元。以上奖金均为税前金额。 五、其他 (一)参赛选手不遵守竞赛规程,或经查实有冒名顶替、作弊、扰乱赛场秩序等情形的,终止比赛资格,取消比赛成绩。已经获得相关荣誉、称号或者物质奖励的,由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取消、追回。 (二)本竞赛不收取任何费用。 (三)本实施方案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 附件2 深圳市第十三届职工技术创新运动会暨 2023年深圳技能大赛—数字建造 (BIM)“工匠之星”职业技能 竞赛技术文件 一、技术描述 (一)项目概要 竞赛项目为数字建造(BIM),是指利用计算机软件构建建筑信息模型(可简称“模型”),载入工程项目信息、输出有关成果,基于三维模拟其建造实施,改进建设工序工法,并形成工程数字化资产。比赛中对选手要求主要包括:进行模型的创建、编辑、更新、协同、注释、制图,输出成果。 基本竞赛内容:利用BIM建模软件,完成某个民用建筑项目的BIM模型创建及成果输出等工作。要求选手在遵循职业守则和掌握基础知识的前提下,对于建筑、结构、机电和装饰装修等专业知识均有涉及,所构建模型(构件)满足“信息准确数量齐全、位置无误、整体恰当”,输出成果符合竞赛标准相应要求。 (二)实操能力与相关知识 二、竞赛内容 (一)初赛 执委会组织专家参照竞赛标准并结合实际命题,参赛选手登录执委会指定网址https://exam.thsware.com,以线上实际操作的方式,完成实操任务书的竞赛内容。具体内容如下:优先以建筑专业CAD设计文件创建建筑专业模型,再以之为基础,根据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装饰装修等专业CAD设计文件,创建相应专业模型,最终形成一个整体模型。完成建模后(考试结束前),点击BIM模型自动评分系统中“自动评分”按钮,提交自动评分;与此同时,将所建模型上传至竞赛平台规定端口进行备案。 (二)决赛 执委会组织专家参照竞赛标准并结合实际命题,以现场实际操作的方式,完成两个模块的实际操作。具体内容如下: 模块一:创建一个参数化构件 构建具备若干种基本几何形态的三维构件模型,并体现几何和材质等信息。 模块二:优先以建筑专业CAD设计文件创建建筑专业模型,再以之为基础,根据结构、给排水、暖通、电气、装饰装修等专业CAD设计文件,创建相应专业模型(包含“模块一”创建的参数化构件),最终形成一个整体模型,生成工程图纸、工程量明细表和漫游视频,并按竞赛任务书规定的文件名,将模型文件保存在规定的文件夹下。 (三)竞赛时间 三、评判标准 (一)分数权重 (二)评分标准 1.初赛由BIM模型自动评分系统评分。评分标准如下: 注: (1)选手未点击BIM模型自动评分系统中“自动评分”按钮的,初赛成绩为0分。 (2)选手未将所建模型上传至竞赛平台规定端口进行备案的,初赛成绩为0分。 2.决赛由裁判根据现场评分表评分,评分标准配分细则以现场评分表为准。评分标准如下: 注: (1)成果模型文件未按任务书规定命名的,决赛成绩为0分。 (2)成果模型文件存放至错误文件夹的,决赛成绩为0分。 (三)评判方法 1.初赛成绩由BIM模型自动评分系统评分,选手初赛成绩以得分高低排名。当初赛成绩相同时,以竞赛时间短的排名在前。 2.决赛由现场裁判组依据参赛选手的实际操作情况,按竞赛评分表集体评判、计分;裁判组对最终成绩签字确认。 3.决赛裁判共12名,以3名裁判员为1组,每人独立对随机抽中的本组选手全部竞赛内容打分。取3名裁判打分成绩平均分为决赛成绩。 4.裁判长对所有裁判员的打分过程的公平、公正性进行监督。裁判员执裁期间若有争议,由裁判长裁决。 (四)综合排名 参赛选手最终名次依据初赛和决赛两部分成绩按比例累加的综合成绩进行排名,成绩均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点。其中初赛成绩占10%、决赛成绩占90%,即参赛选手赛后综合成绩=初赛成绩×10%+决赛成绩×90%。当综合成绩相同时,以决赛成绩高者排名在前,若仍相同时,则以决赛模块二得分高低进行排名;若仍不能分出先后,再依次以模块二“创建模型”“工程图纸”“工程量明细表”“漫游视频”顺序比较高低决定排名。 四、竞赛场地设备 (一)赛场规格 1.初赛。场地由选手按规定自行选定。场地环境应是无外界干扰、光线充足明亮、网络环境良好、配备摄像功能的的独立空间,场地面积不宜小于5平方米。不得在公共场所参赛(例如公共教室、图书馆、咖啡馆等)。 2.决赛。参照计算机类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要求布置赛场,配备与参赛人数相适应的计算机设备及桌椅,并留有一定数量的备用工位。赛场由休息区、候赛区、申诉受理区、竞赛区、裁判评分区、统分区组成。竞赛区独立工位65个(含5个备用工位),每个工位长1.6米×宽1.3米(双工位采用隔板分隔),走道宽度1.1米,电脑桌长1.3米×宽0.6米。 (二)决赛场地布置图 (三)基础设施清单 1.初赛设施、设备清单(选手自配) 2.决赛赛场设施设备、材料清单 五、竞赛细则 (一)竞赛守则 1.初赛选手须提前30分钟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参赛证登陆竞赛平台。在竞赛开始前,首先进行身份验证,选手须启动摄像头并将身份证件和参赛证正面展示在摄像头前,展示时间不少于20秒。开赛后,20分钟后方可离场。开赛迟到30分钟无法进入竞赛平台参加竞赛,即按自动弃赛处理。 2.初赛选手只可使用单屏电脑参赛,且须自备录屏软件对竞赛全程进行电脑桌面录屏,并在竞赛结束后3小时内将录屏视频上传至指定位置。未按规定上传录屏视频的,将按自动弃赛处理。 3.初赛比赛期间,摄像头必须全程开启,保证选手头、肩部位于视频画面正中间;若未抓拍到人像或有其他人员出入竞赛场所,按作弊处理。摄像头异常掉线的,应在5分钟内恢复正常,否则视为违规,竞赛系统自动交卷、终止比赛。 4.决赛选手参赛证于竞赛报到时凭有效身份证件领取。 5.各类人员须统一佩戴由执委会印制的证件,着装整齐。 6.选手须提前30分钟凭有效身份证件和参赛证进入赛场,对号入座并将有效身份证件和参赛证放在座位左上角明显位置,以备核验。开赛迟到30分钟不得入场,按自动弃权处理。 7.决赛实操工位由抽签决定。 8.选手不能携带与竞赛相关的文件资料、通讯工具、电子设备进入赛场。在赛场上自觉遵守赛场秩序,保持安静,竞赛进行过程中不允许任何形式的交谈,更不得大声喧哗吵闹,交头接耳,否则将给予警告或取消竞赛资格。 9.各赛场除现场裁判、赛场配备的工作人员以外,其他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竞赛区。 10.竞赛期间,选手未经执委会批准,不得接受其他单位和个人对竞赛相关内容的采访,不得私自公布竞赛相关资料和情况。 11.竞赛过程中,参赛选手须主动配合裁判工作,服从裁判安排,如果对竞赛的裁决有异议,可按规定以书面形式向执委会申诉受理部提出申诉。 12.竞赛现场配备实时监控系统,对现场赛事进行完整的实时监控、录音和录像。 13.冒名顶替、弄虚作假、作弊者,取消竞赛资格及成绩。 14.竞赛规定时间结束时,选手立即停止操作,有秩序地离开赛场。 15.如竞赛出现不可预见的异常情况,由执委会与组委会商议后,做出处理决定。 16.参赛选手认为赛场提供的设备、工具不符合规定的,应立即向现场裁判提出更换。 (三)安全、健康规定 1.决赛赛场设医务室等,配备医疗人员,当选手或赛场其他人员发生身体不适时,进行相应的急救措施。 2.严格按照安全应急预案加强对竞赛全过程的动态管理,确保竞赛活动安全有序。 3.竞赛过程参赛选手能胜任全部竞赛操作的体能要求,并且遵守赛场安全操作规程;对竞赛设施设备应爱护、保管,防止丢失和损坏;服从现场裁判的指挥,接受裁判员、现场技术服务人员的监督和警示,保证操作过程中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 (四)申诉与仲裁 现场申诉最迟应在竞赛结束后1小时内提出,超过时效将不予受理。申诉时,应以书面形式向申诉受理部提出,技术问题由裁判长与裁判员共同商议解决,非技术问题由组委会进行调查、核实、裁决。 六、最终解释权 本技术文件条款的最终解释权归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有。 深圳市第十三届职工技术创新运动会暨2023年深圳技能大赛—数字建造(BIM)“工匠之星.docx 深圳市第十三届职工技术创新运动会暨2023年深圳技能大赛—数字建造(BIM)“工匠之星.docx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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