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秉持一体化发展理念,增强数字政府建设整体性、系统性
1.做好一体化规划方案设计。编制昆山市数字政府建设发展规划,明确基本原则、总体目标、顶层架构等,作为全市数字政府建设的顶层规划。编制昆山市数字政府行动计划,明确具体建设任务、重点工作、实施路径等,作为全市数字政府建设的行动方案。各区镇要同步编制本地顶层规划和行动计划,做到既与市级规划计划有机衔接、保持一致,又保留区镇特色、创新发展。
2.推动一体化协同发展。建设完善本级云网基础设施、共性支撑平台,推动跨部门、跨层级业务协同和数据共享。严格规范电子政务外网入网和互联网出口接入,做到统一接入,统一管理。按照“应上尽上”原则,各区镇、各部门要加快推进新建项目全量上云,已建项目逐步迁移上云。各区镇、各部门要整合内部分散独立的信息系统,推动各条线信息系统统一模式、分级建设,形成上下联动、互联互通的大系统。各区镇、各部门要按照“应归尽归”的原则持续做好政务数据推送和共享工作。
3.加强一体化要素管理。依托昆山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平台,完善市级和区镇两级协同的项目管理机制,全面掌握全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情况,以精细化管理提升资源配置和资金使用效率。统一全市政务信息化项目建设管理,引入专家评审及造价评估,建立从预算、评审、立项、审核、实施、验收、评估的全流程、电子化、闭环化管理机制,以标准化管理提升资源配置和资金使用效率。
4.规范政务数据一体化归集共享。各区镇、各部门要持续更新完善政务信息资源目录,建立健全基础库、主题库、中间库、索引库、部门库,持续扩充各类数据来源,形成一体化的数据资源管理体系,构建一体化政务大数据中心。市大数据资源管理中心负责市级政务数据资源的归集和共享工作,各部门要按照要求定时推送共享数据。各区镇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本辖区各单位的政务数据的归集和共享工作,并应做好与市级平台数据推送工作。
(二)构建一体化架构体系,形成上下联动、纵横协同的工作机制
5.搭建一体化组织架构。要继续发挥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工作领导小组引领、指导、决策的作用,运用大数据提升政府治理能力,统筹推进全市大数据和电子政务工作。各区镇、各部门要有一个领导分管,一个部门扎口推进,一个专职人员统一负责,确保工作任务层层落实到位。
6.搭建一体化制度规范。按照《国家电子政务标准体系建设指南》等标准规范和政策文件,结合昆山实际,建立健全云网设施、数据资源、接口服务、软件开发等标准规范,制定完善项目建设、运行维护、资源共享、数据开放、安全保障等管理制度。各区镇、各部门要制定细则,保障全市政务信息化项目一体化建设有章可循、有据可依。
7.搭建一体化技术架构。基于“一基础、两中心、两平台、一门户、N应用”的电子政务架构,构建全市一体化电子政务架构体系。各区镇、各部门要妥善处理好政务外网与条线专网、新建系统与现有系统、共性应用与特色应用、统建平台与分级平台的关系,充分利用一体化建设的云网、数据和共性支撑平台。
8.搭建一体化培训体系。针对数字政府、大数据工作相关的文件、平台,制定相应的解读文件、操作指南、实施细则,促进各区镇、各部门加深对相关文件的理解以及对相关平台的使用,形成数字政府一体化建设的格局。制定覆盖全市的培训计划,通过专题讲座、座谈交流、集中学习、线上线下相结合等多种形式提高各区镇、各部门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专业素质和数字化发展理念。
(三)建设和完善一体化平台能力,优化提升共性服务支撑
9.建设完善一体化云网平台。全市统一规划建设网络、计算、存储、灾备、安全等基础设施。建立统一架构的云资源管理平台,实现各级资源的统一纳管、按需分配、动态调度、集约利用,增强云网资源的弹性服务能力,并做好与苏州市级云网平台对接。以上云为原则、不上云为例外,推动非涉密系统向政务云迁移,逐步整合或取消各部门非涉密机房和专网。
10.建设完善一体化共享平台。归并整合各类共享交换通道,确立政务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平台为政务数据共享交换的唯一主干地位,增强海量、多源、异构数据的共享交换能力。制定全市共享服务平台接口规范及申请审核流程,做好与苏州市级共享服务平台互联互通工作。打造基于RFID、传感器、智能终端等基础感知设备的物联网络,按照统一接入、统一管理、统一展示的要求,建设完善全市统一的物联网平台,打通城市感知神经末梢。
11.建设完善一体化中台。建设市级业务中台,统一全市用户体系,提供应用接入、电子证照、电子印章、地理信息、智能网关等共性技术服务。整合各部门业务服务资源,建立业务服务统一供给机制,跨层级、跨部门业务应用应通过业务中台发布的服务接口进行对接,提高政务服务资源一体化、规范化、集约化利用水平。建设市级数据中台,提供数据汇聚、加工、建模、分析、治理、可视化等服务,实现数据产品化。完善人口、法人、空间地理、电子证照、信用信息等基础库,建设民生、营商、应急、社会治理等领域主题库,引入社会化数据,构建数据资源中心,做好与苏州数据中台的对接工作,提供全面、安全、可靠的数据支撑。
12.建设完善一体化运营平台。推进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强化全要素数字表达、大数据模型驱动、城市泛在感知与智能运营监管。建立市、区镇二级大数据可视化运营平台,服务延伸至村(社区)、网格,实现“二级平台、四级使用”。城市大脑综合管理运行指挥中心要以数据资源“聚通管用”为关键,以综合执法为抓手,加快构建公共安全、交通运行、生态环境、社会治理的多维度实时感知体系,实现与执法部门监管系统、各区镇指挥平台之间的互联互通,打造“一屏总览全局,一网统管全域”的城市运营、服务、治理模式。
(四)面对三类对象,持续提升一体化应用感知服务
13.提升一体化自然人服务。建设统一服务总入口,让自然人只登一个APP就能办成“一件事”。统一用户认证,打造个人信息空间,建设“一人一码一库”,实现全市一码通行、一码通办。统一服务体系,梳理服务事项清单,推出一系列场景化审批服务创新应用,提升公众感知体验。
14.提升一体化法人服务。结合工程建设审批、多审合一、多证合一、证照分离等改革工作,集成“政务服务一张网”、企业云服务平台等应用服务,建设法人服务“总入口”,让法人只进“一个入口”就能办理“一批事”。推广电子证照应用,推动电子证照跨地区、跨部门互信互认,打造企业信息空间,建设“一企一码一库”。构建营商环境评估指标体系,利用数字化手段建立常态化评估机制,优化营商环境。
15.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依托共性技术支撑平台,全面整合政务信息系统,形成各领域业务办理综合界面,让政务工作人员只用“一个界面”就能管好“一类事”。运用大数据分析技术、可视化建模手段,开展数据挖掘和趋势研判,实现实时、动态、多维的综合展示,为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治理、公共服务提供数据支撑和决策依据。
(五)强化落实各类安全措施,提升一体化安全防护能力
16.提升一体化信息安全防护能力。制定电子政务外网数据安全管理规范,逐步开展数据分层管理、数据安全评估检测等工作。规范数据交易行为,有条件地逐步开放电子政务数据。落实电子政务外网接入管理的安全措施,加强边界管理和内部网络安全管理。做好信息系统在上线前的安全检测工作,确保系统无安全隐患和风险后方可上线运行。对照网络安全等级保护要求,及时开展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备案和测评整改工作。
17.提升一体化信息安全应急处置能力。制定电子政务外网、电子政务内网、服务安全、数据安全等多领域的信息安全应急处置预案,规范应急处置流程。开展信息安全分类分级分领域演练,提升各部门应对突发信息安全事件时的处置能力。加强与第三方信息安全机构合作,提升全市信息安全应急处置专业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