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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科学技术厅:大力推进CIM开发等技术,开展倾斜实景三维模型+BIM模型+CIM模型多 ...

2021-12-23 11:26| 发布者: 萧闫子| 查看: 106| 评论: 0|来自: 贵州省科学技术厅

摘要: # 导读 #近日,贵州省科学技术厅印发《贵州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其中第六章“构建支撑民生改善的技术体系”,第三节”新型城镇化”专栏18“新型城镇化“中提出,围绕新型城镇化科技需求,大力推进城市信息模 ...


# 导读 #

近日,贵州省科学技术厅印发《贵州省“十四五”科技创新规划》。

其中第六章“构建支撑民生改善的技术体系”,第三节”新型城镇化”专栏18“新型城镇化“中提出,围绕新型城镇化科技需求,大力推进市信息模型(CIM)开发等技术,有力支撑新型城镇化。

第四节”公共安全与社会治理“专栏19“公共安全与社会治理”中提出,围绕社会综合治理、食品安全保障、生物安全、自然灾害监测等公共安全重大需求,重点开展倾斜实景三维模型+BIM模型+CIM模型多源异构三维模型数据治理创新研究,为加快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本规划依据《贵州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总体部署和“十四五”国家科技创新重点部署,结合我省实际编制,是我省“十四五”时期科技创新工作指引。

第一章 把握科技创新发展新态势


           第一节 “十三五”科技创新主要成就

“十三五”时期,在省委、省政府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科技工作和贵州省的重要指示精神,坚持以大数据为引领实施区域科技创新战略,坚持科技创新与制度创新“双轮驱动”,逐渐走出一条有别于东部、不同于西部其他省份的差异化创新路子,科技工作取得历史性突破。

科技创新综合实力稳步提升。科技创新综合实力实现历史性跨越,区域创新能力由2015年全国第22位提升至2020年第20位,综合科技创新水平指数由2015年全国第30位提升至2020年第27位。2020年科技进步贡献率51.01%,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3.47件;研发投入强度打破长期徘徊0.6%的局面,2019年增长到0.86%,前四年研发经费投入年均增速全国第一;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年均增长10.84%,2020年达到4719.51亿元;2020年高新技术企业数量达到1897家,是2015年的5倍;2020年技术合同成交额达到241.12亿元,是2015年的10倍;2016年以来获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2项。

科技创新体系不断完善。创新环境不断优化,省委、省政府作出《关于以大数据为引领实施区域科技创新战略的决定》,省人大颁布实施《贵州省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贵州省专利条例》,省政府出台《贵州省科技领域省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等创新政策、修订《贵州省科技奖励实施办法》,创新创业政策进一步完善;坚持科技创新和制度创新“双轮驱动”,在全国率先推行科技创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技术榜单制、专职科技特派员等创新举措,创新创业活力进一步激发。创新平台建设得到加强,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FAST)建成使用,成为贵州的世界级创新名片;贵州科学城建成投入运营,创新资源加速聚集;遵义、六盘水、黔西南、毕节、黔东南、黔南、碧江7家省级高新区获批,省级高新区达到9家,实现市(州)全覆盖;安顺高新区升格为国家级,国家级高新区达到2家;国家苗药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喀斯特石漠化防治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正式挂牌;省部共建药用植物功效与利用国家重点实验室获批建设,实现省部共建国家重点实验室“零”的突破;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大数据应用技术国家工程实验室获批建设,实现国家工程实验室“零”的突破;公共大数据重点实验室列为省部共建优先项目;正在运行的国家重点实验室5家、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5家、国家工程实验室1家、国家认定企业技术中心26家、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29家;新建省级重点实验室14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41家、工程研究中心61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10家,正在运行的省级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分别达到62家、141家、122家。

科技创新支撑经济社会发展成效明显。深度参与脱贫攻坚战,试点推动重大科技项目与科技特派员项目“两项结合”、股份合作社与专业合作社“两社联动”、合作制与股份制“两制双返”,推动农业技术转移,建立向知识价值和劳动价值倾斜的分配机制,激发农民群众和广大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围绕十二个农业特色优势产业发展,选择种业创新、机械化智能化、天然产物提取等瓶颈问题开展重点攻关,实施食用菌、冷凉蔬菜、百香果、生态渔业等重大科技项目;选派5000余名科技人员作为科技特派员赴基层开展服务。聚焦重点产业发展关键核心技术,自2017年以来相继发布“贵州省煤矿智能化/机械化改造”“贵州省‘关键4%’煤矿机械化开采”“煤矿智能采掘”技术榜单,有力推动贵州煤炭回采实现100%机械化;大力促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发展,企业参与制定大数据领域国际标准4项、国家标准6项、行业标准4项、地方标准14项。赋能民生领域发展,在水资源开发利用、食品安全、固废资源化、中药现代化、生态修复与保护、土壤污染治理等领域,获得科技部支持实施一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全局性、综合性带动作用发挥明显;积极投身疫情防控保卫战,在新冠肺炎快速检测、“老药新用”、疫情监测、诊疗技术、疫苗研发、医用装备等方面开展重点攻关,为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提供科技支撑。

第二节 把握科技创新面临的形势任务

世界正经历百年未有之大变局,全球创新版图加速重构,创新多极化趋势日益明显,科技创新成为各国实现经济再平衡、打造国家竞争新优势的核心,正在深刻影响和改变国家力量对比,世界经济结构和国际竞争格局面临重塑。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入实施,战略科技力量建设迈出重大步伐,重大科技任务有序实施,重大创新成果竞相涌现,创新实力整体提升。我国多层次、各具特色的区域创新格局基本形成,北京、上海正在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粤港澳、长三角、京津冀、成渝等区域创新引领发展优势明显,在区域科技与经济发展中发挥着创新引领、带动示范的作用。

“十三五”时期,省委、省政府对实施创新驱动战略作出了一系列部署,科技创新有力支撑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黄金十年”,为我省不断塑造新优势、培育新动能奠定了坚实基础。同时也要清醒看到当前我省科技创新还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一是世界经济发展不确定因素和潜在风险增加,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对我省借助开放式创新以快速提升自身创新能力造成一定的影响和制约。二是国内各具特色创新格局的影响加深,经济增长极和创新中心聚集大量创新资源和创新要素,对我省加快提升创新能力形成倒逼态势。三是我省科技资源薄弱的短板依然突出,创新能力与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不小差距,科技创新底子薄、基础弱、水平低的状况尚未根本转变。

“十四五”时期,必须坚定不移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增强机遇意识和风险意识,保持战略定力,认识和把握发展规律,大力加强科技创新,全面塑造发展新优势,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能。


第二章 塑造科技创新发展新优势

第一节 总体要求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十二届八次、九次全会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围绕“四新”主攻“四化”,以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为主线,以改革激发创新潜力、以开放汇集创新资源,提高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提升科技创新供给质量和水平,加快发展动力的根本转换,充分发挥科技创新的关键和中坚作用,加快建设特色科技强省,走出一条有别于东部、不同于西部其他省份的差异化创新路子。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差异化发展、突出特色。以大数据为引领实施区域科技创新战略,走差异化创新路子,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聚焦突出问题和关键瓶颈,高效配置创新资源,集中力量办关键事,以非对称路径实现弯道取直、后发赶超。

坚持开放式合作、汇聚资源。坚持引进来与走出去相结合,增强集聚国内外创新资源能力,坚持以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为主,以开放式创新弥补自身科技资源短板,构建科技创新领域开放合作新格局。

坚持市场化导向、激发活力。深化科技创新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科技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提升科技创新管理水平,激发全社会创新创造活力,增加高质量科技供给。

第三节 主要目标

到2025年,以主要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创新突破带动全局,推动经济增长动力由要素驱动向创新驱动转变,基本建成开放、协同、高效的科技创新体系。

——科技创新整体实力进一步提升。全社会科技投入持续加大,创新人才队伍不断壮大,创新平台体系更加完善,科技成果转化水平明显提升,一批制约高质量发展的关键共性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区域创新能力力争进入全国前15位,综合科技创新水平力争进入全国前20位。

——开放式创新体系进一步完善。科技创新全方位开放格局初步形成,军民协同创新体系更加完善,人才、技术、资本等创新要素加快汇聚,创新资源开放共享程度明显提高,参与国内外科技合作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显著提升。技术合同成交额与地区生产总值之比达到2.5%。

——产业支撑能力进一步提升。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协同推进,现代产业技术体系更加健全,培育支撑未来创新发展的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新业态,科技创新在高质量发展中的关键和中坚作用显著增强。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实现倍增,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总产值占工业总产值比重达到22%。

——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进一步提升。创新资源加速向企业集聚,以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独角兽企业为重点的创新型企业建设取得积极进展,培育一批具有较强创新活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和产业集群。规上工业企业有研发活动的企业占比达到38%。

——科技创新生态进一步改善。激励创新驱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策法规更加健全,基本实现科技创新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现代化,科技与金融结合更加紧密,科学精神进一步弘扬,全社会科学文化素质明显提高,基本形成尊重知识、崇尚创新、激励创业、宽容失败的价值导向和社会氛围。

 注:“*”为2019年数。

第三章 构建支撑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技术体系

面向农业现代化和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针对喀斯特地貌地形和立体气候条件,围绕提高农业资源利用率、土地产出率、劳动生产率,构建支撑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发展的技术体系,提升农业科技水平,支撑引领农业现代化和乡村振兴。

第一节 良种良法

围绕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发展需求,加强农业种质资源创新、良种良法创新与应用,推动农业产业由传统粗放型向现代集约型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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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农业机械化智能化

围绕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薄弱环节和机械化智能化技术创新需求,按机械化、自动化、信息化、智能化技术台阶,重点开展制约农业机械化智能化发展的关键技术攻关与应用示范,支撑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向机械化、智能化转型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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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农产品精深加工

围绕农产品加工产后损失严重、综合利用率低、风味与营养成分损失严重等技术难题和特色食品提质增效及转型升级需求,重点开展精深加工技术及装备研发与应用,提高特色农产品质量效益和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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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乡村振兴

围绕现代乡村建设科技需求,重点开展人居环境综合治理、农村民居改造、农村污水处理、乡村低碳生活等关键技术攻关与示范,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提供科技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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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 构建支撑新型工业化的技术体系

把握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新趋势,围绕我省新型工业化发展和产业竞争力提升的需求,强化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核心技术研发,突破产业转型升级和新兴产业培育的技术瓶颈,为工业大突破提供技术支撑。到2025年,规上工业企业新产品销售收入占比达到10%以上。

第一节 现代能源

围绕现代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的科技需求,推进煤炭、煤层气、页岩气、氢能、生物质能源、浅层地热能等技术研发及应用,支撑现代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到2025年,综合能耗产出率达到14.1元/千克标准煤,力争达到17.41元/千克标准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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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新能源汽车

顺应电动化、网联化、智能化、共享化发展趋势,围绕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科技需求,推进新能源汽车整车制造及核心组件、基于互联网的人车协同、动力供给等关键共性技术研发与应用,提升我省新能源汽车研发能力和产业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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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优质烟酒

围绕我省烟、酒特色优势产业发展的科技需求,构建资源高效利用、生产过程绿色环保、能源消耗低碳安全的技术体系,提升优质烟酒产业技术创新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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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现代化工

围绕现代化工产业高端化、绿色化、集约化发展的科技需求,推进我省磷化工产业精细化、煤化工产业新型化、特色化工产业高端化发展,为打造具有国际竞争优势的现代化工产业体系提供科技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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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先进装备制造

围绕具有比较优势的航空、航天等产业和具备基础及市场潜力的装备制造产业创新发展的科技需求,加强研发设计、工艺制造、装配集成、测试实验等制造技术系统工程研究,支撑装备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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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基础材料

围绕基础材料产业发展的科技需求,推进先进结构与复合材料、新型功能材料、绿色材料等新材料研发,支撑重点基础产业、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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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节 大数据电子信息

围绕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的科技需求,深化5G、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研发应用,支撑以大数据为引领的电子信息产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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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八节 健康医药

围绕健康医药产业发展的科技需求,推进生命科学、中西医药、生物工程等多领域技术融合,加快推进中药现代化,加大创新药物、医疗器械等研发力度,支撑医药制造产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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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构建支撑服务业创新发展的技术体系

围绕文化旅游产业、生产性服务业发展的科技需求,构建现代服务业技术支撑体系,提升现代服务业的规模、质量、效率和品质。到2025年,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新增固定资产占比达到0.39%,力争达到1.26%;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平均工资比较系数达到90%,力争达到102%。

第一节 文化与旅游产业

围绕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需求,重点开展文化旅游产业共性关键技术攻关与应用,加快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技术与文化旅游产业的融合创新与应用,推动智慧文旅、智慧传播、智慧康养等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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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科技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

围绕科技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科技需求,加快发展研发设计、检验检测、知识产权、创业孵化、科技咨询等服务,支持科技服务业发展。开展现代物流、现代金融、现代商贸、会展服务等生产性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攻关,提高生产性服务业效率和专业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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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构建支撑民生改善的技术体系

围绕改善民生的科技需求,加大人口健康、生态环保、新型城镇化、公共安全与社会治理等领域核心关键技术攻关与转化应用的力度,提升民生领域的体系化技术支撑能力。

第一节 人口健康

围绕人口健康的科技需求,推进公共卫生防控、疾病防治、生殖健康及出生缺陷防控、职业病防治、老年健康管理、残障人群健康、养老服务等领域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和临床应用,支撑健康贵州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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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生态环保

坚持“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围绕提升生态系统和改善环境质量、实现碳达峰碳中和、加快发展方式绿色转型,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支撑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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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新型城镇化

围绕新型城镇化科技需求,大力推进卫星遥感、5G、大数据、物联网、云计算、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的应用,加快推进现代交通、新型建筑、绿色建材、城市更新和管理等领域关键技术研发与集成示范应用,有力支撑新型城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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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公共安全与社会治理

围绕社会综合治理、食品安全保障、生物安全、自然灾害监测等公共安全重大需求,重点开展食品安全防控、重大公共卫生安全预警及防控、重大自然灾害防控、生产安全事故防控、应急避险等重大关键技术攻关和应用,为加快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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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章 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

深入实施“千企面对面”科技服务行动,全面征集企业创新需求,加强产学研用合作,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激发企业创新内生动力,推动企业成为技术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的主体。

第一节 大力培育科技型企业

完善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培育壮大科技型企业。设立科技型企业上市培育储备库,跟踪服务科技型企业发展。实施“十年百企千人”培育行动,发掘培育爆发式新经济企业和源头式先发优势企业,培育一批隐形冠军企业和独角兽企业。鼓励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建立科研人员为中小微企业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的机制和渠道。实施企业创新服务平台提质增效行动,推动建设一批技术创新服务平台,促进人才、技术、资本向科技型企业聚集,支持科技型企业提升研发能力。到2025年,高新技术企业达2500家以上;高技术产业利润率达到7%,力争达到7.8%。

第二节 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

实施规上企业研发机构扶持计划,建立企业研发项目库,引导企业逐年提高研发投入,形成创新发展的内生动力。开展企业创新调查服务活动,动态监测企业研发活动情况。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技术开发转让财税优惠等政策,积极引导各类投资主体投入研发活动,重点培育研发投入占比高于5%的科技型企业。鼓励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自主决策、先行投入开展研发活动。完善高新技术企业差异化、个性化补助政策,对取得重大突破和显著创新绩效的企业给予后补助奖励。

第三节 构建企业主导的融通创新生态

鼓励龙头企业特别是规上高新技术企业,联合上下游企业、产学研等力量,通过重组、合作共享等方式自主自愿组建共性技术企业类平台,面向行业提供高质量的共性技术供给服务,促进公共科研设备共享共用。支持创新型领军企业开放创新资源和应用场景,鼓励龙头企业采取研发众包、“互联网+平台”“内部众创”等模式,促进大中小企业业务协作、资源共享和系统集成,强化产业链创新。

第四节 更好发挥创新型企业家作用

深化科技型企业“千企面对面”科技服务行动,完善技术创新对话机制,吸纳企业更多参与科技政策、规划、计划的制定和立项评估。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联合行业上下游、产学研用力量,组建体系化、任务型的创新联合体,牵头承担省级重大科技项目,培育形成一批富有创新精神、冒险精神、科学头脑、社会责任的创新型企业家队伍。鼓励企业家和科学家合作,加快科技成果转化。大力倡导企业家精神,树立创新光荣、创新致富的社会导向,依法保护企业家的创新收益和财产权,培养造就一大批勇于创新、敢于冒险的创新型企业家,树立创新创业典型,不断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

第八章 增强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创新能力

鼓励和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差异化和内涵式发展,增强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能力,进一步发挥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在创新中的骨干和生力军作用。

第一节 加强高等学校创新能力建设

建立科技与教育协同工作机制,加强规划布局、政策供给、资源配置、任务落实。支持高等学校加强优势学科培育和建设,进一步扩大研究生培养规模,培养创新型人才。支持高等学校聚焦重大战略需求,开展优势和特色领域的基础研究。发挥多学科交叉优势,探索矩阵式科研模式,以重大任务为牵引,形成跨学科跨单位的协同攻关团队。支持高等学校以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为导向,建设高水平创新平台。支持高等学校举办高水平学术会议,加强学术交流。支持贵州大学植物保护世界一流学科和大数据科学与技术特色学科群建设,支持贵州大学建设农药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到2025年,十万人博士毕业生数达到0.9人/10万人,力争达到1.6人/10万人。

第二节 加快科研机构创新发展

深化科研院所改革,加强分类管理,赋予更大科研自主权。推动科研院所依法依规实施章程管理,支持科研院所按照章程规定的职能定位和业务范围开展研发活动,建立与科研机构使命定位相适应的支持方式,健全定向委托科研机构承担重大科技任务的工作机制。支持贵州科学院、省农业科学院等建成高水平科研机构,加强与国内外知名高等学校、大院大所交流合作,增强高水平研发成果产出、引进和转化能力。深化人事、分配和评价制度改革,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试点产权制度改革,加快建立现代科研院所制度。探索实施科研事业单位绩效评价制度,逐步建立与绩效评价结果挂钩的科研事业单位财政拨款政策制度。支持国家级科研机构在我省建立分支机构或创新基地。完善科研院所科技管理和成果转化机制,支持建立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和职业化技术转移人才队伍。支持科研机构加强国际交流与合作,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科技交流。

第三节 加快发展新型研发机构

引导企业与高等学校、科研院所、社会团体等以产学研合作形式创办共性技术新型研发机构,鼓励大型骨干企业组建企业研究院等新型研发机构。完善促进新型研发机构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制定资金、用地、期权和税收等配套政策,在基础条件建设、科研设备购置、人才住房配套服务以及运行经费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符合条件的新型研发机构,在省级科研机构创新能力建设项目、财政科研项目、人才引进、职称评定等方面享受省级国有科研机构同等政策。到2025年,培育建设20家新型研发机构,新增2000名“不要编制”的研发人员。

第九章 加强科技人才队伍建设

完善科技人才发现、培育、引进、使用和激励的政策体系,优化科技人才发展环境,加大科技人才培养引进力度,充分激发科技人才的创新活力和潜力。

第一节 加大高层次人才培养力度

统筹整合各类科技人才培养计划,形成更加有机衔接的高层次人才梯次培养体系,着力形成各类科技人才相互递进、合力布局的新格局。围绕重点产业、重点领域、重点学科,有计划、有重点地遴选支持一批科技领军人才、青年科技拔尖人才、高水平创新团队,加强交叉融合型科技人才培养,增强科技人才跨领域、跨学科交叉合作能力和创新链组合能力。深入开展科技项目和人才项目“1+1”协同资助试点,强化人才、项目和平台类科技计划的衔接协同。完善青年科技人才普惠支持与高端科技人才稳定支持相结合的机制。强化企业技术领军人才培养,推动科技型企业普遍设立首席技术官(CTO),优先推荐和遴选国家和省优秀创新创业人才。建立以需求为导向的人才发现机制,鼓励和支持青年科技人才承担重要科研任务。围绕我省重点产业发展,培养引进一批研发设计服务、创业孵化服务、技术转移服务、检验检测认证服务、知识产权服务等方面科技服务人才。到2025年,遴选培养院士后备人才10名、科技创新创业领军人才150名,新增优秀青年科技人才150名,新增科技创新人才团队150个,培养科技服务人才4.7万人。

第二节 加大创新型人才引进力度

深入实施产业重点人才和团队引进“123”计划、“贵州省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分类分层次引进一批科技创新、科技创业高层次人才,对入选对象给予科研项目、创新平台等支持。突出重点人才引进,优化完善“黔归人才综合信息数据库”,鼓励在外黔籍专业人才回黔创新创业。创新人才引进方式,建立重大项目“揭榜挂帅”引才制度,定期发布全省重大项目引才制度清单,吸引国内外人才揭榜领衔重大项目建设,解决关键重大技术难题。完善柔性引才机制,积极创新方法举措,拓宽引才途径,通过兼职挂职、技术咨询、项目合作、聘任客座教授、设置特需岗位、建设院士工作站和博士后科研工作(流动)站等多种形式精准引才,大力汇聚人才智力资源。落实外国人来华许可制度和出入境便利措施。

第三节 完善科技人才评价激励机制

破除人才引进、培养、使用、流动、评价、激励等方面的体制机制障碍,积极营造“留才安心”的良好环境,增强创新人才的归属感。加快完善科技人才评价制度,健全以科研诚信为基础,以创新能力、质量、实效、贡献为导向的科技人才分类评价体系,建立以重大科学发现为导向的基础研究人才评价标准,以应用场景为导向的前沿技术人才评价标准,以重大经济社会效益为导向的工程人才评价标准,以人民健康为导向的医药卫生人才评价标准。扩大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自主权,赋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大的技术路线决策权、科研经费使用权,实行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构建充分体现知识、技术等创新要素价值的成果转化受益分配机制,完善科研人才职务发明成果权益分享机制,鼓励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探索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加大对关键岗位和优秀科技人才收入分配倾斜力度。落实科研人员离岗创业、兼职兼薪等激励创新政策,进一步激发科技人员创新创业热情。

第四节 促进科技人才向基层流动

加大对基层科技人才队伍政策支持,引导青年科技人才向基层和艰苦地区流动。完善科技特派员选派制度,支持企业、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科技人才到基层开展创新创业服务,加快先进适用技术转移转化,发挥科技特派员引领带动作用。搭建企业与科技人才交互服务平台,引导和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选派科研人员服务企业创新需求,在省级科技平台及人才团队建设计划给予优先支持;支持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设立一定比例流动岗位,吸引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家和企业科技人才兼职。

第十章 建设高水平的科技创新平台

紧密围绕国家和我省战略需求,大力推进重大科技基础设施、重点实验室为引领的高水平创新平台建设,加强各类科技创新基地优化整合,创新运行机制,促进科技资源开发共享。

第一节 加快重大科学研究平台建设

推动500米口径球面射电望远镜观测阵列建设,支持建设世界一流天文科技基础设施集群,推进相关领域国家创新平台建设。聚焦喀斯特地区生态治理和资源利用,统筹基础研究、前沿技术、工程技术研发,组织国际领先的跨学科、大协同科学研究,加快黔灵实验室建设,通过政府所有合同运营(GOCO)模式,探索汇聚中央地方和政产学研科技资源的新型科研体制,力争建成国家创新平台。加快建设贵州科学数据中心,打造国家科学数据和算力资源布局的重要基地,建立超算、人工智能等公共算力平台。构建科技论文和科技信息高端交流平台,建设安全可靠的新一代科技文献基础设施、数字文献资源长期保存体系,推进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的标准化、数字化,提升资源服务的质量与效能,引入市场化机制,促进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向专业化社会化方向发展。

第二节 建设高水平科技创新基地

优化科技创新基地布局,按功能定位分类整合,加强评估考核,强化稳定支持。持续建设贵州种质资源库,支撑农村产业革命和生命科学研究。加快建设生物测序平台和人体肠道微生物组研究基地,提高保障人类健康的研究水平。在信息、生物、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新兴产业,以及在特色优势农业、煤炭地下气化、智能采掘、智能农机、天然产物提取、智能酿造、生态环境、人口健康等重点领域,建设一批重点实验室和技术创新中心。加快推进贵州科学城作为科技资源汇聚、科技成果转化的高端平台建设,作为科技支撑“强省会”行动的重要内容,积极引入以中科院为代表的省内外优质科技创新资源入驻。发挥花溪大学城科教资源聚集的优势,引进国内外著名高等学校、科研院所来黔合作,打造富有创新创业活力的科研教学基地。推动贵州科学城与花溪大学城联动,将区域内科研机构纳入科技体制机制改革试点单位,推进科技创新服务机构建设,促进创新资源相互流动,加快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打造技术汇集区和技术输出区。

第三节 促进高新区高质量发展

深化高新区体制机制改革,依法依规赋予相应职权,加快推动高新区首位产业(主导产业)和产业群发展。推动省级高新区“以升促建”,完善对创新创业的服务功能,争取2025年国家高新区数量翻一番。支持国家高新区与发展水平高的省级高新区整合或托管区位相邻、产业相近、分布零散的产业园区,探索异地孵化、飞地经济、伙伴园区等多种合作机制。支持有条件的农业科技园区创建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进一步发挥高新区的发展优势,集聚创新资源,积极培育科技型中小企业,推动高新技术企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壮大。

第十一章 促进区域创新协调发展

立足各市(州)创新资源禀赋和产业发展基础,科学规划各区域功能定位和科技发展重点,增强区域创新发展的平衡性和协调性,形成各具特色和优势的创新发展格局。

第一节 优化区域创新布局

摸清全省创新资源空间布局,构建全省区域创新资源地图,引导创新资源合理流动和高效集聚,促进创新链、资金链、人才链、产业链的空间融合。在创新资源集聚区,以“强省会”行动为主线,加快数字经济、先进装备制造、生物医药等现代产业技术体系建设,着力打造科技创新核心支柱和动力源,在科技体制改革、科技成果收益分配、高新区管理体制、科研院所分类改革等方面先行先试,努力建设成为科技体制改革先行区、高新技术产业聚集区、开放创新引领区。在能源矿产资源富集区,提升创新要素集聚和承载能力,加快技术推广和成果转化应用,促进传统产业向智能、绿色转型升级,着力建设成为绿色经济创新示范区、科技引领资源型区域转型示范区、科技创新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示范区。在特色优势资源汇集区,着力构建绿色生态创新圈,加强创新要素流动和高效配置,加快生态保护和资源绿色开发等的关键技术研发,推动特色资源产业化、特色农业、特色旅游业取得突破性进展,着力建设成为喀斯特环境保护和资源开发示范区、资源循环利用示范区。

第二节 加强区域创新联动发展

完善省、市(州)会商机制,鼓励各市(州)采取共建技术转移中心、成果转化基金等形式,深化科技合作,加快技术转移和成果转化。发挥贵阳创新龙头的作用,以人才、项目、成果流动延伸创新链,带动其他区域创新发展。以创新型城市试点为抓手,以研发投入为重点,提升各市(州)区域创新发展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市(州)探索创新发展的新模式、新制度和新政策。以创新型县(市)为抓手,加强县域科技创新,支持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国家农业科技园区、星创天地等创新创业载体建设,推动产业和企业聚集,加速科技成果转化应用。完善县域科技创新发展管理体制机制,优化基层科技力量布局,建立省市县三级有效衔接、共同推进的工作格局。

第十二章 推进全方位开放创新

以全球视野谋划和推动科技创新,通过开放式创新弥补自身科技资源短板,以更加灵活的创新政策,吸引全球科技创新要素聚集,实现科技创新“借梯登高”跨越式发展。

第一节 积极融入全球科技创新网络

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及发展中国家的科技创新合作与交流,在现代高效农业、喀斯特石漠化治理、资源综合利用等领域共同开展研发和成果转化。加强与发达国家的科技创新合作与交流,在气候变化、智能制造、生物医药等领域共同开展创新研发。吸引海外知名高等学校、研发机构、跨国公司到我省设立全球性或区域性研发中心。鼓励和支持我省有条件的企业和科研机构到海外建设研发机构、离岸孵化创新基地。支持企业承接国际技术服务外包业务,进一步加强向省外境外的技术和成套设备输出。培育一批基于市场规则、面向全球的国际技术转移中介,支持建设伙伴研究所,引导中外研究机构间建立稳定的研发交流合作关系。支持国际知名学术机构在黔举办高水平学术会议。支持各类机构参与制定国际标准,形成一批标准必要专利。支持探索更加开放便利的海外科技人才引进和服务管理机制。

第二节 主动融入国内区域协同创新

抓住新时代西部大开发契机,主动融入长江经济带、珠三角一体化、粤港澳大湾区、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等国家重大区域战略。开辟多元化区域科技合作渠道,建立精准承接制造业产业转移长效机制,采取共建创新园区、新型研发机构等形式,全面提升科技创新合作的层次和水平。积极融入国家东西部协作科技合作行动,推动特色产业、生态环境、新兴产业等领域技术攻关和成果转化。通过“广东研发+贵州制造”,充分发挥创新赋能优势,联合组建技术创新联盟,互设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分中心,完善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大型科研仪器设备等开放共享机制。深化创新券、技术榜单制,开展“省外研发+贵州转化”试点,鼓励和支持创新合作、转化成果。积极融入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深化与周边兄弟省份的科技合作。积极探索“飞地园区”“双向飞地”“异地孵化”“共管园区”等跨区域产业合作新模式,努力形成协同创新共同体。

第三节 促进部省、院省深度合作

加强与科技部、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等的会商合作,推动人才培养、基础研究和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深化与国家大院大所和企业多方位合作,以联合基金、项目合作、技术转移等方式促进创新资源对接转移,建设联合研究中心、联合技术转移中心、联合创新合作基地。构建国家重大科技项目接续支持机制,争取中央财政科技资金通过无偿资助、股权投资等方式在黔开展延展性研究和产业化应用,促使更多国家级科技成果落地。积极争取国家乡村振兴创新行动、科技惠民行动、美丽西部科技支撑行动等科技计划的支持。

第十三章 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

聚焦成果转化难点问题,完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机制,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市场化服务,建立健全技术转移组织体系,完善创新创业孵化体系,提高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效率。

第一节 强化科技成果转化市场化服务

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指导意见》。探索建立符合科技成果市场评价定价机制,允许通过协议定价、技术市场挂牌交易、拍卖等市场化定价方式确定科技成果价格,收益分配向发明人和转移转化人员倾斜。完善科技成果评价与金融机构、投资公司的联动机制,通过风险补偿、利息补贴等方式,促进金融信贷支持科技成果转化。加强重点领域知识产权服务,支持企业开展知识产权预警分析。加强科技成果转化服务机构和模式建设,培育一批科技成果登记机构、技术合同认定登记机构等专业服务机构,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的技术服务机构,鼓励发展众筹、众创、众包等多种服务模式,提升科技成果转化的支撑能力。加快建立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库,整合科技成果信息资源,面向社会提供科技成果信息查询、筛选推介等公益服务。

第二节 建立健全技术转移组织体系

加强贵州省技术市场建设,支持知识产权与科技成果交易中心建设,健全技术产权、价值评估、流转交易、价值担保、诚信监督的综合服务体系,推动技术转移资源平台实现互联互通、开放共享。鼓励技术转移机构专业化、市场化、规范化发展,支持省级以上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和符合条件的社会团体创新技术转移服务模式。加强技术转移管理人员和技术经理人等技术转移人才培养,鼓励引进国内外高层次技术转移人才,培育壮大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建立以技术经理人为主体的评价人员培养机制,鼓励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经理人全程参与发明披露、评估、对接谈判,面向市场开展科技成果专业化评价活动。深入实施高等学校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试点,推进高等学校、科研院所设置专职技术转移岗位。完善高等院校、科研机构职务科技成果披露制度。加强农业技术转移转化,面向乡村振兴科技需求,构建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为主、社会化组织为补充的“一主多元”农技推广体系。到2025年,培育建设20家省级及以上技术转移机构,培养200名以上专业化技术转移人才。

第三节 完善创新创业孵化体系

构建创新创业孵化生态系统,推进孵化器、众创空间、大学科技园、星创天地向专业化、特色化方向发展,提升服务能力。鼓励有条件的大学科技园建设技术中试基地、专业园等加速器,推动成果转化与创业集合。促进孵化成熟的企业向产业园区转移,为培育新兴产业提供源头支撑。支持建设一批“孵化+创投”“互联网+创新工场”等新型创业孵化载体。鼓励通过开展各类创新创业大赛活动,加强创新创业项目与投资孵化机构对接。加强对创业孵化载体的评估及考核,对条件成熟、绩效突出的创业孵化载体给予精准支持。着力增强孵化企业的能力和壮大创业导师队伍的能力,提高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导师人数、毕业企业数。到2025年,全省10万人累计孵化企业数达到10个以上。

第十四章 深化科技金融融合

积极拓展科技与金融融合途径,完善科技与金融结合机制,从科技信贷、创业投资、创新科技金融产品和服务等多方面,促进科技创新和现代金融深度融合。

第一节 深入推进科技信贷发展

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信贷支持,特别是对重大科技产业化项目、科技成果转化项目、规上企业研发经费内部支出等给予优惠的信贷支持。引导各类金融资本通过“投贷债补”等多种渠道,全面加强对科技创新的支持力度。建立健全鼓励科技型企业技术创新的知识产权信用担保制度和其他信用担保制度,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应收款质押等科技信贷业务。加强与银行机构合作,建立以科技财政资金为引导的风险资金池,积极推广科技信贷产品,对科技型企业融资提供信贷支持。完善全省科技金融服务平台,支持科技银行、保险、担保、资产评估与交易等机构发展。推动在国家高新区建立科技支行,建立完善符合科技企业特点的信贷审批授权流程、信用评价模式。加大科技项目研发保险、知识产权保险、科技创新人才保险等新型科技保险业态业务推广。到2025年,规上工业企业研发经费内部支出额中获得金融机构贷款额达到3亿元。

第二节 培育和发展创新创业投资

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杠杆作用,推进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市场化运作,争取国家新兴产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基金的支持,鼓励政府各类产业投资基金对符合投向的创新创业企业给予支持,不断提高科技企业孵化器当年获风险投资额和孵化基金总额。充分发挥创业投资支持创新创业作用。支持符合条件的创业投资基金或企业发行债券出资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引导创业投资机构专注投资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企业,支持初创期、早中期创新型企业发展。鼓励行业龙头企业、创业孵化器、商业银行与信托公司等创新创业资源丰富的相关机构,以及包括天使投资人在内的各类个人参与创业投资。大力发展各类创业风险投资,吸引社会资本参与风险投资。建立和完善创业风险投资机制及相关政策,促进创业风险投资健康发展。

第十五章 深化科技计划管理改革

强化顶层设计,优化科技计划布局,持续深化科技计划项目“放管服”改革,构建总体布局合理、功能定位清晰、运行科学高效、开放共享共治的科技计划管理体系,推动政府职能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

第一节 改革科技计划管理

深入推进省级财政科技计划管理改革,健全项目决策、执行、监督“三分离”管理机制,强化财政科研项目经费管理等政策的落实监督。完善稳定支持和竞争性支持相协调的机制,持续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力度,增强源头供给。深化“一网通办”工作,推进项目指南精准化、申请便利化、评审智能化。逐步依托专业机构管理科技计划项目,建立完善项目验收机制,推动各类项目信息共享。建立完善科技计划项目统筹实施机制,联合行业主管部门,围绕全省产业发展重大需求,共同凝练提出研发需求和核心指标,确保项目的“实战性”。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聚焦产品目标和产业化目标,探索实施以关键技术、拳头产品、龙头企业、领军人才“四个培育”为目标的重大科技产业工程,加强项目、平台和人才的协调衔接,形成梯次接续的系统布局。对重大科技项目实行行政总指挥与技术总师“两总”制,加速技术和产品市场化进程。加大对试验发展类科技项目的支持力度,强化型号产品开发,加快形成一批市场占有率高的拳头产品。健全科技情报、技术预测制度,加强对前瞻性、战略性科技问题的研判。加强对科技项目研发、成果转化情况开展持续跟踪和分析研究,形成年度科技计划报告。

第二节 建立健全关键技术攻关和应急机制

制定“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动态清单,构建远近结合、平战结合的常态化、实体化科技攻关体制机制。综合运用公开竞争、定向委托、揭榜挂帅、赛马制等多种团队遴选方式,面向全国组织具有优秀创新能力和管理水平的科研团队承担重大项目。建立关键技术攻关和应急处置联席机制,强化应急科技专项的财政保障,形成“统筹协调、科学配置”的应急科技攻关保障体系,加快推动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加强重大公共事件科技应急处置

第十六章 完善创新政策制度体系

健全完善创新评价、创新调查、科技报告、科技奖励制度,深化科技成果收益分配改革,加强知识产权运用和保护,形成有利于创新发展的制度体系。

第一节 改革完善创新评价制度

建立健全以创新能力、贡献、绩效为导向的科技评价体系,完善项目评审、平台评估、人才评价等机制。基础研究以同行评价为主,推行代表作制度,探索长周期评价和省内外同行评价;应用研究以行业用户和社会评价为主,把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产品作为主要评价指标,关注潜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技术开发和产业化以用户评价、市场检验和第三方评价为主,把技术市场合同金额、市场估值作为主要评价指标。科技创新平台立足其功能定位、任务目标、运行机制等,重点评价支撑创新发展和服务区域重大需求、经济社会发展作用和效果。省属科研院所立足其从事的科研活动类型,重点评价创新研发质量、成果转化效益,建立基于绩效评价结果的稳定支持机制。加快构建政府、社会组织、企业、投融资机构等共同参与的多元评价体系,积极发展市场化评价,突出企业创新主体地位,规范第三方评价,充分调动各类评价主体的积极性。到2025年,万人科技论文数达到1.76篇/万人,力争达到2.4篇/万人。

第二节 改革完善科技奖励制度

改革完善科技成果奖励体系,优化科技奖励结构,重在奖励真正作出创造性贡献的科学家和一线科技人员,加大对自然科学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的奖励,控制奖励数量,提升奖励质量,进一步提高科技奖励的权威性和影响力。完善奖励提名制,规范提名制度、机制、流程,坚决排除人情、关系、利益等小圈子干扰,减轻科研人员负担。到2025年,获国家级科技成果奖系数达到1.39项当量/万人,力争达到2.85项当量/万人。

第三节 完善创新调查和统计制度

健全全省创新调查制度工作协调机制,省科技行政主管部门统筹全省创新驱动发展数据资源,省科技创新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对数据资源实行动态管理。整合升级创新调查数据系统,统筹开展科技创新活动调查,切实做到数据共汇共通共享。持续开展区域创新能力评价,对标高质量发展考核指标和综合科技创新水平指数、区域创新能力综合效用值等国家系列创新调查监测体系,构建适应高质量发展的区域创新能力监测和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开放的决策—评估循环迭代机制,为制定创新规划和政策、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提供支撑和服务。建立高层次创新决策咨询机制,加强新型智库建设,发挥好科技界和各类智库对创新决策的支撑作用,提出重大政策建议。

第四节 完善科技报告制度

完善科技报告管理机制,健全与国家科技报告制度相衔接的科技报告呈交、收藏、管理和共享增值工作体系,开展省级科技报告服务系统建设运行、管理维护和宣传培训服务工作。继续开展科技报告资源深度开发利用和共享服务机制,梳理区域重大科技进展和成果并向社会公布,推动科技成果形成知识产权和技术标准;开展重点产业、重点领域科技发展态势监测,为技术预测和区域发展关键技术选择提供支撑。

第五节 深化科技成果收益改革

探索符合科技成果转化规律的国有资产管理模式,建立完善激励相容的权属关系和利益分配机制,完善科研人员职务发明成果授权分享机制。探索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落实创新成果作为技术要素作价入股等激励措施,完善成果转化收益在个人、单位、技术转移机构之间的合理分配机制。推动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完善单位、科研人员、辅助人员成果转化收益分配制度。推动将科技成果转化情况纳入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分类评价标准。

第六节 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和运用

加强科技计划项目的知识产权管理。在立项和组织实施工作中强化重点项目的知识产权布局,提升高质量知识产权创造水平。继续实施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培育工程,培育高价值专利。指导高等学校和科研院所建立健全知识产权工作机制。促进知识产权协同运用,推动建立权利义务对等的知识产权收益分配机制,推动创新主体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充分发挥技术交易市场的知识产权交易功能,通过与全国和各省的互联互通促进知识产权交易。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借助大数据手段推进知识产权信息和数据资源免费或低收费开放。加强重点产业知识产权统计分析,继续推广应用新一代地方专利信息检索系统,推动技术标准与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协同发展。

第十七章 加强科研诚信建设

扎实推进科研诚信建设制度化,健全完善职责清晰、协调有序、监管到位的科研诚信工作机制,推进科研诚信信息化建设,着力打造共建共享共治的科研诚信建设新格局

第一节 完善科研诚信管理机制和责任体系

推动各级行政管理部门、科研教育机构和社会团体加强科研诚信建设,充实工作力量,强化工作保障。压紧压实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从事科学研究活动单位的科研作风学风和诚信建设主体责任,推动建立健全教育预防、科研活动记录、科研档案保存、科研成果管理等各项制度,明晰责任主体,完善内部监督约束机制。推动相关行业主管部门、项目管理专业机构在科技计划项目、人才基地、科技奖励、职称评审等工作中全面实施科研诚信承诺制度,明确承诺事项和违背承诺的处理要求。加强科技计划的科研诚信管理,建立健全以诚信为基础的科技计划监管机制,将科研诚信建设要求落实到项目指南、立项评审、过程管理、结题验收和监督评估等科技计划管理全过程。

第二节 严肃查处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行为

完善违背科研诚信要求行为的调查处理规则,依法依规研究制定统一的调查处理细则,细化举报受理、调查程序、职责分工、处理尺度、申诉举报等规定。建立终身追究制度,依法依规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行为实行终身追究。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的责任者,实行“一票否决”。建立跨部门联合调查机制,加强科研诚信信息跨部门跨区域共享共用,依法依规对严重违背科研诚信要求责任人采取联合惩戒措施。加快推进科研诚信信息系统建设,建立健全科研诚信信息采集、记录、评价、应用、共享等管理制度。

第十八章 营造激励创新的社会文化

大力弘扬创新文化,厚植创新沃土,营造敢为人先、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全面提升公民科学素养,调动全社会创新创业积极性,汇聚科技创新发展的磅礴力量。

第一节 大力弘扬科学家精神

把弘扬科学家精神、加强作风和学风建设作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加强对科技工作者的政治关怀、工作支持、生活关心,在全社会努力营造尊重人才、尊重创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创新氛围。创新工作模式和方法,细化政策措施,切实落实好减轻科研人员负担的相关政策,减少对科研活动的微观管理和直接干预。重视科研试错探索价值,建立和完善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容错纠错机制。充分运用各类媒体,加强对广大科技工作者爱国奉献、勇攀高峰的感人事迹和崇高精神的宣传,加强对重大科技成果、典型创新人物和创新企业的宣传,在全社会形成鼓励创造、追求卓越的创新文化。

第二节 全面提升全民科学素质

推动《贵州省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规划纲要实施方案(2021-2025)》出台,强化部门合作,明确建设目标,破除体制机制障碍,突出价值导向,创新组织动员机制,强化政策法规保障,推动科普创新升级,满足高质量科普需求。强化科普社会化动员机制建设,创建一批“全国科普示范县”和“全国科普教育基地”。推进科普服务标准化建设,鼓励制定行业科普相关服务标准。加快推进科普信息化和现代化,充分运用先进信息技术,依托“科普中国”融合、开发和分享科普信息资源。针对未成年人、产业工人、领导干部和公务员等重点人群开展科学素质提升行动。加强学术成果的信息披露和传播,推动学术资源转化为科普资源。

第十九章 健全规划组织实施体制

完善党对科技工作领导的体制机制,强化各级政府部门在规划实施中的职责,充分调动科技界和社会各界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从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加大科技投入、规划组织实施和监测评估等方面完善任务落实机制,确保规划实施取得明显成效。

第一节 加强党对科技工作的全面领导

坚持和完善党对科技工作的领导体制,贯彻党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要求,在战略谋划、政策制定、工作推进上始终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开展,为全省科技事业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证。加强全省科技发展战略、重点任务、重大项目和年度重点工作的统筹衔接,形成各部门、各地方协同推进科技创新的工作格局。

第二节 多渠道增加科技投入

建立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金融投入为支撑的多元化科技投融资体系。着力提升财政科技资金的引导作用,加大财政科技投入力度,优化财政资金投入方式,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引导社会资源向科技创新聚集。强化普惠性财税政策对科技创新的推进作用,全面落实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制定完善引导全社会加大研发经费投入的政策措施,激励创新主体开展创新研发,提高全社会研发经费的投入。探索省级和市(州)、县市区财政科技投入的统筹协调机制,建立省和地方联合实施省级重大科技项目、共建重大创新评价的资源配置协调机制。加强天使投资、风险投资和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科技保险、企业债等金融服务,支持科技创新和成果转化。到2025年,全社会研发支出与地区生产总值之比达到1.1%。

第三节 加强规划组织实施和监测评估

加强规划实施组织,建立由科技主管部门牵头、各部门各地协同推进的规划实施机制,形成推动规划顺利实施的强大合力。强化规划权威性、严肃性,建立健全规划实施保障机制,从决策、执行、监督上落实规划实施责任,加强规划与年度计划的衔接,对规划确定的主要指标、重大改革举措、重大政策、重大项目,明确责任主体、实施进度要求,确保如期完成。各市(州)要依据本规划,结合各自实际,突出各自特色,做好与本规划内容的衔接。建立规划实施监测评估制度,组织开展规划实施年度监测分析、中期评估和总结评估。加强规划实施的第三方评估。建立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国内外科技发展趋势和我省经济社会需求新变化,经评估对规划指标、目标和重点任务进行及时、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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