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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SZJC2021-C-190 项目名称:苏州市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一期)监理及软件测试 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叁拾万元整(¥1300000) 标段一:监理 人民币壹佰万元整(¥1000000) 标段二:软件测试 人民币叁拾万元整(¥300000) 合同履行期限: 标段一(监理):监理工作贯穿整个项目生产全过程。预计至2021年12月,完成CIM基础平台和驾驶舱(古城)开发和试运行的监理工作,至2022年5月,完成CIM+应用的开发测试和试运行的监理工作,至2022年8月,完成苏州市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一期)的监理工作。 标段二(软件测试):合同签订后1年。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需求: 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作为新型智慧城市和新型基础设施建设的基础支撑平台,能够实现对城市数据的汇聚、融合和分析,为城市决策和行业应用提供服务,实现城市全要素精细化治理。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的战略部署,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中完善城市信息模型平台,探索建设数字孪生城市,自然资源部《市级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指南》中探索建立城市信息模型(CIM),苏州市委、市政府印发《苏州市推进数字经济和数字化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等相关文件要求,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推进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 为保证苏州市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一期)项目的进度和成果质量,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拟采取竞争性磋商方式分别确定一家资质符合、技术实力强的单位,负责本项目的监理和软件测试工作。 标段一:监理 1. 监理阶段及目标 根据项目周期将监理分为项目设计、项目实施和项目验收三个阶段,采用全过程监理。 1.1 项目设计阶段的主要监理目标 (1)推动业主单位、承建单位对项目需求和设计进行规范化的技术描述,为项目实施提供优化的设计方案。 (2)促使项目计划、设计方案满足项目需求,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并与项目建设合同相符,具有可验证性。 (3)协助业主单位、承建单位消除设计文档在进入项目实施前可预见的缺陷。 … 标段二:软件测试 1.要求及原则 1.1测试总体要求和原则: 软件测试服务遵循省、市信息项目建设软件测试服务的有关文件及规范,对被测试信息系统功能、性能、安全等方面进行测试,为系统评审验收提供客观依据;并做好项目竣工后的服务。项目测试服务全面覆盖各功能点、各分项系统及最终整体系统。 …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注:1.本项目共分为二个标段。本项目响应单位可投报所有标段,但只可中其中一个标段,若已中其中一个标段,则不进入其他标段评审。评审顺序按第一标段→第二标段。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供应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基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 拒绝下述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1)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凡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3)法人的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投标(除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外) (4)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的不良信用记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段一:监理:响应单位需具有甲级测绘地理信息监理资质,提供资质证明复印件 标段二:软件测试:无 5.联合体及转包、分包: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得转包、分包本项目。 (一)报名截至时间:2021年9月7日。 (二)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1.申领CA证书 (1)办法详见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关于办理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CA证书的通知》。有效期内的CA证书可以反复使用。 (2)原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网上报名系统用户需换CA证书、办理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 (3)区级政府采购交易系统用户,无需再次办理; (4)未参与过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的用户,需办理CA证书、电子签章业务及激活政府采购模块,详情参见《政府采购CA证书办理指南》。 2.登录报名 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政府采购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管理交易平台”―“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插入CA证书登录后选择具体项目并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并下载采购文件后,点击投标确认函下的“编辑”按钮,进入编辑投标确认函并签章,签章成功后打印投标确认函供参与项目使用。供应商报名成功后不可撤销报名。详见《苏州市政府采购交易管理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 3.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 供应商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报名成功后,根据提示,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报名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采购文件日期。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与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政府采购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但因供应商资格条件或报名时间设定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等原因使供应商权益受损的除外。 4、 技术咨询 (1)注册咨询:0512-69820846 (2)CA办理咨询电话:0512-81876166 (3)交易系统维护,客服QQ:751281184,864274166;咨询电话:13914088964。 1.递交响应文件方式:现场提交; 2.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9月16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 3.磋商时间:2021年9月16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 4.磋商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谈判磋商文件递交室 时间:2021年9月16日上午10:30(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五楼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1.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询问人通过系统查阅。 2、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及《关于做好政府采购支持企业发展有关事项的通知》(苏财购〔2020〕52号)的规定执行。 注: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潜在供应商的参与人员需自行申请“苏康码”并事前确认是否为“苏康码”绿码,因未持“苏康码”绿码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 址:苏州市干将路1018号 联系方式:0512-6506287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苏州市政府集中采购中心) 地址:苏州市姑苏区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西楼四楼 联系方式: 0512-6982088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高旻翔、陆梦吉 电话:0512-698208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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