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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止2021年7月!全国CIM政策大汇总

2021-8-4 09:46| 发布者: 萧闫子| 查看: 307| 评论: 0|来自: 城市信息模型CIM网(ID:chinacimofficial)

摘要: - 政策汇总 -截止2021.07城市信息模型CIM成为与”数字中国“、”智慧城市“发展相关,与”新城建“、”新基建“政策相连的热门词汇,在2021年的发展尤其惹眼。本号汇总了2021年7月之前,在政府及相关部门公开发布的C ...



- 政策汇总 -

截止2021.07



城市信息模型CIM成为与”数字中国“、”智慧城市“发展相关,与”新城建“、”新基建“政策相连的热门词汇,在2021年的发展尤其惹眼。


本号汇总了2021年7月之前,在政府及相关部门公开发布的CIM政策及标准文件,包括直接相关(标题中带有城市信息模型或CIM字样)及间接相关的文件(文中有提及城市信息模型或CIM),合计117项数据。


根据政策发布时间,制作【CIM政策发布增长趋势图】如下,横轴为时间轴—政策发布年月,纵轴为数量轴—政策统计数量,通过趋势图可以清晰地看到CIM相关的政策呈现“J”型增长,在过去的三年时间里政策数量大幅度增长,且增速越来越快。

image.png

特别声明:部分政策因未公开或未在公开网站发布,统计数据可能存在遗漏,图表数据仅供参考。


在政策文件整理的过程中,我们发现这些政策、标准涉及的发文单位众多,包括但不限于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中央网信办、住房与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发改委、工业与信息化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应急部、农业农村部、人社部、商务部、交通运输部、教育部 、水利部、民政部、科学技术部、文化和旅游部、生态环境部、中国民用航空局、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银保监会证监会、卫生健康委、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国家铁路局、国家统计局、国家药监局、国家医保局、国家邮政局、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中医药局、能源局综合司、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体育总局、广电总局、国家版权局等单位及其下设部门或机构。


为此我们制作了【CIM政策相关机构单位云图】,仅供参考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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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住房与城乡建设部、工业与信息化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科学技术部发布或参与联合发布CIM相关政策的数量均在五个以上,是发布CIM相关政策数量位居前列的单位,其中住房与城乡建设部是发布CIM相关政策最多的单位。


正是有了这么多机构单位的辛勤付出和各个部门间的协调配合,才有了CIM发展如火如荼的大好形势。


另外,根据不完全统计,我国绝大多数省级行政区均发布过与推动本省CIM发展直接或间接相关的政策文件(个别地区除外),其中以广东省数量最多,山东、山西、浙江、河北、河南等省份发布政策数量均在5条以上,其他地区略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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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声明:部分政策文件可能未公开,网络数据,仅供参考。


广东省的CIM相关政策数量居首与广东广州CIM试点城市建设有密切关系,广州CIM平台是全国首个通过验收并正式发布的CIM基础平台。

相关链接:
1、广州市BIM、CIM技术应用产业研究项目通过成果验收
2、广州CIM基础平台正式发布,将推动六大智慧应用场景


在大量的间接相关政策中,我们详细阅读了文件内容,其中与CIM关联的热词是非常繁多的,有技术性的关联词,比如BIM、GIS、物联网、大数据等,有一些是政策规划性质的关联词,比如十四五计划、二〇三五规划、新基建、新城建、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计划等,还有一些是与应用场景相关的比如智慧城市、城市更新、数字政府、城市内涝治理、未来社区等。


因此,我们筛选了出现频次较高的热门词汇,制作了【CIM关联热词云图】,分享给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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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上图可以看出,城市信息模型CIM是一个非常复合的领域,它与众多的技术和场景有关,基于CIM打造的智慧化、数字化应用,未来存在较为可观的市场空间。


以上是对2021年7月31日前全国CIM相关政策文件初步收集整理后形成的简要分析,下文为相关文件要素及阅读链接,欢迎粉丝积极提供补充素材,我们将在年底的《2021年城市信息模型(CIM)发展白皮书(指数)》发布时予以补充完善。


特别声明:文中提到的“未公开”的CIM相关政策文件,均来自已公开文件的第一段文中的内容。


01、直接关于推进CIM的政策文件

部委文件(7个)


“向上滑动”查看全部的政策文件

1、《关于开展运用BIM系统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查审批和CIM平台建设试点工作的函》(建城函〔2018〕222号)

时间:2018年11月

发文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文章链接:/

相关内容:北京城市副中心、广州、南京、厦门、雄安新区一同被列为运用BIM系统和CIM平台建设的试点。


2、《关于开展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建设试点工作函》

时间:2019年6月

发文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文章链接/

相关内容:请各地高度重视、各部门密切协作,加快开展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确保按时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3、 《关于开展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建科[2020]59号)

时间:2020年7月6日

发文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央网信办

文章链接:/

相关内容:未公开


4、《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技术导则》(建办科〔2020〕45号)

时间:2020年9月21日

发文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文章链接:第一本CIM标准!住建部办公厅印发《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技术导则》

相关内容: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的战略部署,指导各地开展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我部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做法,制定了《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技术导则》。


5、《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开展<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基础平台技术规范>等7项标准编制工作的函》(建司局函标〔2020〕26号)

时间:未公开

发文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文章链接:/

相关内容:未公开


6、六项城市信息模型(CIM)行业标准的征求意见稿

1)《城市信息模型平台竣工验收备案数据标准(征求意见稿)》

2)《城市信息模型数据加工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

3)《城市信息模型基础平台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

4)《城市信息模型平台施工图审查数据标准(征求意见稿)》

5)《城市信息模型平台建设工程规划报批数据标准(征求意见稿)》

6)《城市信息模型平台建设用地规划管理数据标准(征求意见稿)》

时间:2021年4月14日

发文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文章链接:住建部办公厅发布六项城市信息模型(CIM)行业标准征求意见稿

相关内容:住建部发布六项城市信息模型(CIM)行业标准的征求意见稿,分别为《城市信息模型平台竣工验收备案数据标准(征求意见稿)》、《城市信息模型数据加工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城市信息模型基础平台技术标准(征求意见稿)》、《城市信息模型平台施工图审查数据标准(征求意见稿)》、《城市信息模型平台建设工程规划报批数据标准(征求意见稿)》、《城市信息模型平台建设用地规划管理数据标准(征求意见稿)》。


7、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技术导则》(修订版)(建办科[2021]21号)

时间:2021年6月9日

发文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文章链接:住建部办公厅印发《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技术导则》(修订版)

相关内容: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网络强国、数字中国、智慧社会的战略部署,进一步指导地方做好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推进智慧城市建设,我部在总结各地CIM基础平台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对《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技术导则》进行了修订。


地方文件(4个)


“向上滑动”查看全部的政策文件

1、《关于运用建筑信息模型系统进行工程建设项目审查审批和城市信息模型平台建设试点工作方案》(宁政办发〔2019〕44号)

时间:2019年8月15日

发文机构: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章链接: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印发运用BIM进行项目审查审批和CIM平台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相关内容:

1、坚持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为引领,应用BIM和CIM技术融合为抓手,通过技术创新实践和制度优化完善,统筹解决工程建设项目审批过程中“能不能”和“好不好”的问题,进一步确立科学、便捷、高效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管理体系。

2、建立具有规划审查、建筑设计方案审查、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备案等功能的三维可视化的CIM平台,探索建设智慧城市基础性平台。

3、立足智慧城市,结合工建改革,开展CIM平台顶层设计;建立具有规划审查、建筑设计方案审查、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备案等功能的三维可视化的CIM平台,探索BIM导入CIM平台的更新机制,开拓工程建设项目智能审批新局面,为智慧城市建设提供基础支撑。

4、将工程建设项目各阶段BIM报建、CIM平台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有效对接,依托CIM平台开展智能化审查审批,形成技术优势和效能优势,通过接口集成、数据传输和信息传导等渠道,汇入全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总进程。


2、《厦门市推进BIM应用和CIM平台建设2020-2021年工作方案》(厦多规办〔2020〕4号)

时间:2019年9月14日

发文机构:厦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文章链接:《厦门市推进BIM应用和CIM平台建设2020-2021年工作方案》印发

相关内容: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加快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审批信息化,提高审批效率,为智慧城市建设奠定基础。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开展运用BIM系统进行工程建设项目报建并与“多规合一”管理平台衔接试点工作的函》(建规函〔2018〕32号)要求和住建部在2020年工作会议中重点提出加快构建部、省、市三级CIM平台建设框架体系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方案。


3、《广州市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建设试点工作方案》

时间:2019年12月26日

发文机构: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章链接:/

相关内容:探索建设CIM平台,为建设智慧城市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4、关于转发《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吉建联发〔2020〕54 号)

时间:2020年11月26日

发文机构:吉林省住建厅 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 省委网信办

文章链接:吉林省住建厅、政务服务和数字化建设管理局、省委网信办关于转发三部委开展城市CIM基础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

相关内容: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网络强国建设行动计划,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三部委联合印发了《开展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的指导意见》(建科〔2020〕59号),现转发给你们。请各地高度重视、各部门密切协作,加快开展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确保按时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02、间接关于推进CIM的政策文件

部委文件(26个)


“向上滑动”查看全部的政策文件

1、关于行业标准《“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技术标准》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

时间:2018年11月12日

发文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文章链接:/

相关内容:有条件的城市,可在BIM应用的基础上建立城市信息模型(CIM)。应用体系可结合城市实际需求进行拓展。近期(至2020年)可应用虚拟现实(VR)、城市信息模型(CIM)、大数据技术,建立规划、建设、管理精细化应用模型。中远期(至2035年)可应用物联网、机器学习、人工智能技术,建立城市实时监控模型,智能响应城市服务需求。


2、关于发布行业标准《工程建设项目业务协同平台技术标准》(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公告2019年第56号)

时间:2019年3月20日

发文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文章链接:住建部发布行业标准《工程建设项目业务协同平台技术标准》,BIM与CIM成为协同平台重点

相关内容:1、可基于城市信息模型(CIM ),开展BIM在工程建设项目策划生成阶段的应用,实现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阶段BIM 应用的对接。条文说明:有条件的城市,可在BIM应用的基础上建立城市信息模型(CIM)。2、应用体系可结合城市实际需求进行拓展。条文说明:平台功能扩展分近期功能拓展和中远期功能拓展。近期(至2020年)可应用虚拟现实(VR)、城市信息模型(CIM)、大数据技术,建立规划、建设、管理精细化应用模型,拓展平台精细化管理功能,提升城市管理和服务水平。


3、《关于全面开展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19〕11号)

时间:2019年3月26日

发文机构:国务院办公厅

文章链接:/

相关内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作出的重大决策,是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2018年5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开展以来,试点地区按照国务院部署,对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实施了全流程、全覆盖改革,基本形成统一的审批流程、统一的信息数据平台、统一的审批管理体系和统一的监管方式。


4、修订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9年本)》(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9号)

时间:2019年10月30日

发文机构:国家发展改革委

文章链接:国家发改委29号令!城市信息模型(CIM)纳入“鼓励类”产业

相关内容智能建筑、BIM、CIM、智慧城市、网络安全产品、数据安全产品、租赁住房、物业服务等技术、领域纳入“鼓励类”产业。


5、《关于印发2020年部机关及直属单位培训计划的通知》(建办人〔2020〕4号)

时间:2020年2月20日

发文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文章链接:CIM纳入培训内容:住建部办公厅印发2020年部机关及直属单位培训计划

相关内容:CIM纳入培训内容:住建部办公厅印发2020年部机关及直属单位培训计划


6、《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科学技术计划项目的通知》(建办标函〔2020〕185号)

时间:2020年4月21日

发文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文章链接:住建部办公厅组织申报2020年科学技术计划项目,CIM为重点申报方向之一

相关内容:

1、软科学研究类项目选题

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建设和应用的相关制度、政策和激励机制研究

2、科研开发类项目重点支持方向

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体系研究、建筑信息模型(BIM)与城市信息模型(CIM)的数据接入、轻量化和数据信息安全技术

城市基层治理网格化、精细化管理支撑技术;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标准体系研究、基于CIM的智慧城市应用场景梳理及体系构建技术


7、《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 建市〔2020〕60号)

时间:2020年7月3日

发文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国家税务总局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国家铁路局 中国民用航空局

文章链接:探索建立表达和管理城市的CIM基础平台!住建部工信部等13部委发布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指导意见

相关内容:通过融合遥感信息、城市多维地理信息、建筑及地上地下设施的BIM、城市感知信息等多源信息,探索建立表达和管理城市三维空间全要素的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立健全与智能建造相适应的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模式与机制。引导大型总承包企业采购平台向行业电子商务平台转型,实现与供应链上下游企业间的互联互通,提高供应链协同水平。


8、《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建改发〔2020〕73号)

时间:2020年8月11日

发文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央网信办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商务部 银保监会

文章链接:/

相关内容:未公开


9、《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建标规〔2020〕8号)

时间:2020年8月28日

发文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文章链接:试点推进BIM报建审批、施工图BIM审图,推进与CIM平台融通联动!住建部等9部委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

相关内容:王蒙徽:“新城建”考虑汽车发展,推进CIM平台在城市体检、智慧市政、智慧社区、智慧交通等领域的应用

全面推进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建设。整合城市空间信息模型数据及城市运行感知数据,建设全覆盖、相互联通的城市智能感知系统,打造智慧城市基础操作平台,推进CIM平台在城市体检、智慧市政、智慧社区、智慧交通等领域的应用。建设智能化城市安全监管平台。以CIM平台为依据,整合城市体检、市政基础设施建设与运营、房屋建筑施工和使用安全等信息资源,充分运用现代科技和信息化手段,加强城市安全智能化管理。建设车城网平台。我们已在主要省会城市建成了CIM平台,也就是这些地方的建筑已经有了数字身份证,初步实现了对建筑的数字化管理。在CIM平台基础上,下一步我们将支持试点城市探索建设车城网平台,将城市道路设施、市政设施、通信设施、感知设施、车辆等进一步数字化,并接入统一平台进行管理,实现全面感知和车城互联。从平台应用上看,基于车城网平台,可以对车辆进行实时动态监测和管理,对城市交通进行优化,为城市精细化治理提供更强大的支撑。在试点的基础上,我们将研究出台车城网平台建设技术导则,进一步打破数据孤岛,促进城市基础设施和感知设备的多元融合,推进CIM平台、车城网平台及智能汽车操作系统协同研发、数据共享和互联互通。


10、《关于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投资培育壮大新增长点增长极的指导意见》(发改高技〔2020〕1409号)

时间:2020年9月8号

发文机构:国家发展改革委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文章链接:/

相关内容:加快智能及新能源汽车产业基础支撑能力建设。开展公共领域车辆全面电动化城市示范,提高城市公交、出租、环卫、城市物流配送等领域车辆电动化比例。加快新能源汽车充/换电站建设,提升高速公路服务区和公共停车位的快速充/换电站覆盖率。实施智能网联汽车道路测试和示范应用,加大车联网车路协同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加快智能汽车特定场景应用和产业化发展。支持建设一批自动驾驶运营大数据中心。以支撑智能汽车应用和改善出行为切入点,建设城市道路、建筑、公共设施融合感知体系,打造基于城市信息模型(CIM)、融合城市动态和静态数据于一体的“车城网”平台,推动智能汽车与智慧城市协同发展。


11、《关于以新业态新模式引领新型消费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20〕32号)

时间:2020年9月21日

发文机构:国务院办公厅

文章链接:国务院办公厅:推动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促进城市基础设施数字化和城市建设数据汇聚

相关内容:推动车联网部署应用。推动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支持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多场景应用,促进城市基础设施数字化和城市建设数据汇聚。


12、《关于开展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试点工作的函》(建改发函〔2020〕152号)

时间:2020年10月30日

发文机构: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文章链接:/

相关内容:未公开


13、《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时间: 2020年11月3日

发文机构:中央人民政府

文章链接:CIM平台建设纳入国家“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相关内容:以数字化助推城乡发展和治理模式创新,全面提高运行效率和宜居度。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将物联网感知设施、通信系统等纳入公共基础设施统一规划建设,推进市政公用设施、建筑等物联网应用和智能化改造。完善城市信息模型平台和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构建城市数据资源体系,推进城市数据大脑建设。探索建设数字孪生城市。加快推进数字乡村建设,构建面向农业农村的综合信息服务体系,建立涉农信息普惠服务机制,推动乡村管理服务数字化。


14、《关于推动物业服务企业加快发展线上线下生活服务的意见》(建房〔2020〕99号)

时间:2020年12月4日

发文机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商务部 卫生健康委 市场监管总局

文章链接:3次提及CIM!住建部 工信部 公安部等六部委发文推动智慧物业管理

相关内容:

1、明确平台基础功能。建设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对接城市信息模型(CIM)和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链接各类电子商务平台。

2、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建设平台。引入政务服务和公用事业服务数据资源,利用CIM基础平台,为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提供数据共享服务。

3、优化数据资源管理。鼓励物联网设备制造企业按照统一标准接入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并与CIM基础平台、公共服务平台以及各类电子商务服务平台实现便捷数据交互。


15、《关于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建城〔2020〕111号)

时间:2020年12月30日

发文机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文章链接:住建部印发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指导意见,有条件的地区要将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与CIM基础平台深度融合

相关内容建立和完善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在设施普查基础上,城市人民政府同步建立和完善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实现设施信息的共建共享,满足设施规划建设、运行服务、应急防灾等工作需要。推动综合管理信息平台采用统一数据标准,消除信息孤岛,促进城市“生命线”高效协同管理。充分发挥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作用,将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日常管理工作逐步纳入平台,建立平台信息动态更新机制,提高信息完整性、真实性和准确性。有条件的地区要将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与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深度融合,与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充分衔接,扩展完善实时监控、模拟仿真、事故预警等功能,逐步实现管理精细化、智能化、科学化。


16、《关于加强窨井盖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建办督〔2021〕7号)

时间:2021年2月9日

发文机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公安部办公厅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 广电总局办公厅 能源局综合司

文章链接:住建部等六部门关于加强窨井盖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完善标准体系

相关内容:到2023年底前,基本完成各类窨井盖普查工作,摸清底数,健全管理档案,完成窨井盖治理专项行动,窨井盖安全隐患得到有效治理;到2025年底前,窨井盖安全管理机制进一步完善,信息化、智能化管理水平明显加强,事故风险监测预警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显著提升,窨井盖安全事故明显减少。


17、关于印发《国家综合立体交通网规划纲要》的通知

时间:2021/2/24

发文机构:中共中央 国务院

文章链接:/

相关内容加快既有设施智能化。利用新技术赋能交通基础设施发展,加强既有交通基础设施提质升级,提高设施利用效率和服务水平。运用现代控制技术提升铁路全路网列车调度指挥和运输管理智能化水平。推动公路路网管理和出行信息服务智能化,完善道路交通监控设备及配套网络。加强内河高等级航道运行状态在线监测,推动船岸协同、自动化码头和堆场发展。发展新一代空管系统,推进空中交通服务、流量管理和空域管理智能化,推进各方信息共享。推动智能网联汽车与智慧城市协同发展,建设城市道路、建筑、公共设施融合感知体系,打造基于城市信息模型平台、集城市动态静态数据于一体的智慧出行平台。


18、《加快培育新型消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就业〔2021〕396号)

时间:2021年3月25日

发文机构:国家发展改革委 中央网信办 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自然资源部 住房城乡建设部 交通运输部 农业农村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 人民银行 海关总署 税务总局 市场监管总局 广电总局 体育总局 国家统计局 国家医保局 国家版权局 银保监会证监会 国家邮政局 国家中医药局 国家药监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

文章链接:国家发改委等28部门:推动CIM基础平台建设,支持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多场景应用

相关内容其中提出要加强新一代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包括推动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支持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多场景应用,促进城市基础设施数字化和城市建设数据汇聚。


19、《关于加快发展数字家庭提高居住品质的指导意见》(建标〔2021〕28号)

时间:2021年4月6日

发文机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央网信办 教育部 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公安部 民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交通运输部 商务部 文化和旅游部 卫生健康委 应急部 市场监管总局 广电总局 体育总局

文章链接:住建部等16部联合印发《关于加快数字家庭提高居住品质的指导意见》

相关内容:意见中明确指出要加快发展数字家庭,提高居住品质。重点强调要满足居民智能化服务、社会化服务、政务服务的需求,加强数字家庭系统基础平台建设,推进数字家庭系统基础平台与新型智慧城市“一网通办”“一网统管”、智慧物业管理、智慧社区信息系统以及社会化专业服务等平台的对接,完善标准体系建设。


20、《关于印发2021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的通知》(发改规划〔2021〕493号)

时间:2021年4月8日

发文机构:国家发展改革委

文章链接:“建设新型智慧城市”入列2021年新型城镇化和城乡融合发展重点任务

相关内容:《重点任务》提出,要建设新型智慧城市。推进市政公用设施智能化升级,改造交通、公安和水电气热等重点领域终端系统。建设“城市数据大脑”等数字化智慧化管理平台,推动数据整合共享,提升城市运行管理和应急处置能力。全面推行城市运行“一网通管”,拓展丰富智慧城市应用场景。


21、《关于印发2021年培训计划的通知》(建办人函〔2021〕158号)

时间:2021年4月8日

发文机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文章链接:CIM基础平台建设工作培训班纳入住建部办公厅印发2021年培训计划

相关内容:近日,住建部印发关于《2021年培训计划的通知》,其中CIM内容: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工作培训班纳入培训计划。


22、《关于加强城市内涝治理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1〕11号)

时间:2021年4月25日

发文机构:国务院办公厅

文章链接:城市内涝治理要与CIM基础平台深度融合!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城市内涝治理的实施意见

相关内容:加强智慧平台建设。建立完善城市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整合各部门防洪排涝管理相关信息,在排水设施关键节点、易涝积水点布设必要的智能化感知终端设备,满足日常管理、运行调度、灾情预判、预警预报、防汛调度、应急抢险等功能需要;有条件的城市,要与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深度融合,与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充分衔接


23、《关于确定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第一批试点城市的通知》(建城函〔2021〕51号)

时间:2021年5月6日

发文机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文章链接:住建部、工业和信息化部 两部委关于确定智慧城市基础设施与智能网联汽车协同发展第一批试点城市的通知

相关内容:部署推进新城建试点扎实落地,包括全面推进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建设、推动智能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更新改造、协同发展智慧城市和智能网联汽车、建设智能化城市安全监管平台、加快推进智慧社区建设等七个方面。


24、《关于印发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和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工作指导手册的函》(建办城函〔2021〕208号)

时间2021年5月14日

发文机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

文章链接:住建部:将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与CIM基础平台深度融合,发布《城市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和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工作指导手册》

相关内容:有条件的地区要将城市市政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与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深度融合;构建可表达城市地下基础设施地理信息等三维空间全要素综合数据的底图,将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与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深度融合,扩展完善实时监控、模拟仿真、事故预警等功能,实现基于数字孪生的监测预警等典型场景应用,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以及应急处置提供服务,支撑一网统管及新型智慧城市建设。


25、《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21〕46号

时间:2021年5月21日

发文机构:国家发展改革委 住房城乡建设部 公安部 自然资源部

文章链接:国家发改委等4部: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停车信息管理平台与CIM基础平台深度融合,印发《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发展的意见》

相关内容:《意见》中要求,加快停车设施提质增效。提升装备技术水平,优化停车信息管理,支持有条件的地区推进停车信息管理平台与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深度融合。推广智能化停车服务,加快应用大数据、物联网、第五代移动通信(5G)、“互联网+”等新技术新模式,开发移动终端智能化停车服务应用,实现信息查询、车位预约、电子支付等服务功能集成,推动停车资源共享和供需快速匹配。鼓励停车资源共享,鼓励城镇老旧小区居民夜间充分利用周边道路或周边单位的闲置车位停放车辆。


26、关于发布《国土空间规划城市设计指南》行业标准的公告(2021年第40号)

时间:2021年6月24日

发文机构自然资源部

文章链接:自然资源部:鼓励基于大数据分析手段和CIM、BIM等数字集成技术进行信息采集与数据管理

相关内容:信息采集与数据管理。在掌握上位及相关规划设计基础上,采取科学合理方式,收集历史文化、生态、产业、交通、市政等相关专项资料。鼓励基于大数据分析手段和BIM、CIM等数字集成技术获取空间现状、使用习惯、人群需求、城市意象等各类高精度、高时效性的基础数据。


地方文件(84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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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

1、关于面向公众征集《北京市“十四五”时期 智慧城市发展行动纲要(征集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0年11月20日

发文机构: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文章链接:北京市“十四五”时期智慧城市发展行动纲要意见稿提出:探索试点区域基于CIM的“规、建、管、运”一体联动

相关内容:基于“时空一张图”推进“多规合一”。探索试点区域基于城市信息模型(CIM)的“规、建、管、运”一体联动。构建基于统一网格的城市运行管理平台,加强城市管理“一网统管”。健全公众参与社会监督机制,利用随手拍、政务维基、社区曝光台等方式,快速发现城市管理问题。


上海市

1、《关于本市“十四五”加快推进新城规划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沪府规〔2021〕2号)

时间:2021年2月23日

发文机构:上海市人民政府

文章链接:构建CIM平台创建数字孪生城市!上海市政府发布“十四五”新城规划建设工作实施意见

相关内容:

(1)加快推动城市管理信息平台、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数据中心等新型基础设施建设,打造数据驱动、智能决策、统一指挥的智能城市信息管理中枢和基础操作平台;

(2)积极推进综合杆、物联网专项建设,拓展智慧应用场景,构建CIM平台,创建“孪生城市”,依托“一网统管”平台;

(3)应用CIM技术,构建“数字孪生城市”。围绕治理要素“一张图”,搭建CIM平台。


2、《2021年上海市城市数字化转型重点工作安排》

时间:2021年3月26日

发文机构:上海市城市数字化转型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文章链接:建设数字孪生城市CIM试点示范工程,《2021年上海市城市数字化转型重点工作安排》一图解读

相关内容:着力推进重点示范区域和示范工程建设,将加快提升城市基础设施数字化水平。建设数字孪生城市CIM试点示范工程。新建城市公共安全视频终端3万个,新建智慧零售终端700台,新建6000根道路综合杆。明确推动今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实现超5000亿元,打造11个老百姓最关心、最直接、最受用的标杆应用,实现“一网通办”网办比例不低于70%,实现5G SA全面商用,高端绿色IDC机架数量超20万,重点支持100个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项目,重点打造20家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新生代互联网领军企业等,推动城市数字化转型工作全面起步。


3、《奉贤新城“十四五”规划建设行动方案》

时间:2021年4月9号

发文机构:上海市人民政府

文章链接:上海奉贤新城“十四五”规划:加快推动CIM平台建设,提高新城数字化建设水平

相关内容:要超前布局新型基础设施,提高新城数字化建设水平。加快推动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建设,实现城市公共安全、交通、生态环境、民生保障等重点领域信息规范采集和全量接入,提升空间和治理要素数字化水平,至2025年新城道路信息通信管道覆盖率达到90%。


天津市

1、《中共天津市委关于制定天津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

时间2020年11月30日

发文机构: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

文章链接:天津滨海新区十四五规划提出推进精致建设:构建BIM、CIM数字城市系统

相关内容:加快建设B1、Z2、Z4线,启动建设一批延伸线、接驳线等轨道交通支线,畅通城市交通网络。推进新基建建设,聚焦新网络、新设施、新平台、新终端,实现5G网络全覆盖,加快布局数据中心、人工智能、物联网,构建BIM(建筑信息模型)、CIM(城市信息模型)数字城市系统,全面提升城市建设水平和运行效率。


2、天津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1—2023年)

时间:2021年2月27日

发文机构: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章链接:/

相关内容:天津打造人工智能创新发展核心区。以中新天津生态城为试点,适度超前建设城市感知网络基础设施,打造5G全域应用创新实验室。建设北方大数据交易中心,发展权属登记、资产评估、数据交易、增值开发等业务,打造全链条数据交易服务基地。推进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建设,汇集各类地上、地表、地下数据,实现数字化多规合一。开展城市服务创新应用,打造触手可及的智能生活服务圈。建设指挥调度实时控制系统,实现实时语音调度和可视化联动指挥。做强泛智能科技产业,吸引培育一批领军企业、规划建设一批智能项目、提升完善一批应用场景,打造智慧城市创新发展“天津样板”。


重庆市

1、《关于统筹推进城市基础设施物联网建设的指导意见》(渝建〔2020〕18号)

时间:2020年3月9日

发文机构: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文章链接:重庆市住建委提出加快建立开放式CIM平台,为城市建设管理决策提供支撑

相关内容:主要工作任务1、加快平台研发,以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为主线,全力打造以“GIS+BIM+AIOT”为核心的自生长、开放式CIM平台,并依托CIM平台,集成、分析和综合应用全市各类城市基础设施物联网数据。2、完善标准体系。强化跨行业、跨部门统筹,协调推进CIM平台标准体系建设。3、(四)科学有序发展。对新改扩建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应当按照技术标准和“三同步”原则,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竣工验收物联网,并将物联网数据接入CIM平台。4、提升公共服务。依托CIM平台和物联网系统,实现对城市基础设施维护的智能化、精细化管控,以及对关联设施运行状态的综合调度,构建更加精准高效和安全可靠的智能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体系。5、促进协同共享。依托CIM平台,促进不同专业基础设施信息系统间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和业务协同,避免形成新的信息孤岛。


2、关于印发《2020年建设科技与对外合作工作要点》的通知

时间:2020年3月11日

发文机构: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文章链接:重庆市住建委提出加快建立开放式CIM平台,为城市建设管理决策提供支撑

相关内容:工作要点中提出推进智能运维,以数据赋能治理为核心,打造基于BIM基础软件的CIM平台,并逐步拓展城市级应用,建设基于数字孪生的新型智慧城市CIM示范项目。


3、关于征求《重庆市公共建筑物联网监测技术 导则(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渝建函〔2021〕58号)

时间:2021年1月18日

发文机构: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文章链接:《重庆市公共建筑物联网监测技术导则(征求意见稿)》要求满足重庆市CIM相关数据标准、监测信息应上传至重庆市CIM平台

相关内容:

1、公共建筑物联网监测系统做为智慧城市建设的底层物联网平台,应与重庆市CIM平台实现数据共享。

2、公共建筑物联网监测系统的数据交付、管理及应用应满足重庆市CIM相关数据标准。用于数据记录的数据库系统和软件系统宜采用云存储形式,以便实现系统的冗余和备份,保证系统数据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3、公共建筑监测数据、监测仪器校准数据和维护信息应纳入到智慧城市管理平台分析与管理。当监测发现公共安全、消防安全、环境安全(空气污染、气体泄漏等)、结构安全(沉降、坍塌等)等隐患时,监测信息应上传至重庆市CIM平台,并报告至相关部门。

4、管理平台应与重庆市CIM平台进行数据共享,且应提供验收版本的监测设备平面点位图,包含实际设备编号等信息。


4、《关于印发加快发展新型消费释放消费潜力若干措施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41号)

时间:2021年4月30日

发文机构: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章链接:推动CIM基础平台在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城市治理能力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多场景应用!重庆人民政府出台释放消费潜力若干措施

相关内容:提出要加强信息网络基础设施建设。加快5G基站建设和应用示范,优先覆盖核心商圈、重点产业园区、重要交通枢纽和主要应用场景。通过扩大电力市场化交易、加强转供电环节价格监管等进一步降低5G基站运行电费成本。推动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在全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城市治理能力提升、城市规划建设管理等多场景应用。


内蒙古自治区

1、《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推动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建市〔2021〕13号)

时间:2021年1月26日

发文机构: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内蒙古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内蒙古自治区科学技术厅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内蒙古自治区生态环境厅 内蒙古自治区交通运输厅 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 国家税务总局内蒙古自治区税务局内蒙古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银保监会内蒙古监管局 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 内蒙古自治区民航机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文章链接:内蒙古住建厅等13部门:探索建立基于遥感信息、多元信息的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

相关内容:内蒙古自治区住建厅等部门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推动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实施方案,提出主要任务之一是创新行业监管与服务模式,探索建立基于遥感信息、城市多维地理信息、建筑及城市地上地下设施的建筑信息模型(BIM)、城市感知信息等多元信息的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


2、《关于征集2021年第二批自治区工程建设标准制修订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1年7月6日

发文机构内蒙古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章链接:围绕CIM平台、BIM应用、城市体检、城市更新等领域!内蒙古征集2021年第二批地方标准

相关内容:其申报重点之一是围绕城市体检、城市更新、海绵城市、BIM应用、CIM平台建设、老旧小区改造、既有建筑加装电梯、集中式租赁住房建设、城市供排水、城市精细化、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城镇园林绿化、城市历史文化传承保护、窨井盖、无障碍设施、城市轨道交通、5G网络建设等领域地方标准建设。


广西壮族自治区

1、《关于促进广西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41号)

时间:2021年6月8日

发文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文章链接:广西人民政府:加大城市信息模型(CIM)在建筑领域的集成应用力度,进一步推进建筑业信息化和转型升级

相关内容:其第三章“进一步推进建筑业转型升级”中第十四项关于“推进建筑业信息化”的内容中提出加大建筑信息模型(BIM)、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城市信息模型(CIM)和第五代移动通信技术(5G)等在建筑领域的集成应用力度。


2、《关于印发广西城市内涝治理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21〕66号)

时间:2021年7月21日

发文机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章链接:广西人民政府“内涝治理实施方案”:有条件的城市,要与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深度融合,与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充分衔接。

相关内容:重点工作之一是推进城市排水设施地理信息系统建设。各城市要积极应用地理信息、全球定位、遥感应用等技术系统,开展城市地下设施(含地下建筑、管线等)三维测绘,依托自治区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和壮美广西·政务云平台,建立完善城市排水设施地理信息系统,整合各部门防洪排涝管理相关信息,在排水设施关键节点、易涝积水点布设必要的雨量计、液位计、流量计、监控视频等智能化感知终端设备,满足日常管理、运行调度、灾情预判、预警预报、防汛调度、应急抢险等功能需要。有条件的城市,要与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深度融合,与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充分衔接。


西藏自治区

1、《西藏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 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

时间:2021年3月29日

发文机构:西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章链接:/

相关内容:推进大县城建设;建设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


河北省

1、《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要点的通知》(冀建节科函﹝2021﹞28号)

时间:2021年3月23日

发文机构: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章链接:启动省级CIM基础平台建设工作!河北省住建厅印发《2021年全省建筑节能与科技工作要点》

相关内容:其中提出要加大建设科技创新力度,启动省级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工作,指导具备条件的城市推进相关工作。 


2、《关于印发河北省县城建设提质升级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1-2023年)的通知》(冀政办字[2021]56号)

时间:2021年5月7日

发文机构: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章链接:河北省人民政府探索CIM平台建设及对接智能化管理平台!印发《河北省县城建设提质升级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相关内容:其中提出要提升智慧管理水平,有条件的县(市)、组团区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和探索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加强与其他智能化管理平台有效对接。2021年,各县(市)、组团区数字化城管平台与省市对接。


3、《关于印发河北省城市环境容貌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办字[2021]66号)

时间:2021年5月31日

发文机构: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章链接:河北省人民政府:探索实践城市信息模型(CIM),确保城市安全运行,印发《河北省城市环境容貌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相关内容:其中提出重点任务之一是确保城市安全运行,推动城市管理平台提档升级,探索实践城市信息模型(CIM)、物联网等新技术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的运用,分期分批对井盖等城市管理部件实施智慧化改造,提升问题处置效率,守护城市运行安全。


4、《转发省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加快发展实施意见的通知》(冀政办字[2021]77号)

时间:2021年6月22日

发文机构: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 河北省发展改革委 河北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河北省公安厅 河北省自然资源厅

文章链接:河北发改委等4部:支持有条件的城市推进停车信息管理平台与CIM基础平台深度融合,印发《关于推动城市停车设施加快发展的实施意见》

相关内容:其中第三章“加快停车设施提质增效”第二小项提出要优化停车信息管理,支持有条件的城市推进停车信息管理平台与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深度融合。鼓励互联网平台企业等依法依规为公众提供停车信息引导等服务。


5、关于印发《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时间:2019年1月11日

发文机构: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

文章链接:3次提到应用全面使用BIM和CIM技术!雄安新区管委会印发《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

相关内容:3次提到应用全面使用BIM和CIM技术!第七条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推行建筑信息模型(BIM)、城市信息模型(CIM)技术,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第四十一条 雄安新区工程建设项目在勘察、设计、施工等阶段均应按照约定应用BIM、CIM等技术,加强合同履约管理,积极推行合同履行信息在“雄安新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公开。第四十四条 结合BIM、CIM等技术应用,逐步推行工程质量保险制度代替工程监理制度。


6、关于印发《河北雄安新区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雄安办字〔2021〕22号)

时间:2021年4月15日

发文机构:河北雄安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党政办公室

文章链接:明确CIM平台接入的技术路径和措施!河北雄安新区印发关于《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

相关内容:其中提出明确了与新区云资源服务、块数据平台、物联网平台、公共视频图像智能应用平台、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等统一接入的技术路径和措施。


山西省

1、关于印发《住房城乡建设领域企业技术创新发展工作方案》的通知(晋建科函〔2020〕688号)

时间:2020年5月29日

发文机构: 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章链接:/

相关内容:推进关键共性技术研发,发挥科技计划项目的导向作用,加强项目申报、实施、验收、成果登记等全过程管理。围绕绿色城市建设管理、智能停车与智慧交通基础设施、供热、供气、供水等设施运行安全保障、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绿色建造与装配式、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应用、5G智能化融合与CIM平台、智慧住建等我省住房城乡建设领域创新发展新需求,每年组织实施一批创新性强、具有行业前瞻性的科技计划项目,引导企业在新、高、大等起点上创新,掌握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实现创新技术快速发展。


2、《关于进一步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通知》(晋建科字〔2020〕91号)

时间:2020年6月8日

发文机构: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章链接:/

相关内容:推进城市新建项目数据同步更新、集成分析和综合应用,对新、改、扩建的建筑、市政基础设施、轨道交通项目,要按照统一技术标准,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竣工验收,形成完整的BIM模型数据及物联网智能设施数据。加强对现有数据整理和挖掘,对既有城市建筑、基础设施等项目,按照重点设施、安全设施优先的原则,逐步将存量的二维工程档案和数据转化成BIM档案,实现工程数据互联互通和行业资源的有效整合,为CIM平台和智慧城市建设提供基础数据支撑。


3、《关于2020年度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推广应用情况的通报》(晋建科函〔2021〕188号)

时间:2021年2月18日

发文机构:山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章链接:/

相关内容:指出下一步,将进一步加大推进力度,鼓励有条件的市,可率先探索建立与BIM相适应的审批和监管机制。省综改区作为试点地区,要主动对标对表,以BIM应用为契机,在推进全试点区域、全生命期BIM应用的基础上,率先探索建立BIM、CIM平台,实现工程建设数据的有效共享和智能化应用。


4、《关于印发山西省“十四五”新业态规划的通知》(晋政发(2021)10号)

时间:2021年5月7日

发文机构:山西省人民政府

文章链接:/

相关内容:加快智能建筑、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等新技术由点到面 全面推进,促进我省建筑行业向智慧化、物联化和云化转型.以山 西BIM 联盟为平台,试点推进 BIM 技术在建设、勘察、设计、施 工、运营维护等建筑全生命周期的集成应用,探索可视化设计与交 付.探索建立 BIM、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实现工程建设数 据有效共享和智能化应用。大力发展智慧物业.鼓励物业公司发展社区安全、社区居住、 社区购物、社区教育、社区养老、社区物流、社区医疗、便利店等服 务功能.运用互联网、大数据和人工智能等技术,建设智慧物业管 理服务平台,对接城市信息模型(CIM)和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 建立物业服务企业、社区、街道、派出所等城市人口动态管理数据 共享联动机制,促进物业管理、政务服务、公共服务和生活服务融 合发展,构建社区生活服务新生态.


5、《关于印发山西省加强和改进住宅物业管理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晋政办发〔2021〕55号)

时间:2021年6月29日

发文机构:山西省人民政府

文章链接/

相关内容:加强智慧物业管理服务能力建设。各级物业主管部门要建设通用、开放的智慧物业管理服务平台,采集住宅小区、楼幢、房屋、物业服务企业等数据,汇集购物、家政、养老、停车等生活服务数据,对接城市信息模型(CIM)和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共享城市管理数据,为居民提供智慧物业服务。


6、《关于印发晋城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 晋市政发〔2021〕13 号)

时间:2021年6月29日

发文机构:晋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文章链接:/

相关内容:加快城市信息模型(CIM)等基础平台建设,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城市规划建设管理深度融合


7、《关于印发吕梁市创建国家园林城市行动方案的通知》(吕政办发〔2021〕29号)

时间:2021年6月2日

发文机构:吕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章链接:/

相关内容: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信息化建设。启动智慧城市管理CIM平台建设项目二期,建设智慧城管网格化核心平台、智慧城市园林绿化系统,实现园林绿化信息发布与社会服务信息共享,市民查询等功能,通过系统对城市园林绿化建设和管理实施动态监管,接受社会监督。


辽宁省

1、《关于印发部省共建城市更新先导区实施方案的通知》(辽政发〔2021〕16号)

时间:2021年6月24日

发文机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辽宁省人民政府

文章链接:住建部 辽宁人民政府:建成数字孪生城市和CIM基础平台,推进CIM平台建设,打造智慧城市的基础平台

相关内容:搭建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沈阳、大连市和沈抚示范区建成数字孪生城市和CIM基础平台,推进CIM基础平台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其他行业领域的广泛应用。推进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建设,通过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打造智慧城市的基础平台。推动数字城市和物理城市同步规划、建设和管理。建设数字孪生城市,高标准构建城市大脑和网格化管理体系。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三维电子报建,完善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系统,推进CIM基础平台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和其他行业领域的广泛应用。协同发展智慧城市与智能网联汽车,依托CIM平台,适时建设城市道路、建筑、公共设施融合感知体系,打造智慧出行平台“车城网",提升车路协同水平,推动智能网联汽车多场景应用。建立基础档案制度,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指导辽宁省建立城市公用基础设施和房屋定期普查制度,全面摸清城市底数,利用CIM技术分类建立城市基础数字档案,建设“数字城市",实现城市房屋、道路、桥梁、地下管线等设施的数字化管理。


2、《抚顺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

时间:2021年7月14日

发文机构:抚顺市人民政府

文章链接:抚顺市政府“十四五规划”:加快CIM建设和应用,城区主要街路和重点区域做到“五无一规范”

相关内容:第九章“融入辽宁经济发展格局 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的第四节“深入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提出大力推进宜居城市建设,加快城市信息模型(CIM)建设和应用,加强城市精细化管理。增强城市防汛排涝能力,综合治理市容环境卫生,城区主要街路和重点区域做到“五无一规范”。


吉林省

1、关于印发《吉林省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工作方案》的通知(吉建办〔2021〕3号)

时间:2021年1月19日

发文机构: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章链接:吉林省启动全省房屋建筑违法建设和违法违规审批专项清查,启动CIM平台和推动城市运行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相关内容:推动城市运行管理信息化建设。各地结合此次专项清查工作,尽快启动CIM平台和推动城市运行管理信息系统建设,确定时间表、路线图,在具备条件时有效归集房屋建筑全链条管理信息,对每栋建筑审批及建设运营情况建档立卡。


江苏省

1、《关于印发南京市数字经济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

时间:2020年4月30日

发文机构:南京市人民政府

文章链接:南京计划数字经济2022年构建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和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在工程建设项目规划方案智能审查审批等工作中的应用

相关内容:构建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智慧南京时空大数据平台和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建立规划资源一体化审批服务系统,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在工程建设项目规划方案智能审查审批等工作中的应用。


2、《关于加快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苏府办〔2020〕321号)

时间:2020年12月31日

发文机构: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章链接:5次提及CIM!苏州市出台BIM指导意见

相关内容:

1、在新建项目全面应用 BIM 技术的同时,对既有大型建(构)筑物开展建筑信息模型建设的工作,为 CIM 和新城建提供城市数字底座。

2、以项目级 BIM 数据中心为数据为起点,逐步打造 多项目、区域级、城市级 BIM 数据中心,为城市信息模型(CIM) 平台项目的建设提供数据基础,切实提升城市数据管理水平。

3、以BIM技术的多领域应用为契机,为“CIM+”示范应用工作的开展提供有力支撑,不断提高城市建设管理效率。

4、将BIM技术应用作为全市新城建、CIM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市政府成立苏州市 BIM 技术应用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 组长,市发改、科技、工信、财政、资规、住建、城管、交通、水务、行政审批、人防等部门为成员。


浙江省

1、关于印发《浙江省城镇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等省级备案专项规划的通知(浙建计〔2021〕19号)

时间:2021年4月1日

发文机构: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章链接:浙江省城镇住房发展“十四五”规划:推动建立CIM平台,全面提升城市智慧化管理水平

相关内容:提出到2025年,构建系统完备、高效实用、智能绿色、安全可靠的现代化市政基础设施体系等发展目标。其中提出推进智能化市政审批服务,对接CIM平台,建立市政设施CIM平台数据库;推进智慧城市建设,积极探索和应用CIM及数字孪生技术,鼓励设区市和条件较好县市建立CIM建筑模块。


2、《关于推动浙江建筑业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1〕19号)

时间:2021年4月20日

发文机构: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章链接:加强CIM在建筑领域的集成应用!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推动浙江建筑业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相关内容:主要目标是到2025年,全省建筑业改革创新取得明显成效,新型建造方式和建设组织方式推进效果显著,“浙江建造”品牌效应进一步体现,打造全国新型建筑工业化标杆省。其中提出要深入实施科技创新行动,推进建筑业创新发展强化数字化引领。推行智能建造,加强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城市信息模型(CIM)和5G等在建筑领域的集成应用。


3、《关于印发浙江省未来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时间:2021年4月21日

发文机构:浙江省人民政府

文章链接:浙江省政府印发浙江省未来社区建设试点工作方案,明确提出构建社区信息模型(CIM) 平台

相关内容:第二章“主要任务”中提出打造未来建筑场景,搭建数字化规划建设管理平台,构建社区信息模型(CIM)平台,实现规划、设计、建设全流程数字化,建立数字社区基底。应用推广装配式建筑、室内装修工业化集成技术。


4、《关于印发浙江省数字政府建设“十四五”规划的通知》(浙政发[2021]13号)

时间:2021年6月18日

发文机构:浙江省人民政府

文章链接:浙江省人民政府:“十四五”时期推进城乡房屋安全数字化监管应用和城市CIM基础平台建设,深化城市地上地下智慧监管应用

相关内容:其第二章主要任务中第三项关于“创新全域智慧的协同治理体系”提出要完善智慧融合的社会治理,推进城乡房屋安全数字化监管应用和城市CIM基础平台建设,深化城市地上地下智慧监管应用。


5、《关于推动温州建筑业改革创新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

时间:2021年7月12日

发文机构:温州市人民政府

文章链接:温州市人民政府:加强CIM在建筑领域的集成应用,统筹建设城市信息模型平台(CIM),提升多跨数字化协同能力

相关内容:第二章“重点举措”的第二小项“推动建筑行业科技创新”中提出强化数字化引领,加强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CIM和5G等在建筑领域的集成应用。争取成为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试点城市,统筹建设城市信息模型平台(CIM),连通城市大脑,汇聚共享全市工程数字化成果,提升多跨数字化协同能力。


6、关于印发《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台发改规划〔2021〕95 号)

时间:2021年7月21日

发文机构: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台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章链接:台州市发改委 台州市建设局“十四五”规划:加大CIM、BIM等新技术在建造全过程的集成和创新运用,深入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

相关内容:第三章主要任务中提出,要深入推进新型建筑工业化,积极推进智能建造,加大建筑信息模型(BIM)、城市信息模型(CIM)、物联网、大数据、云计算、人工智能、区块链、5G等新技术在建造全过程的集成和创新运用。以数字赋能为引领,推进建筑产业现代化,提高机械化施工程度,提升质量安全整体智治水平。


7、关于印发《宁波市城乡建设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

时间:2021年7月26日

发文机构:宁波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宁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章链接:宁波市发改委、住建局“十四五规划”:加快构CIM,实现辅助决策新模式

相关内容:第三章“战略任务与重点行动”中提出,加快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构建城市信息模型(CIM),促进城市道路智慧化改造升级,实现城市道路的空间管理和智能化服务;提升行业信息化水平,促进BIM、CIM、大数据、区块链、云计算、物联网、5G等信息化新技术在建造全过程的集成与创新运用;构建项目建设与管理一体化全生命周期管理体系,实现基于图纸电子化的全流程互联网监管和基于BIM+CIM的辅助决策新模式。


安徽省

1、关于印发《2021年全省城市建设工作要点》的通知(建城函〔2021〕140号)

时间:2021年2月25日

发文机构:安徽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文章链接:加快CIM平台建设和推进新城建建设!安徽省印发《2021年全省城市建设工作要点》

相关内容:推进城市安全韧性建设,保障城市稳定高效运行,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构建“新城建”平台体系,推进城市基础设施综合管理信息平台等相关平台建设和功能拓展,加快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建设,积极推进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智能网联汽车、智慧停车、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建设等重点领域场景应用。协同推进芜湖市智慧燃气、合肥市生命线安全运行监测系统等试点建设。


福建省

1、《福建省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作方案》

时间:2021年6月2日

发文机构:福建省城市建设品质提升工作组办公室

文章链接福建省将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与CIM基础平台深度融合,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

相关内容:福州、厦门要将综合管理信息平台与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深度融合,与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充分衔接。


2、《2021年数字福建工作要点》

时间:2021年7月7日

发文机构:福建省人民政府

文章链接:福建省人民政府:搭建CIM城市信息模型,建立全省统一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加快建设新型智慧城市

相关内容:其中第五章中提出要加快建设新型智慧城市,建立全省统一的国土空间基础信息平台,搭建CIM城市信息模型。


3、《关于印发福州都市圈发展规划的通知》(闽政[2021]11号)

时间:2021年7月9日

发文机构:福建省人民政府

文章链接:福建省人民政府:加快建设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共同推进“数字都市圈”和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

相关内容:《通知》提出,共同推进“数字都市圈”建设,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加快建设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协同发展智慧城市与智能网联汽车,推进智慧社区、智慧园区、智慧建筑建设,推动智慧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


江西省

1、《关于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意见》(赣府厅发〔2020〕34号)

时间:2020年11月11日

发文机构:江西省政府办公厅

文章链接:推进与CIM平台的融通联动!江西省政府发布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意见

相关内容:试点推进BIM报建审批和施工图BIM审图模式,推进与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的融通联动,提高信息化监管能力,提高建筑行业全产业链资源配置效率。


2、《江西省城市功能与品质提升三年行动2021年工作方案》

时间:2021/4/29

发文机构: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章链接:江西省住建厅:加快推进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推进智慧城市建设,开展“治理创新”行动

相关内容:第二章主要任务的第八项“开展“治理创新”行动”中提出,加快推进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依据智慧城市建设相关工作计划,打造一批示范项目,推进智慧城市建设。


山东省

1、《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设计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0年3月17日

发文机构: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章链接:/

相关内容:第三部分提升城市设计编制水平(三)提高信息化应用水平。积极应用新技术、新方法,通过GIS系统对接、BIM/CIM应用,建立二三维一体化空间要素数据库等新技术支撑,提升城市综合空间分析能力,辅助开展城市设计,为方案设计、评价、决策提供支持,形象化展示城市设计成果。


2、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的实施意见

时间:2021年5月14日

发文机构: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大数据局 山东省能源局 山东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山东省通信管理局 

文章链接:山东省10部门推动CIM平台和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数字化智慧化!落实住建部“加强城市地下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的指导意见”

相关内容:其中提出推动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智能网联汽车等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和协同。


3、《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事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

时间:2021年6月18日

发文机构:山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

文章链接:山东住建厅“十四五”规划:推进CIM平台建设,加快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造

相关内容:其中提出推进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建设,加快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改造,有序开展城市体检。


4、《济宁市城市管理局2021年工作要点》

时间:2021年3月25日

发文机构:济宁市城市管理局

文章链接:济宁市城市管理局:2021年济宁将加快推进城市信息模型平台(CIM)建设

相关内容:济宁今年将加快推进“新城建”试点市建设,建设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全面推进城市信息模型平台(CIM)建设,提高城市安全运行和智能化管理水平。融合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城市安全管理等系统,力争打造成为全国智慧城管的样板案例,切实实现城市运行管理工作走在全国前列的目标。


5、《济南市加快推进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试点及产业链发展实施方案》

时间:2021年1月19日

发文机构:济南市政府办公厅

文章链接:/

相关内容:确定了推进CIM(城市信息模型)平台建设、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加快智慧物业建设和建设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等4项主要任务,同步推进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传统建筑业高质量发展、BIM(建筑信息模型)、装饰装修、智慧建筑和市政公用等7条“新城建”产业链发展工作。下一步,济南市住建局将强化“新城建”产业研究,以智慧城市为总平台、总牵引,以新技术应用创新为驱动,提高城市基础设施运行效率和服务能力。推进落地实施一批“新城建”项目,带动有效投资,激发消费潜力,加快实施扩大内需战略。认真探索可复制可推广的推进“新城建”工作机制和运作模式。到2021年底,启动CIM(城市信息模型)平台建设工作,按照边建设、边推广、边应用的原则,推进智能建造、智慧物业和城市运行管理等平台建设;梳理“新城建”产业链,组织产业分析,研究确定产业链发展方向和重点,研究制定支持政策措施。到2022年底,建成CIM(城市信息模型)平台,加快CIM平台与智能建造、智慧物业和城市运行管理等领域的融合应用;培育一批“新城建”骨干企业,打造一批“新城建”工程项目,加快推进城市建设转型升级。到2025年底,依托CIM基础平台,全面实施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完成“新城建”产业链建链、补链、强链、延链工作,构建核心技术自主可控、产业链高效安全、产业生态循环畅通的“新城建”全产业链体系,初步形成万亿级“新城建”产业规模。


6、《关于印发济南市大数据创新应用突破行动方案的通知》(济政办字〔2021〕21号)

时间:2021年4月22日

发文机构: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章链接:构建济南CIM平台,探索推进CIM+试点示范应用建设,济南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济南市大数据创新应用突破行动方案的通知》

相关内容:其中提出重点任务之一是推进数字孪生城市建设。构建济南CIM(城市信息模型)平台,探索推进CIM+试点示范应用建设,促进城市建设智慧化升级,提升城市市政基础设施功能,带动城市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创新,提升城市治理效能。


7、《关于印发数字青岛2021年行动方案的通知》(青政办字〔2021〕33号)

时间:2021年4月23日

发文机构:青岛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章链接:青岛市人民政府建设CIM基础平台,发布《数字青岛2021年行动方案》

相关内容:其中提出要创建智慧管用的城市云脑“智能化”体系,建设完善基础地理信息服务、物联感知接入、视频监控资源共享、CIM基础平台四大基础支撑平台,推动全市基础地理信息服务一张图、全市动态感知数据分级分类接入、全域视频资源共享共用、全三维空间数字化展示交互应用。


8、关于印发《青岛市“十四五”住房发展规划》的通知(青建发 〔2021〕36号)

时间:2021年7月19日

发文机构:青岛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章链接:青岛住建局“十四五规划”:为CIM基础平台建设、智慧城市建设提供数据底座和应用场景,全面提升城市治理能力

相关内容:实现住房全生命周期管理。建设住房全生命周期信息化系统,实现住房从勘察、设计、施工、验收、交付、交易、使用、维修直至拆除的全生命周期数字化管理。增强对全市住房的全生命周期精细化管理。依托城市云脑二、三维GIS平台,搭建住房管理“一张图”,实现全市住房数据的空间化、可视化管理。并通过住房数据融合共享系统,开发数据接口向外共享住房本身属性、用途属性、安全属性、政策属性及市场主体等成果数据,满足住房交易、使用、维修、安全隐患排查、不动产登记、城市更新评估、治安管理、应急安全、税务管理等数据需求。加强数据交互共享,以住房为空间载体,进一步承载各类属性数据,通过数据关联综合,—25—挖掘数据价值潜力,逐步建立地、楼、房、人、事、物多维度,广领域的数据模型,为CIM基础平台建设、智慧城市建设提供数据底座和应用场景,全面提升城市治理能力。


河南省

1、《关于印发河南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2020—2022年)的通知》(豫政〔2020〕35号)

时间:2020年12月23日

发文机构:河南省人民政府

文章链接:/

相关内容:数字住建应用。进一步完善省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汇聚各级住房城乡建设部门数据信息,形成从业人员、法人和项目特色数据库,逐步实现审批智能化。汇聚相关部门数据资源,融合遥感、城市多维地理等多源信息,推动城市信息模型基础应用,建立全流程项目管理大数据生态圈,推进建筑业数字化转型升级。


2、《关于印发河南省推进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行动计划(2021—2023年)的通知》(豫政办〔2021〕18号)

时间:2021年4月12日

发文机构: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章链接:/

相关内容:智慧治理。依托省市一体化政务云等资源,建设新型智慧城市统一中枢平台,开展城市治理智能化创新应用。推进城市信息模型平台建设。加快数字城管向智慧城管升级,实施智能化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改造,协同推动智能网联汽车发展试点。基本完成地下市政基础设施普查,建立和完善集感知、分析、服务、指挥、监察于一体的城市综合管理服务信息平台,加强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指挥监督、综合评价,推进城市管理事项“一网通管”,提升城市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管理水平。


3、《关于印发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豫政〔2021〕13号)

时间:2021年4月13日

发文机构:河南省人民政府

文章链接:/

相关内容:分级分类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开展新型智慧城市试点和示范创建,推进空间地理信息与5G融合应用,探索建设城市信息模型基础平台。加快以省辖市为主体的“城市大脑”中枢平台建设,整合公共安全、市政管理、交通运输、应急管理、卫生健康、空间地理等领域信息系统和数据资源,推行城市楼宇、公共空间、地下管网等“一张图”数字化管理和城市运行一网统管。推进标准化规范化智慧小区建设,完善便民惠民智慧服务圈,打造综合集成社区服务和管理功能的一体化智慧社区。


4、《关于市城区更新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濮政〔2021〕14号)

时间:2021年4月28日

发文机构:濮阳市人民政府

文章链接:建立城市信息模型(CIM),实现智慧化管理,濮阳市出台《关于市城区更新改造工作的指导意见》

相关内容: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和辖区政府(管委会)等单位编制控制性详细规划、城市设计方案,提出建立城市信息模型(CIM),实现更新区域精细化、智慧化管理。


5、《关于印发夏邑县百城建设提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时间:2021年5月12日

发文机构:夏邑县人民政府

文章链接:河南省夏邑县启动CIM基础平台建设,落实“夏邑县百城建设提质工程三年行动计划”

相关内容:其中提出要提升城市管理智能化水平,全面推广运用建筑信息模型(BIM),启动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提升城市管理智能化水平。适时推动建设“城市大脑”。


6、《关于印发安阳市深化实施百城建设提质工程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安政办[2021]23号)

时间:2021年6月1日

发文机构:安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文章链接:河南安阳政府:启动CIM基础平台建设,提升城市管理智能化水平,印发《深入实施百城建设提质工程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相关内容:其重点工作任务章节第六项关于“实施城市精细化管理提升行动”的措施,第6点涉及“提升城市管理智能化水平”的内容中,提到要“全面推广运用建筑信息模型(BIM),启动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建设,提升城市管理智能化水平,2023年全面建成城市综合管理服务平台”。


湖北省

1、关于印发《湖北省数字住建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颚建[2021]1号)

时间:2021年6月8日

发文机构: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章链接:19次提及CIM!湖北省住建厅印发《湖北省数字住建行动计划(2021-2025年)》

相关内容:

1、建设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省级统筹建设CIM基础平台,利用三维GIS、BIM、物联网等技术,在国家统一时空基准下,整合时空基础、规划管控、资料调查、物联网感知等基础数据,采集省、市、县、乡、村五级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设施历史信息、现状信息以及地上地下、室内室外的信息和城乡感知数据,开展数据清洗和转换建模,构建全要素的CIM基础平台数据库。持续更新完善CIM基础平台,使其成为城乡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设施三维空间数据底板,并通过动态加载与可视化呈现,实现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一张图。以持续提升城市健康安全水平为目标,支持有条件的城市开展CIM平台建设,急用先行开发CIM+应用,逐步推进各城市的智慧城市运行管理平台建设,提高城市智慧治理能力。2、以CIM基础平台为支撑,在城市体检、城市安全、数字建造、市政公用、社区治理、城市运行管理服务等方面深化CIM+应用,最终形成业务协同、数据共享的数字住建应用平台。推进村镇建设数字化综合管理:依托CIM基础平台,提高村镇建设信息化管理水平。推进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在既有数字城管系统的基础上,依托CIM基础平台,整合各类公共设施信息和公共基础服务。推进住房综合管理信息化:依托CIM基础平台,建立全省统一的城市房屋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房屋安全鉴定、危房管理、白蚁防治、安全检查和档案查询等功能,与相关信息系统对接,协同实现房屋安全隐患的防范和治理。加强建筑施工数字化管理:完善数字化成果交付、审查和存档管理体系,集成整合成为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的重要内容。3、推进物联网技术应用:通过物联网传感技术,让城市“活”起来,使城市管理者能实时感知到城市的状态,实现对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城市运行的实时在线监测、智能识别、立体感知,成为CIM基础平台的重要内容。


广东省

1、《关于印发广东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粤办函〔2021〕44号)

时间:2021年4月21日

发文机构: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章链接:加强CIM平台标准体系研究!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数字政府改革建设2021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相关内容:其中提出要建立“一网统管”标准体系,推进通用型标准和各类行业标准建设。出台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指导意见,加强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标准体系研究。


2、关于印发《2021年广东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粤办函[2021]55号)

时间:2021年5月14日

发文机构: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章链接:广东省人民政府提出加强CIM平台标准体系研究,落实《2021年广东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重点工作安排》

相关内容:提出了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推进工程建设项目“一网通办”、加强“一网统管”建设等四十项举措,其中指出10月底前出台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的指导意见,加强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标准体系研究。


3、《关于印发广东省数字政府省域治理“一网统管”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粤府办[2021]15号)

时间:202年6月22日

发文机构: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章链接:广东省人民政府:建设自主可控的CIM基础平台,加强CIM基础平台标准体系研究,提出治理“一网统管”三年行动计划

相关内容:其中提出第一章的总体目标之一是智慧城市和数字乡村创新建设,各地建筑信息模型(BIM)和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基本建成。其第二章主要任务中第一项是推动“数字孪生城市”建设,推动BIM技术与工程建造技术深度融合,加快建设自主可控的CIM基础平台。第四项提出要出台推进BIM技术应用的指导意见,加强CIM基础平台标准体系研究。


4、《关于印发广东省数字政府改革建设“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粤府〔2021〕44号)

时间:2021年7月14日

发文机构:广东省人民政府

文章链接:广东省人民政府“十四五规划”:建设CIM平台,加快自主可控城市信息模型平台(CIM)发展

相关内容: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支持广州、深圳、佛山、中山等地开展智慧城市建设综合改革试点。推进城市公共设施与5G网络、物联网、传感技术融合建设,系统化部署城市数 据采集智慧感知节点网络。推动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与工程建造技术深度融合应用,加快自主可控城市信息模型平台(CIM)发展。建设CIM平台,加快推动自主可控BIM技术在规划、勘察、设计、施工和运营维护全生命周期的应用,推进建设全省统一的基于BIM技术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设计文件管理系统。


5、《关于印发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

时间:2021年5月19日

发文机构: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章链接:广州市人民政府:“十四五”时期搭建CIM平台,发布关于《广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

相关内容:其中提出要提升数字化治理能力,搭建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62、数字广州基础应用平台等城市数字底座,赋能生态环境、公共安全、公共交通、政务司法等领域加快数字化发展。


6、《关于开展智慧工地试点项目工作的通知》

时间:2021年7月19日

发文机构:广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章链接:广州住建局:开展基于CIM的智慧工地试点工作

相关内容:明确了工作目标,2021年12月底前,全市范围内建成20个基于CIM的智慧工地示范项目,并实现数据互联互通,完成与广州市建设工程智慧监管一体化平台(下称“一体化平台”)的实时数据对接。提出的工作要求之一是系统数据对接,积极配合完成企业自建的安全质量管理信息化系统与一体化平台的深入融合和数据实时对接工作。按照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基于CIM的智慧工地最新进展和管理要求,改造企业自建的安全质量管理信息化系统以及落实其他基于CIM的智慧工地信息化建设的新要求。


7、《广州市2021年城市体检工作方案》

时间:2021年7月21日

发文机构:广州市人民政府

文章链接:广州市2021年城市体检工作方案:充分利用CIM等现有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信息化基础,以市级信息系统,强化市、区两级城市体检联动融合

相关内容:《方案》提出,广州要优化城市体检指标体系,形成广州市年度城市体检指标体系和强化城市体检技术体系。开展年度市级城市体检工作、区级城市体检和评估工作。从生态宜居、健康舒适、安全韧性、交通便捷、风貌特色、整洁有序、多元包容、创新活力等八个版块对城市人居环境进行分析评价,挖掘城市问题,提出对策建议。同时,开展社会满意度调查工作,公开招募“城市体检观察员”定期衡量常住居民满意度,全面了解群众对城市人居环境质量的满意度。在城市体检中,将探索提升信息系统综合统筹能力,按照“数字城市”、“智慧城市”工作要求和“以区为主、市区联动”的城市体检工作思路,充分利用城市信息模型(CIM)等现有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信息化基础,以市级广州市城市体检评估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强化市、区两级城市体检联动融合。


8、《关于加快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建设的若干意见》(深府〔2020〕89号)

时间:2021年1月5日

发文机构: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章链接:深圳市政府出台智慧城市和数字政府建设意见,依托GIS、BIM、CIM等手段开展全域高精度三维城市建模

相关内容:探索“数字孪生城市”。依托地理信息系统(GIS)、建筑信息模型(BIM)、城市信息模型(CIM)等数字化手段,开展全域高精度三维城市建模,加强国土空间等数据治理,构建可视化城市空间数字平台,链接智慧泛在的城市神经网络,提升城市可感知、可判断、快速反应的能力。(责任单位: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市委政法委、市住房建设局)


9、关于印发《深圳市南山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的通知

时间:2021年7月1日

发文机构: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政府

文章链接:深圳南山区人民政府“十四五”规划:通过“GIS+BIM+CIM”融合应用,加快数字孪生云上城市和新型基础建设

相关内容第二章“突出协调联动,构建韧性安全发展新格局”的第四节“建设更具韧性的基础设施”的第二小项提出要加快建设新型基础设施,通过“GIS+BIM+CIM”融合应用,加快数字孪生云上城市建设,奠定城市数字大脑可视化基础。


10、《福田区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2021年工作要点》

时间:2021年5月21日

发文机构:福田区政府

文章链接:构建既有建筑智慧管理CIM平台,福田区出台2021年改革工作要点

相关内容:福田区出台2021年改革工作要点:打造最能集中代表深圳的改革新样板,深化生态领域改革,包括实施城市公共空间空气治理机制改革、构建既有建筑智慧管理CIM平台等2个项目。


海南省

1、关于印发《海南自由贸易港博鳌乐城国际医疗旅游先行区制度集成创新改革方案》的通知(琼府办〔2020〕33号)

时间:2020年9月1日

发文机构: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章链接:/

相关内容:充分发挥“互联网+”、大数据、区块链、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作用,加强系统间集成创新,强化数据有序共享,搭建“规建管”数据查询、CIM(城市信息模型)辅助决策等系统,线上形成“一张蓝图、一个系统、一口登录、一张表单、一次性审批”极简审批服务系统,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提高审批服务效率。


2、关于征求《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工作(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

时间:2021年5月19日

发文机构:海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章链接/

相关内容:招标人应当根据招标项目的特点和实际需要编制招标文件,招标文件中不得含有倾向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的条款,不得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招标文件可合理设置支持技术创新、节能环保等相关条款,并明确BIM、CIM等技术的应用要求。


四川省

1、《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川建建发[2021]173号)

时间:2021年7月15日

发文机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四川省生态环境厅 四川省交通运输厅 四川省水利厅 国家税务总局四川省税务局 四川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 成都铁路监督管理局 中国民用航空西南地区管理局

文章链接:四川省住建厅等13部门:探索建立表达和管理城市三维空间全要素的CIM基础平台,推动BIM和CIM互通相融

相关内容:第三章主要任务中提出要创新行业监管模式,探索建立表达和管理城市三维空间全要素的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推动建筑信息模型(BIM)和城市信息模型(CIM)互通相融。建立健全与智能建造相适应工程质量、安全监管模式与机制。


2、《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0年工作总结和2021年工作计划》

时间:2021年7月13日

发文机构:成都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文章链接:成都住建局“2021年工作计划”:为建立城市信息模型(CIM),研究建立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的路径和工作目标

相关内容:高水平推进改革创新,促进建筑业转型升级,研究建立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的路径和工作目标,为建立城市信息模型(CIM)提供支撑。


云南省

1、关于贯彻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部门关于加快新型建筑工业化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云建规〔2021〕1号)

时间:2021年1月28日

发文机构: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教育厅 云南省科技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人民银行昆明中心支行 云南省市场监管局 云南银保监局

文章链接:云南9部门联合印发通知:推进BIM与CIM平台的融通联动

相关内容加强信息科技支撑,大力推广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加快应用大数据技术。推广应用物联网技术。推进发展智能建造技术。在新型建筑工业化建筑设计、生产、施工等环节,加强各专业协同配合和有效衔接,积极推进项目设计、构件生产及施工建造等环节实施信息共享、有效传递和协同工作。推进建筑信息模型(BIM)与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的融通联动。


陕西省

1、《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新型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陕建发〔2021〕1016号)

时间2021年3月5日

发文机构: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陕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陕西省教育厅 陕西省科学技术厅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陕西省财政厅 陕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陕西省自然资源厅 陕西省生态环境厅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陕西省水利厅 国家税务总局陕西省税务局 中国人民银行西安分行 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陕西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 中国铁路西安局集团有限公司

文章链接:/

相关内容:推动信息技术深度融合。搭建建筑产业互联网平台,推动工业互联网平台在建筑领域的融合应用,促进大数据技术在工程项目管理、招标投标环节和信用体系建设中的应用。围绕设计、采购、生产、施工、装修、运营维护等全生命周期,加大增材制造、物联网、区块链、BIM、CIM、5G等新技术在建造全过程的集成应用,提高建筑产业链资源配置效率和智能建造水平。


2、《关于组织申报2021年陕西省建设科技计划项目的通知》(陕建发〔2021〕87号)

时间:2021年5月11日

发文机构: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文章链接:/

相关内容:城市精细化管理。主要包括:城市信息模型(CIM)关键技术研究与应用,城市综合管理服务评价与精细化管理技术,重大基础设施协同配置技术与管理模式研究,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市政公用设施运营管理服务的深度融合技术,城市生活垃圾精细化管理与治理技术等。


甘肃省

1、《关于推动智能建造与建筑工业化协同发展的实施意见》

时间2021年1月20日

发文机构:甘肃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甘肃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甘肃省科学技术厅 甘肃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甘肃省生态环境厅 甘肃省交通运输厅 甘肃省水利厅 甘肃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 甘肃监管局 兰州铁路监督管理局

文章链接:2021年底甘肃启动省级CIM基础平台建设;2025年底前初步建成统一的和管理职责分层分级的CIM基础平台

相关内容:探索建立融合遥感信息、城市多维地理信息、建筑及地上地下设施的建筑信息模型、城市感知信息等多源信息,能够表达和管理城市三维空间全要素的城市信息模型(CIM)基础平台,全面推进CIM基础平台在城市规划建设管理领域的广泛应用,提升城市精细化、智慧化管理水平。2021年底前,启动省级CIM基础平台、兰州市和酒泉市以及具备条件的其他城市的CIM基础平台建设,助推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城市体检、城市安全、城市综合管理等领域信息化应用,2025年底前,初步建成统一的、依行政区域和管理职责分层分级的CIM基础平台。


青海省

1、《关于印发青海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任务分工方案的通知》(青政办〔2021〕29号)

时间:2021年4月28日

发文机构: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文章链接:/

相关内容: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加快补齐县城环境卫生、公共服务、市政设施、产业配套等方面短板弱项。加强老旧管网改造和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县建设垃圾焚烧发电处理设施。加大对医疗、教育、养老托育、文化体育、社会福利和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投入。优化级配合理的路网系统,加快公路客运站、公共停车场等配套设施建设,搭建城市信息模型基础平台。



直接推进CIM的政策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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间接推进CIM的政策表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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