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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次提及CIM!湖北省住建厅印发《湖北省数字住建行动计划(2021-2025年)》

2021-7-9 10:12| 发布者: 萧闫子| 查看: 104| 评论: 0|来自: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

摘要: 导读近日,湖北省住建厅发布印发《湖北省数字住建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数字住建工作总体要求:顶层设计站位要高、总体建设目标要准、业务内容覆盖要广、项目启动切入要实、实施内容落地要好。强化以用 ...


导读

近日,湖北省住建厅发布印发《湖北省数字住建行动计划(2021-2025年)》的通知,数字住建工作总体要求:顶层设计站位要高、总体建设目标要准、业务内容覆盖要广、项目启动切入要实、实施内容落地要好。强化以用带建、以建促用、急用先建的理念,统筹做好数字建设、数字城管、数字住房和数字建造工作。

提及CIM相关

1
第三章工作任务第一项
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省级统筹建设CIM基础平台,利用三维GIS、BIM、物联网等技术,在国家统一时空基准下,整合时空基础、规划管控、资料调查、物联网感知等基础数据,采集省、市、县、乡、村五级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设施历史信息、现状信息以及地上地下、室内室外的信息和城乡感知数据,开展数据清洗和转换建模,构建全要素的CIM基础平台数据库。持续更新完善CIM基础平台,使其成为城乡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设施三维空间数据底板,并通过动态加载与可视化呈现,实现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一张图。以持续提升城市健康安全水平为目标,支持有条件的城市开展CIM平台建设,急用先行开发CIM+应用,逐步推进各城市的智慧城市运行管理平台建设,提高城市智慧治理能力。
2
第三章工作任务第二项
CIM基础平台为支撑,在城市体检、城市安全、数字建造、市政公用、社区治理、城市运行管理服务等方面深化CIM+应用,最终形成业务协同、数据共享的数字住建应用平台。
推进城市建设数字化综合管理:依托CIM基础平台,开展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汇聚和整合城市道路、管网管廊、桥梁隧道、燃气热力、供水排水、城市照明等市政基础设施数据。
推进村镇建设数字化综合管理:依托CIM基础平台,提高村镇建设信息化管理水平。
推进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在既有数字城管系统的基础上,依托CIM基础平台,整合各类公共设施信息和公共基础服务。
推进住房综合管理信息化:依托CIM基础平台,建立全省统一的城市房屋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房屋安全鉴定、危房管理、白蚁防治、安全检查和档案查询等功能,与相关信息系统对接,协同实现房屋安全隐患的防范和治理。
加强建筑施工数字化管理:完善数字化成果交付、审查和存档管理体系,集成整合成为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的重要内容。
3
第三章工作任务第四项
推进物联网技术应用:通过物联网传感技术,让城市“活”起来,使城市管理者能实时感知到城市的状态,实现对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城市运行的实时在线监测、智能识别、立体感知,成为CIM基础平台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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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建〔2021〕1号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住建局、城管委、公积金中心,武汉市房管局、园林局、水务局,宜昌市园林局,鄂州市水利局,仙桃市住保中心、林业中心,天门市住保中心,厅机关各处室、厅直各单位:

现将《湖北省数字住建行动计划(2021-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

鄂建〔2021〕1号《湖北省数字住建行动计划(2021-2025年)》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21年6月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湖北省数字住建行动计划(2021-2025年)

《湖北省数字政府建设总体规划(2020-2022年)》明确要求,整合集成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行业信息资源,构建“数字住建”,实现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大力推进我省住建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为落实住建部和省政府“十四五”规划相关要求,结合湖北住建领域信息化工作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住建部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提高城市治理能力的决策部署,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在全省住建领域创新应用,加快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住房管理和工程建造的数字化转型,强化网络安全保障,逐步实现“一网通办”和“一网统管”,推进全省住建行业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二、总体要求


数字住建工作总体要求:顶层设计站位要高、总体建设目标要准、业务内容覆盖要广、项目启动切入要实、实施内容落地要好。强化以用带建、以建促用、急用先建的理念,统筹做好数字建设、数字城管、数字住房和数字建造工作。

(一)基本原则

1.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坚持系统观念,加强统筹规划,理顺管理机制,突出城市主体责任,强化横向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将数字住建与城市数字化转型相结合,先易后难、分步实施,推动住建行业高质量发展。

2.顶层设计、试点先行。坚持目标远大、覆盖广泛,依照国家和湖北省“十四五”规划要求,充分吸收借鉴省内外成功经验,积极应用新一代信息技术,做好数字住建顶层设计。坚持切入口要实,通过具体项目逐一落实顶层设计,试点先行、追求实效。

3.标准引领、集约高效。强化标准引领,建立健全信息化建设、管理和维护的标准规范,优化资源配置,避免重复建设,坚持开放共享,促进信息资源高效综合利用。

4.需求导向、应用为王。坚持以业务需求为基本导向,完善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住房管理、工程建造各领域信息化治理体系,提高数字应用的深度和广度,为住建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企业、公众及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提供信息化支撑。

5.安全稳定、共建共享。充分利用云计算资源,注重系统安全、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提高信息系统的稳定性,加强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实现新型智慧城市的共治共管、共建共享。


(二)总体目标

到2025年,全省住建行业数字化转型取得明显成效,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住建业务深度融合,住建行业基本实现数字化,智能化技术得到广泛应用,部分行业实现智慧化,住建行业现代化治理能力进一步提升。

住建业务数字化。城乡建设、运行和管理的数字化转型基本完成;数字城管得到普遍应用,城市运行管理服务成效显著;住房交易、租赁、保障和管理实现全过程、一体化、数字化管理;新型建筑工业化与智能建造协同发展,建筑业全产业链、全过程、全要素的数字化水平整体提升。

住建治理协同化。住建信息资源高效采集、有效整合,行业数据开放共享与社会大数据融合应用取得新进展;市场化、社会化住建治理模式进一步推广,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的协同治理能力进一步增强,共建共治共享的理念深入人心,住建治理新格局初步显现。

公众服务便捷化。以“一网通办”为核心的惠企便民服务模式得到全面推广,线上线下相融合的住建行业服务体系日趋完善;向公众、企业和社会机构开放的公共数据覆盖范围进一步扩大,基本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的供给侧需求。

分析决策科学化。住建行业信息化建设集约整合和共享共用水平进一步增强,有效消除“信息孤岛”,全省一体化住建监管体系基本形成;“用数据说话、用数据惠民、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决策”的创新机制初步形成,信息化为科学决策起到更好的支撑作用。


(三)量化考核指标

省住建厅制定数字住建量化考核指标体系(表1),从体制机制、应用系统、数据资源、基础支撑、运维保障及培训推广等方面13项指标开展评价和考核,引导各地积极开展数字住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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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任务



(一)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

1.构建安全稳定的基础支撑环境

依托省电子政务外网和各级政务云平台,建设集约高效、安全稳定的省市县三级住建网络和硬件支撑环境。加快推动各地已建、在建非涉密业务系统向云平台迁移,新建、改建非涉密业务系统直接在云平台部署,互联互通,实现住建行业信息资源统一管理和业务集中调度。

建设住建基础信息资源管理与住建业务信息化管理服务支撑体系,采用微服务技术架构,建成部门联动、开放共享的数字住建生态体系,提供统一的数据服务、身份认证、电子印章、电子证照和安全服务,为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住房管理、工程建造等业务应用提供数据支撑、平台支撑和技术保障。

2.建设全面准确的行业数据中心

厘清住建行业信息资源和共享需求,围绕“数据一数一源”,实现信息资源目录的动态更新管理。建立大数据中心,归集、加工、融合住建行业企业、人员、工程建设项目、市场监管执法等各类信息资源,形成高质量的大数据资源池,实现有效监测、调度和管理。完善数据日常管理和更新机制,做到数据全面翔实,实现不同系统间的信息交换、信息共享与业务协同。利用可视化大屏、GIS、三维建模和虚拟现实(AR)等技术进行数据汇总、统计、分析和展示,开展大数据分析、综合评价、城市体检等专题研究,为住建业务的创新应用、分析研判和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持。

建设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省级统筹建设CIM基础平台,利用三维GIS、BIM、物联网等技术,在国家统一时空基准下,整合时空基础、规划管控、资料调查、物联网感知等基础数据,采集省、市、县、乡、村五级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设施历史信息、现状信息以及地上地下、室内室外的信息和城乡感知数据,开展数据清洗和转换建模,构建全要素的CIM基础平台数据库。持续更新完善CIM基础平台,使其成为城乡房屋建筑和市政公用设施三维空间数据底板,并通过动态加载与可视化呈现,实现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一张图。以持续提升城市健康安全水平为目标,支持有条件的城市开展CIM平台建设,急用先行开发CIM+应用,逐步推进各城市的智慧城市运行管理平台建设,提高城市智慧治理能力。

3.建设全面服务的综合门户

以畅通政府信息公开、方便公众办事查询和互动交流为宗旨,打造政府网站和新媒体,提升政务信息的可读性和传播力,增强政务服务的多样性、多渠道和便利化。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有关要求,进一步规范服务内容、优化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持续增强政务服务“一网通办”的能力,推进全省住建行业一体化政务服务体系建设。按照政务数据开放的要求,推动住建部门数据向社会安全高效开放,切实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获取政府信息。

以“实用、管用、好用”为目标,基于电子政务外网和信息技术应用创新,打造覆盖省市县三级住建部门的综合办公和移动政务门户,作为住建部门工作人员访问各个业务系统的统一入口,承担OA办公、公文传输、标准科技、计划财务、干部人事、专业人才、综合展示、辅助决策等综合管理功能,集成数字住建四大业务板块入口,成为信息资源综合展现和业务系统集成应用的工作门户。


(二)数字住建应用平台建设

面向公众和住建行业管理人员分别提供网站、新媒体公众服务平台和数字住建综合办公、移动政务入口,访问数字建设、数字城管、数字住房、数字建造四个板块的相应业务管理模块。同时,以CIM基础平台为支撑,在城市体检、城市安全、数字建造、市政公用、社区治理、城市运行管理服务等方面深化CIM+应用,最终形成业务协同、数据共享的数字住建应用平台。省级统筹数字住建应用平台建设,引入“平台+生态”理念,鼓励企业、公众、机构等各社会主体共同参与,构建开放可控、弹性发展的数字住建生态体系,支撑省市县三级行业智慧化管理,实现数字化赋能。

数字住建应用平台的总体框架如图1所示。服务层实现全面服务的综合门户功能,核心业务层实现数字建设、数字城管、数字住房、数字建造四个板块的主要业务功能,基础层实现行业数据中心和基础支撑环境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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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数字住建应用平台总体框架

以数字住建综合办公为入口,以工程建设项目为核心,串起数字建设、数字城管、数字住房和数字建造主要业务内容,整合住建业务各类信息系统,打通各个流程节点,联动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数据,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监管。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可划分为立项用地规划、工程准备、施工、验收、交付及管理和灭失等阶段,每个阶段再细分为不同的串行或并行环节,详细的业务流程如附件1所示,根据“放管服”的要求,各城市针对不同的项目略有差异。


1.数字建设

推进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数字化转型,提升城市建设业务综合管理水平。以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为契机,加强村镇信息化平台建设,加大传统村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等保护和监管,提高乡村集镇数字化建设管理水平。

数字建设核心任务

推进城市建设数字化综合管理:依托CIM基础平台,开展市政基础设施普查,汇聚和整合城市道路、管网管廊、桥梁隧道、燃气热力、供水排水、城市照明等市政基础设施数据,完善统一的市政基础设施数字标识和编码标准规范,实现对市政基础设施运行数据的全面感知和自动采集。加快建设基于物联网通信技术和数字传感技术的水、电、气等智能计量和智能终端,提升社会公共服务水平。明确市政基础设施升级改造和智能化建设任务,推进市政基础设施智能化终端感知设备建设,建立市政基础设施一体化监管平台,全面掌握市政基础设施部件运行状态及各类事件发生和处置全过程,提高动态监管、精细维护和决策分析能力。以市政基础设施运行数据为载体和支撑,加快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黑臭水体治理、窨井盖安全管理、城市智能景观照明控制等城市更新及治理改造项目的数字化建设。通过数据融合共享,实现对城市运行情况的全面掌控、动态监管与决策分析,实现对城市安全风险的精准识别、科学预警与高效应对。

推进村镇建设数字化综合管理:依托CIM基础平台,提高村镇建设信息化管理水平。完善全省乡镇生活污水治理信息系统,提升污水处理设施运行信息化监测监控,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和考核评价。建立村庄和村镇建设信息系统,构建小城镇建设、农房建设、农村危房改造、村镇档案、传统村落保护、名镇名村、“擦亮小城镇”建设美丽城镇等基础信息库,实现工作呈报、日常调度、建设管理、综合评价和辅助决策的有机整合。


2.数字城管

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将精细化管理的理念贯穿到城市管理全过程、城市管理全地域。加强对城市管理工作的统筹协调、指挥监督、综合评价,推行城市治理“一网统管”。丰富城市管理智慧化应用场景,聚焦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对城市安全风险实现源头管控、过程监控、预警预报、应急处置和综合治理。

数字城管核心任务

实现既有数字城管系统全覆盖:通过“政务云+标配九大子系统”的模式,持续推进全省市、县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建设、验收和运行维护工作,实现既有数字城管系统全省覆盖,确保系统持续发挥作用。

推进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在既有数字城管系统的基础上,依托CIM基础平台,整合各类公共设施信息和公共基础服务,形成综合性城市管理数据库,加强对城市运行管理服务事项的源头管控、过程监控、预警预报、应急处置和综合治理,强化业务指导、监督检查和综合评价功能,丰富智慧化应用场景,构建覆盖省、市、县、街镇四级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健全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协调联动的城市运行管理服务机制,提高城市精细化管理服务水平,增强城市安全韧性。

汇集全省各级城市管理综合执法主体、执法人员、执法车辆、执法装备的基本信息,构建全省城市管理行政执法信息库。强化信息化综合执法办案。普及移动执法终端,建设通用执法监督模块,推动查违控违、建筑垃圾、油烟噪声、户外广告、损绿毁绿等专项执法模块建设,实现行政执法全过程监督。通过省市综合执法一体化业务模块,实现网上公示、执法监督、指挥调度、检查监察和分析评价等功能,完成省、市城市管理执法业务并网运行。

加强对垃圾桶、公共厕所、垃圾中转站、垃圾处理厂等环卫设施的智能监控,实现对全省各城市环卫车辆、道路、公共场所等的作业状况和卫生状况的全面信息化监管。完成城市绿地、公园等数据一张图监管模块,实现在线监测、绿化养护、考核评价、决策分析等功能,逐步实现园林绿化养护规范化、监管精细化和决策智慧化。


3.数字住房

进一步完善省、市、县三级个人住房信息网络和数据库,全面掌握个人住房基础信息及动态变化情况。建立全省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棚户区改造项目信息资源库,实现公租房、保障性租赁住房和棚户区改造住房实时监管和在线服务。推进住房公积金服务、管理和监督的智慧化升级。加强城市房屋安全信息化管理,推进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事中事后监管,完善物业企业信用评价体系,推进住房精准管理和民生服务改善。

数字住房核心任务

完善全省房地产市场综合监管:建立跨部门、跨地区、跨层级的全省房地产市场数据库,按照相关业务模型实时监测房地产市场运行状况。加强房屋交易网签备案数据联网更新及历史数据整改,实现商品房交易监管、评估市场监管、房地产价格动态监测、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及存量房交易资金监管等数字化转型,为分析研判房地产市场形势和开展有效调控提供数据支撑。建立房产开发企业、房屋租赁企业、房产经纪机构以及从业人员管理数据库,提高信息化监管水平,建立健全从业机构和从业人员诚信体系及失信惩戒制度。

深化省市一体住房保障数字化管理:建立涵盖保障对象、建设项目、保障性房源等内容的住房保障信息资源库,构建全省住房保障业务统一和信息共享的公共服务平台。进一步推进公租房信息系统贯标和联网接入工作,以现有公租房信息系统为基础,开展保障性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项目信息系统建设,整合建立一体化住房保障监测分析平台,实现全省住房保障业务数据的汇总展示和监测分析,促进数据更新和有效利用,有力提升全省住房保障信息化管理能力与水平。

推进住房公积金服务、管理和监督智慧化升级:持续完善各级住房公积金综合信息服务和业务管理平台,贯彻落实公积金数据标准,推进公积金结算应用系统联网接入,完善公积金归集、提取、贷款、会计核算、业务统计和行政办公等各业务环节的全过程数字化管理。提升住房系统数据整合共享能力,如房屋交易、租赁信息共享查询等,初步实现住房公积金智慧化监管。

推进住房综合管理信息化:建立全省范围内物业项目管理、物业企业的报备及退出、从业人员信息及合同管理、物业服务信誉管理查询数字化系统,实现对物业企业、人员的动态管理。依托CIM基础平台,建立全省统一的城市房屋安全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房屋安全鉴定、危房管理、白蚁防治、安全检查和档案查询等功能,与相关信息系统对接,协同实现房屋安全隐患的防范和治理。建立住宅专项维修资金管理系统,建立维修资金管理台账,实现维修资金数字化管理。汇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相关数据,推进房屋征收全过程数字化管理。

4.数字建造

以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管理为主线,完善建筑市场和建筑施工综合监管机制,健全建筑市场监管和信用体系,深入推进BIM应用,加强建筑工人和施工现场质量安全数字化管理。加强新型建筑工业化与智能建造协同发展,建筑业全产业链、全过程、全要素的智能化水平得到整体提升。

数字建造核心任务

完善建筑市场一体化管理:优化整合现有业务系统,以建筑市场企业、人员、项目和信用管理为主线,汇集建筑市场各业务关键节点数据,适时更新、整合发布与关联共享,支撑市场监测和数据分析。推进工程造价管理模块智慧化建设,加强工程造价数据积累,强化建设各方造价管控责任、严格施工合同履约责任管理。创新“互联网+监管”机制,加强建筑市场与施工现场联动,提升住建部门信息化监管能力,保障建筑业高质量发展。

加强建筑施工数字化管理:建设湖北省房屋市政工程服务管理系统及移动APP,集成项目立项、设计审查、施工运行、质量安全、竣工交付等节点数据,实现在建工程建设项目监管全覆盖、工人全实名、项目建设过程和危大工程全监管。鼓励建筑企业构建可视化“智慧工地”,对质量隐患和安全风险进行预警预报,提高施工安全文明生产管理水平。推进工程建设项目规划、设计、审批、采购、施工、验收、交付、运维等全过程BIM应用。完善数字化成果交付、审查和存档管理体系,集成整合成为城市信息模型(CIM)平台的重要内容。

 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与智能建造发展:建立建筑产业互联网管理服务平台,依托“住建云平台”,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应用,采集、整合、分析建筑产业信息系统数据资源,为行业管理提供安全可靠的数据共享。支持骨干企业构建“互联网平台+建筑工业化+科技金融”的跨行业、跨领域协作体系,引导各方参建主体和各类供应商入驻平台,整合企业需求与工业产品供给信息,提升供应链协同水平和建筑行业全产业链资源配置水平。


(三)标准规范和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1.标准规范体系建设

坚持标准引领,基于国家、行业等现有标准,面向全省住建行业各类管理和服务对象,研究制定全省数字住建标准规范体系,包括数据收集类标准、数据治理类标准、行业应用类标准、应用管理类标准和信息安全类标准等,制定和实施统一的数据采集、传输、存储和开放标准。加强与自然资源、公安交管、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标准的对接,推进全省住建管理工作标准化、信息化发展,以统一的标准促进业务融合和数据融合,推动系统互联、业务协同、信息共享、集约建设。

2.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构建一套硬件设施可靠、软件应用可控、数据资源可信、服务平台可用的网络安全保障体系。落实涉密信息系统分级保护、非涉密信息系统等级保护制度,依托电子政务网络、政务云,加强非涉密信息系统互联互通。落实国家密码管理制度和政策,深入推进国产密码应用,推广全省行业共用、通认的数字身份认证与电子印章体系。建立完善信息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强化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和重点领域安全保障,提升内外部风险感知能力和应急处置能力。


(四)新技术推广应用

信息技术创新日新月异,数字化、智能化、智慧化深入发展,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要积极推动新技术与新型智慧城市建设相结合,探索在住建领域的推广应用,提升城市治理的智能化、精准化水平,为人民群众带来更好的住建服务体验。

1.深化建筑信息模型(BIM)应用

研发和推广自主可控的建筑信息模型(BIM)软件与数据平台。推进基于BIM技术的建筑业全产业链、全过程、全要素的数字化、智能化、智慧化应用。通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设计、审批、施工、验收、运维等全过程BIM应用,促进建筑业数字化转型。建立BIM辅助审查系统、推广BIM算量和BIM计价软件、推进BIM电子招投标、推进BIM竣工联合验收和BIM城建档案管理,持续深化BIM应用。

2.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应用

在大数据基础上运用人工智能手段,使政务服务和政务管理更具针对性,实现精准化、个性化服务。以城市智慧治理为导向,以政务大数据为核心,建设可视化分析建模平台,实现全天候、全时段在线监测、分析预警和应急指挥的智慧城市指挥运行体系,提升政府治理效能和人民群众的安全感、获得感与幸福感。

3.推进区块链技术应用

利用区块链不可篡改、可追溯性、去中心化、稳定可靠等特性,探索区块链技术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全过程监管、住房公积金贷款等方面的应用,促进政府数据的开放共享,增强民众的参与感和政府公信力。通过对监管对象全覆盖、监管过程全记录,推动事中事后监管标准化、规范化、精准化,为监管业务提供丰富的数据支撑,实现“互联网+政务”的优化升级。

4.推进物联网技术应用

通过物联网传感技术,让城市“活”起来,使城市管理者能实时感知到城市的状态,实现对城市建设、城市管理、城市运行的实时在线监测、智能识别、立体感知,成为CIM基础平台的重要内容,并与业务管理流程智能化集成,能主动做出响应,实现城市智慧管理。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保障

坚持全省一盘棋,构建“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上下融通、简约高效,动态更新、共建共享”的省市县数字住建协同工作机制。

为切实推动数字住建工作,省住建厅成立了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网信委”),统筹推进全省住建系统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网信委下设办公室和工作组,负责落实网信委各项决议和工作部署。省住建厅组建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企业、业务骨干等专业人员组成的智慧住建专业委员会,为全省数字住建工作出谋划策。

各市县住建部门要成立由主要领导牵头的网络安全和信息化领导机构,明确责任科(处)室,配备专职人员,落实数字住建具体工作。针对各地经济发展水平不同,省住建厅对数字住建工作实施分类指导,分“一主两翼”“设区市、州”和“省直管市、林区、县(市)”三个层次提出不同的工作要求,具体如表2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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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加大政策支持

各级住建部门应按照湖北省数字住建行动计划(2021-2025年)项目参考清单(见附件2)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形成任务清单,按时完成相关项目建设,保障行动计划的顺利落实。

建立健全全省数字住建工作监督考核机制,将数字住建工作纳入省级城市建设以奖代补资金考核内容,对工作成效明显的予以表彰奖励,对排名靠后的进行督促指导,推动数字住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各市县住建部门应根据自身信息化发展现状,围绕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住房管理和工程建造等业务需求,出台有针对性的数字住建扶持政策。


(三)重视人才建设

大力培养和引进具有新一代信息技术、城乡建设、城市管理、住房管理和工程建造等多学科知识的复合型、创新型人才。加强信息化专业队伍建设,确保各级住建部门信息化管理与服务工作有效落实。各地区应建立数字住建工作激励机制,鼓励优秀人才脱颖而出。

充分发挥智慧住建专业委员会作用,积极组织参加国家、省、市住建信息化相关专题研讨与培训,开展决策咨询、政策制定、标准建设和技术指导,提高干部职工的数字住建工作能力。


(四)做好资金保障

省住建厅统筹利用各类信息化项目资金,加快建设全省数字住建生态体系,尽快实现全省住建行业信息系统能统尽统。市州加强对所辖县市区的数字住建工作指导,尽快实现当地住建行业信息系统能统尽统。

市县积极争取本级财政支持,多方筹措资金,充分利用全省数字住建生态体系,补充完善市县业务功能。将本地数字住建运行维护费用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确保持久运行。

鼓励住建行业企业加大信息化投入,积极应用信息技术,提高行业数字化、智能化、智慧化水平。

鼓励社会资金参与数字住建的建设、管理和运营,全方位开发为经济、社会、城市服务的数字住建应用,共同推动住建行业数字化转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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