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是BIM应用的最大受益者,我想这个判断应该不会错。其实不仅仅BIM的最大受益者是业主,其他新技术和新方法的最大受益者也应该是业主,因为业主首先是最大投资人和最大风险承担者,所以“业主是BIM最大受益者”只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并不存在太多讨论的必要。 问题的关键在于业主如何才能得到其可能得到的BIM应用的那个最大受益呢? 从事BIM技术应用研究和实践以来与作者本人面对面深入交流过想用BIM的业主应该超过100家了,根据个人自己的经历,绝大部分业主对BIM的基本认识以下两点: BIM应用对业主的价值最大 BIM应用是设计、施工等项目参与方或BIM咨询服务方的事,业主只要下指令就行了 上述第1条认识促使越来越多的业主会在自己的项目中开始使用BIM技术,而第2条认识则导致业主基本没有机会实现第1条认识里面自身受益最大的目标。原因很简单,一个不会开车的人得到一辆车不但没有成为代步的工具,反而会成为某种经济或其他方面的包袱。 近几年也陆续参与了相当数量业主的BIM应用要求、实施方案以及应用成果等的评审,各种资料和方案里面看到各种各样业主对项目参与方、BIM咨询服务方、BIM应用和交付等的具体规定,但鲜有见到业主团队自身具备或有计划建设合适BIM能力的。 也受到不少业主邀请参与起草业主BIM应用规划或项目BIM应用技术要求等文件,我给这些业主的第一个建议就是业主要有计划建设自身团队的BIM能力,业主的BIM应用广度和深度要和业主团队成员的BIM能力相匹配,业主的BIM应用规划等涉及整个企业从一年到数年的整体性计划要等业主团队具备一定BIM应用经验和能力以后再开始制定,仅仅依靠外部资源是做不好这样的规划的。因为在目前这个时代,由于网络的便利性,要凑一个头头是道的所谓规划方案基本上是弹指一挥间的事情,相当于买了一本字典而已,跟自己会认字和会写文章不是一回事。 作者在以前的文章里提到过可以把业主的BIM应用大致划分为四种类型: 就上图的四类BIM应用来看,如果业主自身团队不具备相应的BIM应用能力,无论哪一类任务都很难真正做到为业主创造最大价值,当然这样的一个说法需要格外注意以下两件事情: 第一:上述说法与业主是否使用BIM外部资源无关。 第二:业主团队需要具备的BIM能力和设计施工等项目参与方以及BIM咨询服务方所具备的BIM能力是有区别的。 借用一句我们这个年代的人耳熟能详的毛氏语录作为本文的结尾:没有业主自身团队的BIM能力,便没有业主BIM应用的最大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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