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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段时间来自同一城市的不少设计和施工企业相继询问同一个问题,据这些企业介绍的大致情况如下:该地方政府和某个BIM软件厂商签署协议推广该厂商生产的BIM软件在这个地区的应用,政府部门要求本地工程建设行业的相关企业都使用该软件,与之配套,该地政府投资项目也计划要求所有参与方使用该软件。这些企业的问题是:在这种情况下,本企业的BIM应用就选上述指定软件了,行吗? 其实我在《施工企业BIM应用技术路线选择的非技术因素分析》(地址:http://blog.sina.com.cn/s/blog_620be62e0101g2jt.html)一文中已经回答过这个问题,虽然这篇文章主要是针对施工企业的,但是对同样处于“承包方”的设计和运维企业也一样有效,即“承包方”的BIM应用技术路线选择要根据“发包方”的规定和要求来确定,这也是作为“承包方”的设计、施工、运维企业需要拥有和掌握多种软件的主要非技术原因之一。 在企业BIM应用技术路线选择的过程中,政府通常扮演两个角色,一个角色是作为行业管理部门,可以通过行政措施引导、推荐甚至干预相关企业的技术路线选择,第二个角色是作为政府投资项目的发包方,其对承包方技术路线选择的影响跟其他发包方基本相同。 那么对于当地的设计、施工、运维等”承包方”企业,是否仅仅应用政府和政府投资项目推荐或指定的BIM软件就可以解决问题了呢?答案其实不复杂:除非这家企业只做当地政府投资的项目,否则就必须要考虑企业的主要“发包方”以及相关上游或强势企业在各种情况下有可能要求该企业使用什么BIM软件。因此,对于主要需要依靠市场来生存和发展的企业而言,如果地方政府指定的BIM软件与前述企业发展需要的市场主流软件一致,那么企业就皆大欢喜,否则,企业就需要在满足一般市场要求的基础上再额外拥有和掌握一个该地方政府和政府投资项目指定的BIM软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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