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鸿业BIMSpace 发表于 2017-9-19 09:29:02

BIM的标准IFC

本帖最后由 鸿业BIMSpace 于 2017-9-19 09:33 编辑

BIM的标准IFC。IFC的核心技术在于信息描述与信息互通,IFC建筑信息内容由许多Schema所组成,这些Schema 按照面向对象的观念及原则,遵循阶梯原则(ladder principle),每个层级的类别可参照(reference)同一层级或较低层级的类别,但是不能参照较高层级的类别。
IFC架构主要分为四个概念层级:资源层(Resource Layer)、核心层(Core Layer)、互通界面层(Interoperability Layer)及领域层(Domain Layer),其本身具有面向对象的特性,可以透过参照及继承方式来运用各阶层相关资源,以满足工程生命周期各阶段与领域需求使用。  1.资源层(Resource Layer)  资源层为IFC 架构中的最底层,资源层所定义的类别(Classes),为一般最基本的观念及对象,可以不依赖其他类别而单独存在。在IFC Release 2.0 中所订定资源层项目包括量测资料(measure)、辅助资料(utility)、几何资料(geometry)、对象性质(property)及对象性质類型(property type)。  2. 核心层(Core Layer)  核心层为IFC 架构的第二层级,所定义的类别可被界面层或领域/应用层的所有类别参照(referenced)与特殊化(specialized),核心层提供IFC 对象模型基础结构且定义了大部分的抽象观念,核心层包含兩个抽象内容:(1)核心部份(Kernel)和(2)延伸部分(Extensions):  (1) 核心部份  核心提供IFC 对象模型所需要的所有基本观念,定义对象模型结构与组成内容,核心所定义的抽象观念为最高层所必须用到的。核心包含了对象关系、型别定义、属性及规则的基本观念。  (2) 延伸部分  延伸包含基本核心的延伸观念或特殊观念,提供营运/设施管理需要使用,每个延伸为核心所定义类别的特殊化。3. 界面层(Interoperability Layer)  界面层定义领域/应用层间所共享的观念或对象模块,接口层项目包含建筑组件共享(Shared Building Elements)、建筑服务组件共享(Shared Building services Elements)、组成组件共享(Shared Component Elements)、管理组件共享(Shared Management Elements)、帮助元共分享(Shared Facilities Elements)。  4. 领域/应用层(Domain/Application Layer)  领域/应用层为IFC 架构的最高层级,提供建筑管理(Building Controls)、消防配管(Plumbing Fire Protection)、结构组件(Structural Elements)、结构分析(Structural Analysis)、机电设备(HVAC)、用电(Electrical)、建筑(Architecture)、营建管理(Construction Management)及帮助管理(FacilitiesManagement)等各种领域所需要的对象信息。  好了,关于BIM的标准IFC就为大家介绍这么多,希望通过此文能够帮到大家!


小布Vking 发表于 2017-9-20 09:16:06

IFC不能修改不能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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