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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生宵 发表于 2013-5-13 19:07:25

BIM的基本作业单位(一)

      来源:新浪博客   作者:陈光
  我曾经定义过BIM是建筑业的整合信息化,作为建筑业信息化的整合代表,BIM必然与建筑业实体运作的基本作业单位有密切的联系。(BIM的中文名:建筑整合信息化,作为建筑整合信息化的BIM分析之二,BIM:建筑业的信息化?)
  那么,BIM的作业单位是什么呢?
  首先看看建筑业实体运作的基本单位,以三大阶段为例。
  (1)设计:构件
  设计的基本作业单位是构件(element)。设计处理的对象是以构件为基本单位的构件系统,这个系统在标准化程度较高的国家都有标准的分类方法。值得一提的是,这些分类方法背后都有严谨的分类逻辑和方法论,尤以美式的U体系为代表。
  当然,细分下来,每个工种的具体作业对象是不同的。我们有时候也可以说,CAD绘图作业的对象是线条,审图作业的对象是规范条文。
  (2)施工:工序
  施工的基本作业单位是工序(work)。也可以认为是工作或产品(工作的有形成果)。施工组织计划中经常要用到的工具WBS,即为“工作分解结构”。所有的施工工作都有一个特定的有形成果,比如混凝土浇筑工作的成果是一根梁或一道墙。
  当然,考虑到施工的复杂性,经常会有多道工序连接起来才能得到最终成果,比如为了浇筑一根梁,就需要放样、搭设脚手架、支模板、绑扎钢筋、浇捣混凝土、养护混凝土这几个工序,直到最后一道工序完成才得到一根混凝土梁,而前面几个工序也是有其有形成果的,比如搭设脚手架的成果是一个可以使用的脚手架,绑扎钢筋的成果是钢筋笼,相比于最终成果而言,它们是中间成果。
  在施工领域也有很多种分类方法,同样也需要严谨的分类逻辑和方法论。美式的M体系是一个很好的代表。
  设计与施工的基本作业单位之所以能够协调一致起来,就在于施工要完成的最终成果就是设计的那一套构件体系。这是BIM能够将设计和施工整合起来的逻辑基础。
  (几种关于建筑信息分类体系的探讨)
  (3)运营:构件+空间
  无论是运营管理还是设施运作,他们最终面对的对象都是建筑设施(把后期运营放入物业管理误导了很多人的BIM概念)。建筑设施的基本单位看上去都和设计的一样,都是构件,及构件组成的全部体系。在这个意义上,我们会说:设施运营是被设计出来的。的确,建筑设施是被设计出来的,因此他们的基本作业单位必定是相同的。
  不仅是作为物理实体的构件,连作为虚无的室内空间(space),也都是被设计出来的。但是,传统的设计单位划分里面并没有空间,空间也无法作为构件,因为它们遵从的不是同一个分类逻辑。但是,在设计和运营进行整合管理的时代,诞生了两者共通的基于空间的作业单位分类体系。而在施工之中就无法以空间作为作业对象,因为施工只能完成有形产品,而空间是无形的,它是在有形构件被生产安装好之后,自动形成的由构件围合而成的虚空。(基于FM的建筑设计BIM信息分类框架1,Bim在建筑项目各阶段的信息分类图解)
  因此,如果你看到设计的BIM模型里面进行了空间的定义和分类,那就是考虑了运营的BIM作业;如果没有,那就没有为设计和运营整合做考虑,至少是在空间这一方面。
  最后,运营严格来说不仅是一个运作过程,更多的是一个管理过程。虽然设计和施工都有自己的管理过程,以及相对应的作业过程,但仍然是以作业过程为主。而运营是一个以管理过程为主的阶段。作为管理专业则还有其独特的作业单位,即流程中的任务(作业单元),此处不展开讨论。比如造价管理的作业单位是成本中心(基于成本管理的BIM信息分类图解)。
  于是同理,设计管理和施工管理也都拥有更多的管理特性,因此它们的作业单位都不同于设计和施工工作本身。所以,本文的作业单位探讨,是指向作为专业整合信息化的BIM的。在BIM的意义上,设计面向构件和空间进行作业,接下来,为了形成这些空间和构件,施工展开了面向工序的作业,最终完成了可供运营使用的构件和空间。BIM之所以能够整合设计、施工和运营三大行业,其逻辑基础就在于上述的基本作业单位分析。
  至此,我仍然没有给出什么是BIM的作业单位。且听我在沙龙上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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